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嘉实新添程: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 1 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 新添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1 月 21 日证监许可 [ 2016 ] 2779 号 《关于准予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注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 7 年 2 月 28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 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28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邓红国 总经理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0 %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30 % , 立信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 %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 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 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 长、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 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年 10 月至今任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 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 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 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中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诚宝捷思货币经 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 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 COO , JP Morgan Chase 固定收益 亚太区 CFO 、 COO ,德意志银 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 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 ,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任 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 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 1997 年至今 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 “ 中国商法 ” 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委 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 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 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 究生。 200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年 10 月 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 职于中办警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 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 , 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 金通证券部 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曲扬女士,硕士研究生,13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信基金债券研 究员和债券交易员、光大银行债券自营投资业务副主管,2010 年 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21日任嘉实稳固收益债 券基金经理职务。2011 年 11 月 18 日起至今任嘉实债券基金经理职务。2012 年 12 月 11 日起至今任嘉实纯债债券基金经理职务。2013 年 5 月 21 日起至今任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 券基金经理职务。2014 年 4 月18 日起至今任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4月18 日至今任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基金经理、嘉实中证中期企 业债(LOF)基金经理。2016年3月18日至今任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基金 经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新起航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4月26日至 今任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新常态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5月17日至今任 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7月15日至今任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8 月25日至今任嘉实安益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9月13日至今任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1日至今任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4日至 今任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1日至今任嘉实新添瑞混合基金经理,2017 年3月9日至今任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3月16日至今任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基金 经理,2017年6月21日至今任嘉实稳怡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8月24日至今任嘉实稳悦纯债债 券基金经理。2017年2月28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宁女士,经济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验。2004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公司多个业务部门工作,2005年开始从事投资相关工作,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组合控制 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3年7月30日至2014年9月19日任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 金经理,2013年3月8日至今任嘉实增强信用基金经理,2013年6月4日至今任嘉实如意宝定期 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8月21日至今任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5日至 今担任嘉实新起点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8 日起至今担任嘉实新优选混合及嘉实新趋势混 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 日至今任嘉实稳荣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7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 瑞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今任 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 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今任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今任嘉实和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基 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今任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 日至今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无。 3 、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股票 投资业务联席 CIO 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股票投资业务联席 CIO 兼研究总监 陈少平女士,助理 CIO 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邵秋涛先生,人工智能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胡涛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 2016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0.96 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2.61 万亿 元,增幅 14.25% ,其中客户贷款总额 11.76 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1.27 万亿元,增幅 12.13% 。 负债总额 19.37 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2.47 万亿元,增幅 14.61 %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15.40 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1.73 万亿元,增幅 12.69% 。 核心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积极消化五次降息、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实现净利 润 2,323.8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5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85.09 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 占比较上年提升 0.83 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回报率 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4% , 净利息收益率 2.20% ,成本收入比为 27.49% ,资本充足率 14.94% ,均居同业领先水平。 2016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100 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 “ 2016 中国最佳银行 ” ,《环球金融》“ 2016 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 2016 亚太区最佳流动 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 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2016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财富》 2016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 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 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 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7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 行已托管 71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 11 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 —— QFII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 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 215577 联系人 赵 佳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 0755 ) 84362200 传真 ( 0755 )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 0532 ) 66777997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幢 1001A 室 电话 ( 0571 ) 88061392 传真 ( 0571 ) 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25 层 04 单元 电话 ( 0591 ) 88013673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 025 ) 66671118 传真 ( 025 )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层 05 - 06A 单元 电话 ( 020 ) 88832125 传真 ( 0 20 )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2 、 代 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邓红国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 010 ) 6521558 8 传真 ( 010 ) 6518567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 021 ) 51150298 传真 ( 021 )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 、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张勇 电话 ( 021 ) 23238888 传真 ( 021 ) 232388 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单峰 、张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 嘉实 新添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 契约型 、 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择高安全边际的证券,力争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股指期货、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 0% - 95%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 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 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 “ 自上而下 ” 和 “ 自下而上 ” 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业 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 1 )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估值水平以及股票市 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和证 券市场环境的变 化,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 2 )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价值型策略,将采用 “ 自下而上 ” 的方式,结合 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投资标的。对价值、成长、收益 三类股票,本基金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 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 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 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 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 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 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 收益。 6 、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 Barra 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 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 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 股投资风险。 7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 1 )投资决策依据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规 定。 .宏观经济和证券发行人的基本面数据。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 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 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 2 )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 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 据。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 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 定。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 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 品种进行投资。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 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 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 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 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 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50% 。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 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 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 富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券、 央行票据、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 记账式国债、国际机构 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债等债券,综合反 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 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 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 “ 报告期末 ” ) ,本报告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76,473,411.80 10.50 其中:股票 76,473,411.80 10.5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35,630,957.78 87.25 其中:债券 635,630,957.78 87.2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37,029.80 0.33 8 其他资产 13,991,471.83 1.92 9 合计 728,532,871.21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617,843.29 1.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23,827,193.00 3.83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46,028,375.51 7.4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6,473,411.80 12.30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979,161 23,411,739.51 3.76 2 600027 华电国际 2,544,300 12,288,969.00 1.98 3 601288 农业银行 3,233,300 11,381,216.00 1.83 4 601988 中国银行 3,036,600 11,235,420.00 1.81 5 600104 上汽集团 207,900 6,455,295.00 1.04 6 600795 国电电力 1,788,800 6,439,680.00 1.04 7 600674 川投能源 519,200 5,098,544.00 0.82 8 603043 广州酒家 1,810 45,738.70 0.01 9 603335 迪生力 2,230 24,864.50 0.00 10 603679 华体科技 809 21,438.50 0.0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12,397,347.90 1.9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78,000.00 6.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78,000.00 6.44 4 企业债券 36,850,567.38 5.9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30,188,000.00 20.93 6 中期票据 181,627,000.00 29.20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1,649,042.50 0.27 8 同业存单 232,841,000.00 37.44 9 其他 - - 10 合计 635,630,957.78 102.20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82213 13 津地铁 MTN1 500,000 50,300,000.00 8.09 2 011698950 16 新兴际 500,000 50,160,000.00 8.07 华 SCP005 3 111712087 17 北京银 行 CD087 500,000 48,925,000.00 7.87 4 111711081 17 平安银 行 CD081 400,000 38,268,000.00 6.15 5 1182277 11 中铁建 MTN1 300,000 30,948,000.00 4.9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2,426.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218,324.5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690,721.0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991,471.83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600795 国电电力 6,439,680.00 1.04 重大事项停牌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2 月 28 日( 基 金合同生 效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3.63% 0.14% 3.29% 0.31% 0.34% - 0.17%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http://10.0.185.66:8070/XBRL/temp/CN_50080000_004115_FB020010_20170002_1.jpg 图: 嘉实新添程混合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2017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报告期末未满 1 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内。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与 基金 运作有关的费用 1 、 基金费用的种类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和 仲裁费 或 诉讼费; (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 6 ) 基金的证券 、期货 交易费用; ( 7 )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8 )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 9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6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 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 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 “ 1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 3 ) - ( 9 )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二 )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1.0%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 M ≥ 500 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 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 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 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 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 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 2013 年 4 月 9 日 ,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 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 201 7 年 5 月 19 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 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 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 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 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 N≥180天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 ( 三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 基金税收 本基金支付给管理人、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具体税率适用中国税务主管机 关的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 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 “ 重要提示 ” 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 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 在 “ 三、 基金管理人 ” 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在 “ 四、 基金托管人 ” 部分:更新了 基金 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 在 “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部分: 更新 了经办注册会计师 信息。 5. 在 “ 六、基金的募集 ” 部分: 增加了募集期限。 6 . 在 “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 7 . 在 “ 八 、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部分: 增加了本 基金 开始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起始 日期 、更新了申购与赎回费率的相关内容 。 8 . 在 “ 九、 基金的投资 ” 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9 . 增加 “ 十、 基金的业绩 ” : 基金业绩 更新 至 2017 年第二 季度末 。 10 . 在 “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部分: 列示了本基金 自 2016 年 12 月 15 日 首次披露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 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 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7 年 10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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