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森霸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17年9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本次董 事会于2017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由董事长单森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董事会经审 议同意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项目用 途分别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关于南阳森霸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会议时间、地点 及审议事项等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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