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券商分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9月)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15:02:51 中财网

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5

6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
15

1127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
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以及
由于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
85
%
以上

其中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
0%
产生
的特定风险等。

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共有三类基金份额,分别为长盛
中证证券
公司
份额、长盛
中证
证券公司
A
份额、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其中长盛

证证券公司
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
征;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的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8

13

,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6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要提示
................................
................................
................................
.......................
1
一、绪言
................................
................................
................................
.......................
1
二、释义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
................................
.....
48
七、基金的募集
................................
................................
................................
.........
52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3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54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56
十一、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
定额投资、冻结、解冻及质押
.
66
十二、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
.....................
68
十三、基金的投资
................................
................................
................................
.....
71
十四、基金的业绩
................................
................................
................................
.....
85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
.....
86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87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93
十八、基金份额的折算
................................
................................
.............................
94
十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终止运作
.......
102
二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104
二十一、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107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108
二十三、风险揭示
................................
................................
................................
...
114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
...........
120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22
二十六、基
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9
二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51
二十八、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52
二十九、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54
三十、备查文件
................................
................................
................................
.......
15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
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
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指《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
《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证
全指
证券公司份额

长盛中证
全指
证券公司
A
份额

长盛中证
全指
证券公司
B
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



10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起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
、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2
、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份额:指长盛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基础份额


23
、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指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
规则所分离的稳健
收益类份额


24
、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指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
规则所分离的积极收益类份额


2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9
、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1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
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
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32

上海
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

开设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
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
回等业务时需持有
上海
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3
、业务规则: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实施的
《上海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
金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
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
规则和实施细则


34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6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8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41

T+n
日:指自
T
日起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42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
、场外:指不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
台或者其他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



48
、场内:指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
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9
、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0
、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份额
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
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份额(包括长盛

证证券公司
份额、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长盛
中证证券
公司
B
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54
、标的指数:指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


55
、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买卖长盛
中证
证券公司份额

长盛中证
证券公司
A
份额、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行为


5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7
、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
之间进行转登记的
行为


58
、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9
、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场内的长盛
中证
证券公司
份额与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之间按约
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与合并


60
、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每
2
份场
内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份额分拆成
1
份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与
1
份长盛
中证
证券公司
B
份额的行为


61
、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每
1
份长


证证券公司
A
份额与
1
份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为
2
份场内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份额的行为


62
、元:指人民币元


6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6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款项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6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6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

虚拟
清算


原则,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
从而
计算得到
T
日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长盛
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估算
价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6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过程


69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70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7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1



法定代表人:
周兵


电话:(
010

82019988


传真:(
010

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3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目前,基金管理人
股东及其
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
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徽
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
2017

8

13
日,基金管
理人共管理
七十三

开放式基金和

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
同时管理专户理财
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
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
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
(
亚洲
)
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主管。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

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主任(副处、正处级);安徽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南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
博士
。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
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
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香港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公共政策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
会有关银行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
PECC
)属下公司管
制研究小组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
香港城市大学讲
座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香港教育
大学
校长、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

2007
年被
委任为太平绅士。

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
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
行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张良庆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副秘
书长,安徽省农信联社理事长,安徽省财政厅研究所所长,安徽省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
务三部总经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就职于新
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
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
理。

2007

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长盛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兼任长盛
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
.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士学位,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
。从
1992

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
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
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
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

2007

8

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
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
信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
部副经理、经理。

2004

10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王宁先生,
EMBA
。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等职务。

2005

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历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6

2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冯雨生先生,
1983

11
月出生。毕业于光华
管理学院金融系,北京大学
经济学硕士,
CFA
(特许金融分析师)。

2007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金融工程研究员,同盛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量化投资部负责人。自
2011

7

11
日起任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1

12

20
日起兼任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5

4

27
日起兼任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5

29
日起兼任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5

6

18
日起兼任长盛成长
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8

13
日起兼任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

9

12
日起兼任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12
日起兼任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12
日起兼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7

3

17
日起兼任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2017

5

3
日起兼任长盛信息安全主题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
生,副总经理,
EMBA
。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乔林建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新
华资产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资深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

2015

6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执行
总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

盛分享经济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乔培涛先生,清华大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研究部经理。

2011

8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副总监,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
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风险控制与业务发
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董事会下设
的风险控制管
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

督察长负责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工作,对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
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
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续完善且严格
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
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
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
、适时
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
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
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
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
善。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
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
或修正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价,发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
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
整改,并出具监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
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
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
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
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
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
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
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
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
依托覆盖全国
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
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
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
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
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
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
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6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

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
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7

6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7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
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
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
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
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
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
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A
、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1



邮政编码:
100088


电话:(
010

82019799

82019795


传真:(
010

82255981

82255982


联系人:
吕雪飞
、张晓丽


2
、代销机构


(1)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
唐文勇


电话:
010
-
85106055


传真:
010
-
85109219


公司网址:
www.
abchina
.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府


电话:(
010

66594904


传真:(
010

6659494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
穆婷


电话:
010
-
57092619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
姚磊


电话:
021

61614467


传真:
021

6360
419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
冯博


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
021
-
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bank.pingan.com


(8)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蔡霆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
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联系人:
朱磊


电话:
021
-
68761616


传真:
021
-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28


公司网址:
www.tebon.c
om.cn


(12)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25

2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毛诗莉


电话:

0755

23838750


传真:

0755

23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888


公司网址:
www.fcsc.com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
400
-
600
-
0686


传真:

0431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0686


公司网址:
www.nesc.cn


(14)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15)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1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乔芳


电话:
0769
-
22100155


传真:
0769
-
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30


公司网址:
www.d
gzq.com.cn


(17)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法定代表人:
高利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
-
85832503


传真:
0731
-
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18)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9
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1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20)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
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21)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
135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

62580818
-
213



传真:

021

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23)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24)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
-
5161821


传真:
0551
-
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 (
安徽
)

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2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
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宗锐


电话:

0591

87383600


传真:

0591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26)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
-
8888088


传真:
0931
-
4890515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898888

0931
-
95368


公司网址:
www.hlzqgs.com


(2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50



法定代表人:
俞洋


联系人:
021
-
54967552


电话:
021
-
64339000


传真:
021
-
54967032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2109999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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