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富安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4:10:21 中财网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
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张发
垚、袁王汉、吴小倩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
定,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品种,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1.5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拟使用1.5亿元向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燃

签名:



独立董事:张龙平

签名:



独立董事:孔英

签名:



独立董事:郑贤玲

签名: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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