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塑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1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 第161号)。收到该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 中的问题进行落实、解答,现对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请你公司披露《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16年度审计报告》”)、前海票交公司最近一期的 财务报表,以及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回复: 关于以上文件,公司已按要求于2017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作详尽 披露。 2.根据你公司报备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其落款日期为11月17日,请结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7.3条第(二)项的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2017年11月17日公司相关经办人员与交易对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签署后当时并未生效。根据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约定,该笔股权转让事项需取得前海票交公司七位股东半数同意;根据 协议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协议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只有满足这2个条 件,该转让协议才生效。所以,该协议生效日为2017年11月30日。 由于前海票交公司其他六位股东需履行各自的决策程序、资料传递、盖章用 印等耗时较长;因此,公司经办人员主要精力放在与其他股东的沟通协调,直到 前海票交公司11月27日召开股东会同意转让该笔股权。11月29日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于次日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基于上述情形,我公司对该笔交易事项错误的理解为“协议生效后即披露”, 导致未能按《股票上市规则》第7.3条第(二)项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你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为获 得前海票交公司20%的股权,你公司认缴了2000万元的出资额,请说明后续你 公司实际出资进度和金额,如未完全出资,请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承担剩余出 资义务的主体。 回复: 公司认缴了前海票交公司2000万元的出资额,未完全出资。根据前海票交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的规定,先期出资应为1000万元,后续视业务发展情况 再行商定补齐注册资本金。因此,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先行出资1000万元 并于当日收到前海票交公司签署的《出资证明书》(编号:票交出资201605)。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七条第5项的约定,交易 对手承担补足剩余注册资本金的义务。 4.请说明你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后双方履行协议(包括相关审 批程序、交割标的、收取对价等)的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未经完备的审议程 序即履行合同的情况。 回复: 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后,相关经办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和前海票交 公司及其六位股东的沟通。2017年11月27日前海票交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该 笔股权的转让,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该笔股权转让事宜。该 笔交易的对手方系自然人,自身无需履行审批程序。 目前,该笔股权正在办理交割过户手续,截至本函回复之日,尚未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1日、11月22日分别收到交易对手支 付的股权转让预付款1000万元、2000万元。公司不存在未经完备的审议程序即 履行合同的情况。 5.请你公司逐条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的规定,详细说明本次交 易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复: 公司持有前海票交公司20%股权,且出售该部分股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化,公司以20%分别乘以前海票交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得出对应的数据为579.88万元、0.544万元、80.54万元;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9.3条的规定,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应指标分别为: 17076.10万元、5000万元、3568.34万元。经对比,公司确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见下表)。 计算指标分子 金额(万 元) 计算指标分母 金额(万 元) 占比 (%) 是否 需披 露 是否需 股东大 会审议 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帐面值 和评估值孰高) 579.88 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4152.19 1.70 否 否 交易标的(如股 权)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 相关营业收入 0.544 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 7883.50 0.0069 否 否 交易标的(如股 权)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 相关净利润 80.54 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 -7136.68 1.13 否 否 交易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 3000 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3618.80 82.90 是 否 交易产生的利 润 2000 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 -7136.68 28.02 是 否 6.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 的规定,详细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回复: 公司持有前海票交公司20%股权,根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出售的资产 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公司以20%分别 乘以前海票交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资产,得出对应的数据为 579.88万元、0.544万元、559.46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对应指标分别为:17076.10万元、3941.75 万元、5000万元。经对比,公司确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见下表)。 计算指标分子 金额(万 元) 计算指标分母 金额(万 元) 占比(%) 是否需 披露 是否需股 东大会审 议 购买、出售资产 总额 579.88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总资 产 34152.19 1.70 否 否 购买出售资产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营业收入额 0.544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营业 收入 7883.50 0.0069 否 否 购买出售资产净 额 559.46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净资 产 3618.80 15.46 否 否 7.根据你公司报备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显示2016年年 度期末前海票交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2000万元,而附注显示该部分资产为“应收账款债权”,请你公司核实上述信 息是否存在矛盾,并说明该项资产的具体情况。 回复: 2016年底,前海票交公司为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以提高公司资金效益, 在充分考虑资金安全性及收益性的前提下,公司认购2000万由深圳联金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基于应收账款债权的金融产品。该产品于2017年1月到期, 2000万本金及5.2万元含税收益,均已全部收到。 8.关于你公司报备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和2017年9月30日前海票交 公司的财务报表,请说明: (1)2017年9月30日前海票交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2)与2016年年度期末相比,2017年9月30日前海票交公司持有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变动较大,请说明其原因。 回复: (1)2017年9月30日前海票交公司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由于本次交易未 达到《股票上市规则》9.3条规定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所以无需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9.7条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2)“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变动较大,原因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记录的为票交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票交公司从2016年 12月30日至2017年9月4日分别与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持有其提供 的理财产品以获取资金收益,购买金额从200万到2000万不等,综合年化收益 率为3.75%。9月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 往来款,于报表期后已收回。 9.截至2017年9月30日,前海票交公司的净资产为2,430.59万元,而由 本次交易作价推算前海票交公司100%股权的作价为15,000万元,增值率较高, 且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均为负。请结合前海票交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金融业务牌照拥有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核心竞争力等,详细说明本次作价 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1)前海票交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金融业务牌照拥有情况 前海票交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公司研发的票据交易系统、货币资金及其他应 收款等。关于金融业务牌照,目前监管部门还没有明确的准入限制,政策尚未明 朗。 (2)前海票交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核心竞争力 前海票交(www.qhbillex.com)是前海票交公司倾力打造的银企间票据流转 信息平台。平台顺应票据市场发展趋势,有机融合传统票据业务与新兴互联网思 维,旨在推进我国票据市场高效快速,安全合规的运行,解决当前票据市场信息 不对接的现状,为银企间票据流转搭建跨地域的沟通桥梁,推进票据市场快速运 行。 目前平台上线的产品以电子银票和商票直贴业务为主。专注于服务银行与中 小企业,为银行提供优质票据,为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在业务方面拥有以下优势:为银行客户提供合规信息平台、提升互动、 实现双赢、提升ECDS的应用场景;帮助企业客户拓展信息流、加快票据流转速 度、降低融资成本。 (3)本次作价的依据及合理性 票据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以及互联网应用都有 极大的推动作用。前海票交作为地方票据经纪平台,是票据交易子市场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主要是撮合实体企业与商业银行进行线上票据贴现交易,减少贴现中 不规范的流转环节,快速实现企业的贴现融资,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提供便捷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资金,后续的业务发展空间充满期待。交易双方在协 商定价时,充分考虑了前海票交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时,考虑到未来对前海票交公司还有1000万元的 出资义务,而且票交公司还在亏损,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基于保本争取盈利的 原则,公司期望售价位于1000~4000万元。 综上,国内互联网票据交易市场发展空间较大,但由于是新兴行业,尚未形 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规范的竞争市场,相关企业的股权估值差异较大。所以,本 次交易定价是参照前海票交的实际出资额,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友 好协商而定。 10.请说明交易对方单学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利益倾斜的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 手方的资金来源(是否来源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关联方)、拥有资产情 况和支付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交易和利益转移安排。 回复: (1)公司于12月4日收到单学军出具的《回复函》,单学军本人确认与公司 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倾斜 的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2)公司于12月4日收到单学军出具的《回复函》,单学军说明如下:“本 人2007年创建盐城市秋杰化工有限公司,10年来一直从事化工品(除农药及其 他危险化学品,农膜限零售)、电子产品、玻璃制品、农机配件、钢材、建材等 的销售业务,经营稳定,利润丰厚。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项的资金来源于本人多 年经营所得;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交易和利益转移安排。” 综上,公司认为单学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倾斜的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其资金来源于自身经 营资金,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交易和利益转移安排。 11.请说明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必要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说明你 公司对本次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次交易对你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及 会计准则依据,以及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况。 回复: (1)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必要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A. 站在公司战略角度,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阶段。公司目前经营发展 陷入困境,麦田园林业务持续亏损,商品贸易业务利润微薄,公司购入的前海票 交公司盈利周期漫长。因此,公司正逐步考虑剥离非赢利性资产,后期逐渐并购 优质资产,以此提升公司业绩。 B. 基于上述理由,公司处置前海票交公司只是第一步,未来,麦田园 林等不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资产,公司也会逐渐剥离。 C. 公司就出售前海票交公司20%股权,价格的形成基础和决策论证过程, 详见上述问题9之第(3)条回复内容。 综上,本此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2)本次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次交易对你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及 会计准则依据,以及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况。 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银行存款——3000万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万元 投资收益——2000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通过本次交易,公 司将获得投资收益2000万元。 2017年下半年起,公司正在对非盈利的资产作战略性的退出,公司已于2017 年8月、9月的重组进展公告中披露出售麦田园林股权,本次出售前海票交公司 股权是整体战略的一部分,一系列的资产处置会影响处置年度的投资收益,从而 影响当年的利润。因此,公司不存在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