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风语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0:00:50 中财网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engyuzhu Exhibition Co., Ltd.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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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1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
司、股份公司、风语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风语筑有限



上海风语筑展览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前身

风语筑广告



上海风语筑广告有限公司,为风语筑有限的前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李晖、辛浩鹰夫妇

励构投资



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鼎晖投资



上海鼎晖达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宏鹰投资



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苏州雅诗蒂诺



原名苏州雅诗蒂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更名为苏
州雅诗蒂诺模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珠海风语筑



珠海风语筑展览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宣城风语筑



宣城风语筑展览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桐庐风语筑



桐庐风语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原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6年11月7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昆山分公司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为发行人分公司

瑞威投资



上海瑞威中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威烨投资



上海威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荐机构、保荐人、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天职
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含本数)人
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书摘要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AR



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技术,也被称之
为混合现实,是通过电脑技术将虚拟的信息应用到真实世界,
真实的环境和虚拟的物体实时地叠加到了同一个画面或空间同
时存在。


VR



虚拟实境技术(Virtual Reality),简称VR技术,是利用电脑模
拟产生一个三度空间的虚拟世界,提供使用者关于视觉、听觉、
触觉等感官的模拟,让使用者如同身历其境一般。


数字文化展示体验
系统、展示体验系



通过创意设计并综合运用数字科技手段对特定文化、信息等进




统、展示系统

行定向传播,实现特定展示、体验效果的展陈系统。


数字沙盘



数字沙盘是通过声、光、电、图像、三维动画以及计算机程控
技术,运用数字投影来实现,数字沙盘可以充分体现区位特点。

对参观者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并能产生强烈的共鸣,比传
统的沙盘模型更直观。


Crossover跨界



来自不同领域的合作,现在更多指作为一条纽带,跨界连接不
同领域之间的共通点,进行新的融合和共生。


互动技术



通过先进的视频动作捕捉系统和成熟的三维图像引擎将传统的
空间转换为互动空间的一种技术。在互动空间中人们可以通过
身体动作(如身体摆动、走动、手势等)控制相关影音、游戏
元素。


3D影像



3D指的是三维空间,D是英文Dimension 的首字,即线度、维
的意思,国际上用3D来表示立体影像。3D影像与普通影像的
区别在于它利用人的双眼立体视觉原理,使观众能从视频媒介
上获得三维空间影像,从而使观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CG技术



“CG”原为Computer Graphics的英文缩写。随着以计算机为主要
工具进行视觉设计和生产的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形成,国际上习
惯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视觉设计和生产的领域通称为CG。它
既包括技术也包括艺术,几乎囊括了当今电脑时代中所有的视
觉艺术创作活动,如平面印刷品的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
影视特效、多媒体技术、以计算机辅助设计为主的建筑设计及
工业造型设计等。


全息影像



利用干涉和衍射原理记录并再现物体真实的三维图像的记录和
再现的技术。


LED



英文(Light-Emitting-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
能转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它改变了白炽灯钨丝发光与节能灯三
基色粉发光的原理,而采用电场发光。LED灯具有寿命长、光
效高、无辐射与低功耗的特点。


互联网+



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
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OpenGL



英文(Open Graphics Library),是一款高性能图形开发界面。


UI设计



英文(User Interface),即用户界面设计,是指对软件的人机交
互、操作逻辑、界面美观的整体设计。





渲染



电脑绘图中从模型生成图像的过程。


云渲染农场



基于云计算理念,支持3dsMax、Maya等主流的制作软件和渲
染引擎,为公司电脑动画、电影特效、建筑设计表现、城市规
划等商业行为提供计算机集群渲染服务。


达芬奇调色系统



由Blackmagic Design公司出品的配有先进操作面板的专业调色
系统,通常用于电影后期制作中的调色部分,旨在更细致地控
制画面色彩。


4K



4K分辨率即4096×2160的像素分辨率,故又被称之为2160P,
即横向有4千个像素点,属于超高清分辨率。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
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相关当事人的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
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
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前述承诺。”

2、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程晓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股东励构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
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股东姚明、宏鹰投资承诺

“若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人/
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年12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
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
书之日。”

5、发行人股东鼎晖投资承诺

“若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单
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年12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
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
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
日。”

6、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华国、李祥君、边杨、黄飞、朱华林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前述承诺。”

7、发行人监事薛宇慈、王正国、裴玉堂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
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前述承诺。”

(二)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
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


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
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
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
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2、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股东励构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
股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
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
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
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办理。”

3、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程晓霞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华国、李祥君、边杨、黄飞、朱华林
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
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
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
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
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
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5、发行人全体股东李晖、辛浩鹰、励构投资、鼎晖投资、宏鹰投资、
姚明、程晓霞承诺

“本人/本企业知晓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义务。”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公司制定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的情形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满足上述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2)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3)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聘任合同中
明确上述相关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四)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承诺,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
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
受社会监督。


(六)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制定了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上述
事项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并提交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的具体承诺如下: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公司滚存利润安排、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
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积极、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或重大资金需求,在
保证现金分红最低分配比例及公司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
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公
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且结合公司经营
状况及公司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公
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公司在确保最低现金股
利分配比例、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分配股
票股利,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制订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
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未
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事先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表决。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和机制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者公司自身
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若有)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
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
相关现金分红的要求后,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三、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客户资金中有
较多来源于财政资金投入。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各方对于展览展示
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逐步认识,各地政府、规划建设及文化旅游
等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和投入各类城市馆、园区馆、博物馆、科技馆、旅游景
区展示体验中心等场馆建设,以满足其地区品牌宣传、招商引资、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市民教育等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公益基础配套需求。如果未来政
府对展馆建设及数字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导致政府投入出现较大波
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是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原
属于营业税中建筑业的征收范畴。根据财政部税务司《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
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
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
纳增值税。因此,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改为归入增值税征
收范畴,主营业务收入需按剔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对相同销售合同
金额确认收入时将较“营改增”前收入下降。同时,公司业务开展以创意设计为核
心,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打造个性化展览展示空间,自主创意、设计环节增
值较大,但并无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此外,如果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等不
能取得足额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能会增加公司税负,上述因素均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015年10月,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F201531000464),并于2016年2月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至2017
年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
者公司不再满足相应政策要求,将导致公司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3,685.15万元,占当期
公司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27%和34.63%。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客
户主要为各级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但由于项目验收、
项目决算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增长。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地方政府或相关客户出现资金紧张的


状况,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其相应占比将处于较高水平,从而占用公司大量营运
资金,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存货跌价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1,345.53万元,占当期公司
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27%和27.92%,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
进一步扩大,存货规模可能持续上升。由于公司存货占资产比例较高,一旦公司
存货发生跌价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间,发行人经营模式、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服务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
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
常,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2017年1-6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发行人合
理预计2017年1-9月将实现营业收入119,020.21万元左右至126,495.04万元左
右,较2016年1-9月增长10.11%至17.03%左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489.75万元左右至16,460.34万元左右,较2016年1-9月增长21.31%至48.02%
左右;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058.31万元左右至
16,003.40万元左右,较2016年1-9月增长26.90%至55.52%左右,经营业绩不
存在较上年大幅下滑的风险(前述2017年1-9月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
利预测)。(注:公司2016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2017年全年的业绩预计情况为:2017年将实现营业收入147,148.18
万元左右至165,297.02万元左右,较2016年增长19.90%至34.69%左右;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647.32万元左右至19,240.94万元左右,较2016年
增长30.08%至70.88%左右;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646.39万元左右至17,959.51万元左右,较2016年增长31.08%至72.51%左右,
经营业绩不存在较上年大幅下滑的风险(前述2017年全年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
所做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600万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16.56元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3,600万股

发行市盈率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15元(按照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

8.44元(按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96倍(按照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
与网下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条件由发行人董事会和主承销商
最终依法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的

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




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2、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程晓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股东励构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股东姚明、宏鹰投资承诺:

“(1)若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含)之前刊登招股
说明书,则自本人/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年12月
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
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
招股书之日。”

5、发行人股东鼎晖投资承诺:

“(1)若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含)之前刊登招股
说明书,则自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年12月2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
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
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
书之日。”

6、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华国、李祥君、边杨、黄
飞、朱华林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
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7、发行人监事薛宇慈、王正国、裴玉堂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新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59,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55,055.37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560.63万元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3,317.89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573.58万元

律师费用

207.55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43.4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用

18.21万元



注:上述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Fengyuzhu Exhibi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1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晖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年8月12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日期:

2015年9月23日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193号

邮政编码:

200436

电话:

021-5620 6468

传真:

021-6579 0747

互联网网址:

www.fengyuzhu.com.cn

电子信箱:

public@fengyuzhu.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为上海风语筑展览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2444号《审计报告》,风语筑有限截至2015
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6亿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10,000万元,
其余(不包含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9月23日,股份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
号为3101080003177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包括李晖、辛浩鹰、励构投资、程晓霞。公司由风语筑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由股份公司承继,房产、土地使用权、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权属证书已由风语筑有限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专利和注册
商标等相关资产正在办理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为10,8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合计
不超过3,6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
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起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辛浩鹰

4,905.00

45.42%

2

李晖

4,050.00

37.50%

3

励构投资

1,000.00

9.26%

4

鼎晖投资

400.00

3.70%

5

宏鹰投资

335.00

3.10%

6

姚明

65.00

0.60%

7

程晓霞

45.00

0.42%

合计

10,80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李晖、辛浩鹰为夫妻关系,其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37.50%股份、
45.42%股份;发行人股东程晓霞为辛浩鹰的母亲,其直接持有发行人0.42%股份。

同时,李晖持有发行人股东励构投资19.20%财产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晖的姐夫聂艳结、表姐欧阳资平分别持有发行人股东励构投资4.00%财产份
额、2.00%财产份额,励构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9.26%股份。发行人股东姚明持
有发行人股东宏鹰投资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股权,姚明、宏鹰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0.60%股份、3.10%股份。除上述情
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的策划、设计、实施和维护服务,公
司展示系统产品、服务可广泛应用于各类有展览展示需求的场馆及空间,如城市
馆、园区馆、博物馆、科技馆、企业馆、商业体验馆、旅游景区展示体验中心、
会展、主题馆以及包含多种功能的综合展览馆等。公司采用“设计领衔、科技依
托、跨界总包”的经营理念,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运用一体化全程控制的运作模式,
将“风”—时尚、“语”—文化、“筑”—建筑结合在一起,打造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
统。目前,公司是打造中国城市馆最多成功案例的公司之一,是中国展览展示行
业中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领域的领先企业。


(二)主要经营模式

1、总体业务运营模式

公司在业务发展中挖掘市场需求,将高科技数字展陈手段与创意设计相结
合,在行业内较早地提出了“设计领衔、科技依托、跨界总包”的经营理念,为客
户提供一体化全程控制运作模式的展示体验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的一体化全程控制运作模式主要体现在设计理念贯穿项目全过程,要求
设计师对各个环节和模块均深度参与,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设计理念支持设
计师,保证各环节在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上符合设计师的要求。


创意设计是整个展示体验系统的核心,系基于深度解读、挖掘客户需求后确
定目标方向、创意主题、风格特点以及表现方式,设计方案能够获得客户认同是
成功取得项目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创意设计是公司业务的核心环节,由公司设计
团队完成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


技术应用,特别是影视动画、数字沙盘、互动技术、多媒体集成、其他高新
数字科技等技术的应用是确保创意设计方案切实可行和有效呈现的重要手段,模
型、平面等展示实施环节也是设计方案视觉呈现的重要构成,对于上述重要实施
环节,公司均拥有专业团队可自主完成,当产能不足、或涉及特殊技术、制作要
求等情况,公司通过向相关专业供应商采购部分产品或服务作为补充,但实施方


案、实现效果仍由公司负责制定与指导。此外,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基础
装饰装修等相关劳务,除公司自行完成外,由部分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相关安
装服务,公司亦会根据需要向相关专业单位采购。


多年来,公司展示系统项目实施过程涵盖多专业知识、跨领域工种组织、多
元化系统总包,公司目前已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同时,在创意设计
中,强调布局的灵活性与丰富性,可实现文化科技展示、规划公示、信息传递、
知识普及、品牌宣传、招商引资、学术交流、政民互动、旅游观光、休闲娱乐、
会议与办公等多种功能。


2、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部负责对外承接业务及相关销售事宜。公司主要通过参加招投标方
式承接业务并提供服务。业务团队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发改委建设项目信息网站、
招标网等公开信息渠道获得市场信息,进行实地调研、动态跟踪、信息分析和评
估,确定投标后,业务部负责组织投标工作向客户展现公司实力,投标部、预算
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共同完成投标文件。


项目中标后,业务团队总体负责销售合同的拟定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及与总经理进行进一步会议讨论。谈判达成并签订合同后,业务团队负责项目的
实际对接,包括客户需求的传达、临时调整方案、款项支付等。


另外,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品牌效应和丰富的客户资源,通过老客户的
介绍及委托、广告宣传、网络推广等途径会有一些客户直接将业务委托给公司,
针对客户直接委托的业务,业务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制作项目策划方案,获得客
户认可,然后签订合同。


此外,由于展示体验系统完成后一般都有持续更新、改造需求,客户如对展
馆进行局部或整体提质、改造,通常需重新进行招投标,但一般优先考虑原服务
提供商。


3、创意设计模式

公司展示体验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以设计为主导,根据总体策划
设计方案,以数字科技为依托,完成影视动画、多媒体集成、数字沙盘、其他数


字科技应用等各分项设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基础装饰装修实施、全过程管理及
质量控制。


4、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负责市场信息收集和调研,供应商的审核和遴选,
建立供应商库,和主要供应商维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采用集中采购为主,现场
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物资和服务的采购,以保障项目的实施进度。


采购部会同工程审核部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以及项目需求评选确
定供应商,与各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合同。采购物资进场后由采购部、系统集
成部人员对材料和设备数量、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分包业务完工后,工程部组织
验收,工程审核部、采购部进行复核、结算。


5、实施模式

在一体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实行“设计师负责制”,设计师组织深化设计
方案,出具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并通过客户确认;预算部根据深化设计方
案,调整项目预算,采购部提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现场组织管理方面,设计师负责牵头、工程部派出项目经理协调,共同对项
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统一、实时协调管控,充分运用公司跨界、优势资源整合能力
为客户提供展示体验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有利于保障设计方案的效果。


展示体验系统具体实施可分为现场实施和场外制作两部分,现场实施包括装
饰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平面安装、模型安装与调试,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统一
协调;场外制作包括影视动画制作、数字沙盘、互动科技展项、平面、模型及其
他定制类展项等,基于各项目的创意设计由各部门向设计师提供支持。


(三)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基础建材、多媒体设备、定制展品展具及材料、以及相
关服务、分包等,上游行业企业可为公司提供较为充足供应。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服务项目众多,是行业内较早采用“设计领衔、科技依托、跨界总包”

的经营理念,并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运用一体化全程控制的运作模式的公司。公司


凭借深刻的行业理解、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品牌美誉度使得市场份额逐步攀升,
已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展览展示行业中数字文化展示领域的领先企业,也是打造中
国最多城市馆成功案例的公司之一。


根据中国招标网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2016年公司在城市馆和园区馆展
示领域的累计中标金额分别达7.53亿元及13.64亿元,增幅达81.14%,分别占
城市馆和园区馆展示服务领域中标总金额的39.92%及43.33%,位居全国第一1。


1 数据来源为公司按城市馆、展览馆、规划展示馆、规划展览馆、规划馆、城市规划馆、展厅、规划展示
厅、展示厅、规划展示中心等关键词在中国招标网公布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中标数据中对城市馆、园
区馆中标数据进行整理,不包含未通过中国招标网公布的中标数据。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项目

原价合计
(万元)

累计折旧
(万元)

净值
(万元)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2,626.23

2,701.26

19,924.97

88.06%

专用机械设备

39.49

4.40

35.09

88.85%

办公设备

1,827.53

1,335.27

492.26

26.94%

运输设备

1,026.96

768.01

258.95

25.22%

办公家具

91.97

60.58

31.40

34.14%

固定资产装修及改良

553.44

-

553.44

100.00%

合计

26,165.62

4,869.52

21,296.11

81.39%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15项自有房产,
该等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潜在纠纷,具体如下:

序号

房地产权
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位置

室号或
部位

建筑面积
(m2)

建筑类型

1

沪房地闸字
(2013)第
004996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1层

899.53

工厂

2

沪房地闸字
(2013)第
004992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2层

873.75

工厂

3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36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3层

937.12

工厂




序号

房地产权
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位置

室号或
部位

建筑面积
(m2)

建筑类型

4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39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4层

934.96

工厂

5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0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5层

937.12

工厂

6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1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6层

934.97

工厂

7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2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7层

937.11

工厂

8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3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8层

925.90

工厂

9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4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9层

928.05

工厂

10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6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10层

915.56

工厂

11

沪房地闸字
(2015)第
010847号

发行人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

11层

926.78

工厂

12

昆房权证花
桥字第
131115874号

苏州雅诗
蒂诺

昆山市花桥镇蓬
青路558号

1号房

151.32

门卫

13

昆房权证花
桥字第
131115933号

苏州雅诗
蒂诺

昆山市花桥镇蓬
青路558号

3号房

54.00

配电房

14

昆房权证花
桥字第
131115875号

苏州雅诗
蒂诺

昆山市花桥镇蓬
青路558号

4号房

6,286.15

厂房

15

昆房权证花
桥字第
131115876号

苏州雅诗
蒂诺

昆山市花桥镇蓬
青路558号

5号房

6,286.15

厂房



2、租赁房屋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经营办公用房的情
况如下:





出租方

承租


房屋座落

房屋
用途

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1

周帮群、周
邦勤

宣城

风语


宣城市宣州区梅溪
路宣宁商场商住楼5


办公

27.74

2014.11.12-2017.11.12

2

丁金书

宣城
风语


宣城市宣州区民族
路开元小区13幢

办公

70.66

2017.8.4-2018.8.4

3

黄伟明

珠海
风语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
琴镇彩虹路2号5栋
1403房

办公

70

2017.5.12-2018.5.12



3、主要经营设备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设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价合计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电脑

773.33

565.78

207.56

26.84%

多媒体设备

106.12

101.79

4.34

4.09%

服务器

57.77

45.90

11.87

20.55%

雕刻机

32.30

11.49

20.81

64.43%

交换机

35.30

34.24

1.06

3.00%

合计

1,004.83

759.19

245.64

24.45%



(二)发行人的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
下:

序号

土地证号

位置

所有权人

面积
(m2)

取得方式

用途

使用

期限

1



闸北区彭浦镇
334街坊86丘

发行人

10,183

转让

工业

2007.2.27-
2057.2.26

2

昆国用
(2016)第
DWB29号

昆山市花桥镇
蓬青路北侧

苏州雅诗蒂


25,299.1

出让

工业


2057.11.7




注: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系风语筑设计大楼1-11层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并持有房
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合一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号详见本节“五/(一)/1、房屋
及建筑物”中1-11项。



2、专利

(1)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1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
如下: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性质

有效期

1

发行人

用于多人多点人-机互动
的投影墙

ZL

201220290186.5

实用新型

2012.6.19-

2022.6.18

2

发行人

电子模拟签名装置

ZL

201220289841.5

实用新型

2012.6.19-

2022.6.18

3

发行人

用于多人多点人-机互动
的投影桌

ZL

201220289823.7

实用新型

2012.6.19-

2022.6.18

4

发行人

互动投影地幕装置

ZL

201220290428.0

实用新型

2012.6.19-

2022.6.18

5

发行人

一种新型具有喷雾效果的
互动投影地幕装置

ZL
201620515569.6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26.05.30

6

发行人

一种平面图形转立体模型
的投影装置

ZL
201620515570.9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26.05.30

7

发行人

一种可记录影像的电子签
名装置

ZL
201620515574.7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26.05.30

8

发行人

一种可显示动画效果的数
字化沙盘

ZL
201620515576.6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26.05.30

9

发行人

一种可触控的360度全息
空中成像装置

ZL
201620515581.7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26.05.30

10

发行人

无框式雷达感应装置

ZL
201720083441.1

实用新型

2017.01.22

-2027.01.21

11

发行人

概念车(未来悬浮漫游车)

ZL

201730026009.4

外观设计

2017.01.22

-2027.01.2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专利的法律状态正常、专利的取
得和使用不存在重大变化的不利影响。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软件名称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人

登记号

1

软著登字第
0365998号

风语筑视频播放
软件V1.0

2009.8.11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2324

2

软著登字第
0365999号

风语筑图像数字
几何矫正软件
V1.0

2009.10.23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2325




3

软著登字第
0365995号

风语筑码头货物
装卸3D模拟软件
V1.0

2009.12.22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2321

4

软著登字第
0365997号

风语筑边缘融合
软件V1.0

2010.11.11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2323

5

软著登字第
0364033号

风语筑同步播放
应用软件V1.0

2011.3.25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0359

6

软著登字第
0364031号

风语筑商业街三
维展示综合应用
软件V1.0

2011.4.2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0357

7

软著登字第
0365105号

风语筑三维燃气
管线管理软件
V1.0

2011.8.1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1431

8

软著登字第
0381015号

风语筑RELAY智
能照明控制软件
V1.0

2011.9.2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2SR012979

9

软著登字第
0364017号

风语筑大屏幕拼
接融合软件V1.0

2011.9.2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0343

10

软著登字第
0364029号

风语筑圆桌检测
软件V1.0

2011.9.2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0355

11

软著登字第
0381009号

风语筑自行车动
作信息采集软件
V1.0

2011.10.13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2SR012973

12

软著登字第
0364014号

风语筑大型集会
三维模拟应用软
件V1.0

2011.10.18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1SR100340

13

软著登字第
0381010号

风语筑海上钻井
三维仿真模拟软
件V1.0

2011.11.2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2SR012974

14

软著登字第
0828750号

风语筑实时规划
应用软件V1.0

2013.11.28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4SR159513

15

软著登字第
0828844号

风语筑城市家园
DIY游戏软件
V1.0

2013.12.25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4SR159607

16

软著登字第
0828841号

风语筑互动拍照
系统V1.0

2014.9.18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4SR159604

17

软著登字第
0828849号

风语筑基于
OPENGL的二维
等深线转三维地
形图显示软件
V1.0

2014.10.08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4SR159612

18

软著登字第

童声中国合唱编

2014.10.13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4SR159689




0828926号

辑和演示系统
V1.0

19

软著登字第
0828919号

风语筑三维模型
编辑软件V3.0.1.0

2014.10.13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4SR159682

20

软著登字第
1360048号

风语筑绿背抠像
互动采访应用软
件V1.0

2015.1.15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1431

21

软著登字第
1358967号

风语筑互动擦图
多媒体展示软件
V1.0

2015.3.31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0350

22

软著登字第
1359036号

童声里的中国声
乐合成软件V1.0

2015.3.31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0419

23

软著登字第
1360031号

风语筑吸毒后的
我平台软件V1.0(注:禁毒教育平
台软件)

2015.7.15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1414

24

软著登字第
1358927号

风语筑桶形畸变
图像校正应用软
件V1.0

2015.10.31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0310

25

软著登字第
1359878号

风语筑大数据沙
盘应用软件V1.0

2015.11.11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1261

26

软著登字第
1360258号

风语筑互动投影
捕捉应用软件
V1.0

2015.11.30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1641

27

软著登字第
1358954号

风语筑屏幕录制
应用软件V1.0

2016.1.19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0337

28

软著登字第
1360119号

风语筑USB-DMX
大型舞台灯光控
制软件V1.0

2016.3.9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1502

29

软著登字第
1358931号

风语筑踩吧检测
软件V1.0

2016.4.18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6SR180314

30

软著登字第
1629396号

风语筑裸眼3D立
体投影秀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4112

31

软著登字第
1629400号

风语筑雷达多点
触控交互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4116

32

软著登字第
1631290号

风语筑虚拟主持
人讲解展示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006

33

软著登字第
1631802号

风语筑互动魔镜
墙展示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518




34

软著登字第
1631299号

风语筑知识问答
应用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015

35

软著登字第
1631474号

风语筑一站到底
应用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190

36

软著登字第
1630166号

风语筑互动踩吧
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4882

37

软著登字第
1629411号

风语筑互动拍照
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4127

38

软著登字第
1629360号

风语筑互动捕鱼
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4076

39

软著登字第
1625377号

风语筑三维数字
沙盘控制平台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0093

40

软著登字第
1625392号

风语筑三维数字
沙盘展示平台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0108

41

软著登字第
1635534号

风语筑互动移屏
展示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50250

42

软著登字第
1631625号

风语筑VR全息影
像播放展示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341

43

软著登字第
1633652号

风语筑潘多拉魔
盒应用展示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8368

44

软著登字第
1631686号

风语筑虚拟足球
应用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402

45

软著登字第
1631305号

风语筑穹幕几何
矫正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021

46

软著登字第
1631466号

风语筑时序同步
控制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182

47

软著登字第
1631313号

风语筑穹幕边缘
融合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029

48

软著登字第
1631698号

风语筑大型灯光
秀场展示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414

49

软著登字第
1631687号

风语筑球幕几何
矫正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403

50

软著登字第
1631309号

风语筑球幕边缘
融合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025

51

软著登字第
1631629号

风语筑互动多彩
音乐步道软件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345




52

软著登字第
1631667号

风语筑虚拟翻书
展示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383

53

软著登字第
1631756号

风语筑大富翁互
动体验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6472

54

软著登字第
1632520号

风语筑电容墙互
动体验软件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发行人

2017SR047236

55

软著登字第
1631470号

风语筑数字流展
示软件V1.0

未发表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