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神州泰岳: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1年,子公司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 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科鼎富(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到此项银行综合授 信之中,额度与公司共用,公司为子公司占用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我们审核后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 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银行授信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并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建北: 刘铁民: 沈 阳: 王雪春: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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