[公告]美都能源: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 [2017] 第 1570 号 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目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 ................................ .......................... 1 摘要 ................................ ................................ ................................ ............... 2 一、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 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评估目的 ................................ ................................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 ........... 7 五、评估基准日 ................................ ................................ ....................... 8 六、评估依据 ................................ ................................ ........................... 8 七、评估方法 ................................ ................................ ..........................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19 九、评估假设 ................................ ................................ ......................... 20 十、评估结论 ................................ ................................ ......................... 2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 ............. 2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26 十三、评估报告日 ................................ ................................ ................. 27 备查文件目录 ................................ ................................ ......................... 29 资产评估师 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 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 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 和负债 清单由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 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 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我们已 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 [2017] 第 1570 号 摘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 的委托,就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 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 范围包括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包 括流动资产 和非 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17年6月30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 市场价值 。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 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 和满足评估目的, 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 采用 资产基础 法 和收益法 对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整 体评估 , 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 本次选用 收益 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 采用 收益 法 得出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于 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的评估结论如下: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净资产账面价值 2,141.58 万元, 评估值 9,866.78 万元,评估增值 7,725.20 万元,增值率 360.72 % 。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 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使用有效期一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起,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 止。超过 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 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 , 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 全文。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 [2017] 第 1570 号 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就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之经济行 为,对所涉及的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 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项目委托方为 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被评估 单位 为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一) 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夏勇 注册资本: 31441.8135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780463953W 经营范围:四氧化三钴及相关产品、电解铜(不含危险化学品)生 产、销售;进出口业务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 得许可 方可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应旭峰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MA28849P43 经营范围:电子化学品、有机电解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 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的限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 公司简介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注 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吴海军 25.00 2.50% 2 石春红 15.00 1.50% 3 钱志挺 10.00 1.00% 4 王寅峰 5.00 0.50% 5 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600.00 60.00% 6 绍兴上虞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5.00 24.50% 7 绍兴涌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 、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 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4,732.27万元,负债总额12,590.69万元,净资产 为2,141.58万元,2017年1月至6月实现主营业收入16,674.74万元, 净利润998.38万元。公司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近 一 年一期 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年末 2017年6月30日 总资产 12,079.47 14,732.27 负债 11,341.80 12,590.69 净资产 737.67 2,141.58 项目 2016年末 2017年1月-6月 营业收入 23,368.40 16,674.74 利润总额 790.97 1,338.76 净利润 637.67 998.38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 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为 被评估单位 浙江新 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母公司 。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 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 《 关于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 批复 》( 中新经字〔 2017 〕 164 号 ) ,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 。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 权益 于评估基准日的 市场 价值 ,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范围为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 负债,资产总额 14,732.27 万元,负债总额 12,590.69 万元,净资产为 2,141.58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14,663.02 万元;非流动资产 69.25 万 元;流动负债 12,590.69 万元;非流动负债 0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主要 为货币 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委估固定资产车辆 1 项;电子设备 17 项。资产较集中, 分布在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截止评估基准日,绝大部分设备维护、保养、使用正常。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止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企业申报范围内无账面记录或者未 记录的无形资产。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止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企业申报范围内无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 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 市场 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此基准日是 委托方综合考虑 被评估单位 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 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 确定的 。 六、评估依据 本次 资产 评估 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 据、 资产 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 具体如下: (一) 经济行为依据 《关于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 复》(中新经字〔 2017 〕 164 号) 。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2、 《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6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 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5、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6、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号); 7、 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 通知》;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号令); 9、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 2003); 1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 64号(2013年5月10日); 11、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号); 12、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修订);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6、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7、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8、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9、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1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13、 《企业会计准则》(2006)。 (四)资产权属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2、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 3、 有关资产权属方面的“说明”、“承诺函”; 4、 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294号,2000年10月22日); 3、 《2017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4、 《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6、 重要业务合同、资料; 7、 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资料 1 、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 年版) ; 2 、 审计报告; 3 、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4 、 《投资估价》( [ 美 ]Damodanran 著, [ 加 ] 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5 、 《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 3 版)》( [ 美 ]Copeland , T. 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6 、 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 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 场上的参 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 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 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 , 本次评 估目的是反映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于评估 基准日的 市场 价值 ,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资产基础法从 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 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 未来年度预期收益与风险 可以合理地估计,故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涉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 无法 获取,本次评估未选择 市场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 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 法 ,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 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 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 、流动资产 ( 1 )货币资金:包括 现金 和 银行存款。 库存现 金存放于公司财务部。评估人员对现金进行全面的实地盘 点,根据盘点金额情况和基准日期至盘点日期的账务记录情况倒推评估 基准日的金额,全部与账面记录的金额相符,以盘点核实后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 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复核,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 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借款,检查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中未达账的 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 ( 2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为应收的未承兑的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 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以 核 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 3 )应收 类账款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 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 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 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 , 对关联企 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 ; 对 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 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 企业 会计 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分析 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 损失 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 4 )存货 1 )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成,对材料周转较快,基准日 的市场 价格与账面价格较接近,按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2 )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材料为企业提供原料,委托其他企业按照要求加工成产 品。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 )产成品 对于可销售的产品,其主要采用如下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 及发出 商品 以不含税销售价格 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 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 = 实际数量 × 不含税售价 ×(1 -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 - 销 售费用率 - 营业利润率 × 所得税率 - 营业利润率 ×(1 - 所得税率 )×r) a. 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 的; b.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 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与销售收入的比例; c. 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 营业利润率 = 主营业务 营业 利润 ÷ 营业收入 ; e.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 f.r 为一定的率, 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 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 ,一般销售产品为 50% ,勉强可销售 的产品为 100% 。 4)在产品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主要为 镍钴锰氢氧化物 等自制半成品 。考虑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自制半成品不能单独销售,而是主要用于形成产成品 对外正常销售,对正在生产加工中的未完工产品及生产成本,这部分在 产品的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该资产的现实成本,故在产品按核实后的账 面值计算评估值。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为支付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租金 。 评估人员在对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以核实后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 2 、 非流动资产 ( 1 ) 固定资产 本次委估的固定资产为车辆和电子设备,设备主要为办公用车 辆、电脑、打印机等。 1)设备类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 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 辆的现行不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 行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同时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确定其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现行购价(不含税)+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B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 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购置价(不含税) 另:部分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车辆综合成新率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 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 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 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 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B电子设备成新率 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或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 、 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 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 值。 (三)收益法介绍 1 、 概述 评估人员在对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的 权属性质和价值属性的基础上,针对本次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准则 — 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径、 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 DCF )估算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 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 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 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 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 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 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 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 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 、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评估对象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 点, 本次评估是以评估对象的报表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 估思路是: ( 1 )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 同行业同规模企业 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 ( 净现金流量 ) ,并 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 2 ) 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 ( 净现金流量 ) 估算中未予考虑 的诸如基准日存在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现金类资产和负债;呆 滞或闲置设备、房产等以及未计及收益的在建工程等类资产,定义其为 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 ( 负债 ) ,单独测算其价值; ( 3 ) 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 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 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评估对象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3 、 评估模型 ( 1 ) 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 1 ) DBE.. 式中: E :评估对象的 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价值; B :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 2 ) CPB.. P :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 3 ) nnniiirrRrRP)1()1( 11. . . .. . . 式中: R i :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n :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4 ) 21CCC.. C 1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 值; C 2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价值; D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 2 ) 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 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净利润 + 折旧摊销 + 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 - 追加资本( 5 )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 内的自由现金流量 。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 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 3 ) 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 WACC )确定折现率 r : ( 6 ) eeddwrwrr.... 式中: W d :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 7 ) )(DEDwd . . W e :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 8 ) )(DEEwe . . r d :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 e :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 )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 r e ; ( 9 ) .......)(fmeferrrr 式中: r f :无风险报酬率; r m :市场期望报酬率; ε :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 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0 ) ))1(1( EDtue....... β u :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 iituEDt)1(1.. . . . β t :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 12 ) xtK..%66%34.. 式中: K :未来预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 β x : 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 i 、 E i :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 、 20 1 7 年 7 月 下 旬 ,委托方召集本项目各中介协调会,有关各方就 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 本 次 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 、配合 企业 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 201 7 年 8 月 上 旬 ,评估项目组人员 对 委估资产进行了 详细 了解, 布置资产评 估工作, 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中旬 。主要工作如下: 1 、听取委托方及 被评估单位 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 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 相 关 产权资料、财务资料 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 、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 定资产 及土地使用权 进行 了全面清查核实 。 4 、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 法。 6 、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7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 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 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 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 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 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 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 的基 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 、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 、被评估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 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 、被评估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基准日 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 、被评估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 及 经营 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 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 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 、 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6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 考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 债。 7 、 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被评估企业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 础上发生大幅度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并随经营规模 的变化而同步变动。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 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8 、 截止评估 基准日, 被评估企业 按照市场租金租用控股母公司 新 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厂房 和设备 。本次评估假设未来 预测期间,被评估单位可通过租赁形式持续获得厂房 和设备 使用权 。 9 、 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14,732.27 万元,评估值 14,743.52 万元,评估增值 11.25 万元,增值率 0.0 8 % 。 负债账面价值 12,590.69 万元,评估值 12,590.69 万元,评估无增减 值变化。 净 资产账面价值 2,141.58 万元,评估值 2,152.83 万元,评估增值 11.25 万元,增值率 0. 53 % , 详见下表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14,663.02 14,674.73 11.71 0.0 8 2 非流动资产 69.25 68.79 - 0.4 6 - 0.6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5 固定资产 17.59 17.14 - 0.45 - 2.56 6 在建工程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资产总计 14,732.27 14,743.52 11.25 0.0 8 11 流动负债 12,590.69 12,5 90.69 - - 12 非流动负债 - - - 13 负债总计 12,590.69 12,590.69 - -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141.58 2,152.83 11.25 0.53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 DCF )对企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评估。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的净 资产账面值为 2,141.58 万元,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净资产价值) 为 9,866.78 万元,评估 增 值 7,725.20 万元, 增 值率 360.72 % 。 (三)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9,866 .78 万元,比 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152.83 万元, 高 7,713.95 万 元, 高 358.32 %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 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 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 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巨大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三元电池 正极材料及 前驱体产品生产与销售。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正极材料 域,依托新时代浙江公司的钴资源及回收优势,在行业中具备较好的口 碑和声誉。 资产基础法无法反应该 被 评估单位 人力资源、 产品优势 以及 销售网 络 等方面的无形价值,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企业的营运收益的 基础上的,能够充分反应 被评估单位无形 价值。因此,收益法在分析企 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和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企业的规模 效益,更为客观的反映出企业的整体价值, 最终 选择收益法结果做为本 次评 估的评估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 收益法 结论作为本次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电 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 参考依据。由此得到 浙江新时代海创锂 电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9,866.78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一 )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截止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 未发现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 ( 二 ) 重大期后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评估基准日之后出具评估报告之前发生的重大事项。 截止 报告出具 日,被评估单位无重大期后事项发生。 ( 三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 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 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 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 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 位提供的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 合法为前提。 2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 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 备状况。 3 .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 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 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 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 的变化,委托方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6 . 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7 . 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 础。评估师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 过与被评估企业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企业进一步修 正、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 构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 能力的保 证。 8 . 本评估结论是建立在企业对未来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趋势准确 判断、企业对其经营规划有效执行的基础上,若未来出现经济环境变化 以及行业发展障碍,企业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其规划执行予以调 整,使之能够满足现有经营规划的执行,盈利预测数据可能会发生较大 变化,因而本评估结论会与企业实际产生较大偏差,委托方应据实际情 况重新委托评估机构对企业价值评估。提请委托方及报告使用者对上述 事项予以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一 )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 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 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 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 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 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 二 )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 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 本评估机构 不会随意 向他人公开 。 ( 三 ) 未征得 本评估机构 同意并 审阅 相关内容 ,评估报告的 全部或 者部分 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 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 报告日为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 备查文件目录 1 、 经济形为文件(复印件); 2 、 委托方和 被评估单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 3 、 重要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4 、 委托方及 被评估单位 承诺函; 5 、 签字 资产 评估师承诺函; 6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 7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 8 、 签字 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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