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抗通胀: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12月)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4 日证监许可[2011]32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11]32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 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汇 率风险、大宗交易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所投资国家或地区政治及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等;二是衍生品风险,包括衍生品市场风险和衍生品模型风险;三是管理风险; 四是流动性风险;五是国家及地区风险,六是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 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 T 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 T+3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 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0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的名称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的类型 基金中基金 。 三、 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进行全球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通胀(通缩)相关的各类资产,在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资产提供通胀(通缩)保护,同时力争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 四、 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境外相关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范围具体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 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 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境外证券市场挂 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法律法规允许 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 公募基金(包括 ETF );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 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 等金融衍生产品;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基金投资(含 ETF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其中不低于 80% 投资于抗 通胀相关主题的基金。除基金投资外的其他投资包括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工具、权证、期权、期货、远期、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 金资产的 40% ,其中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抗通胀相关主题的基金主 要包括大宗商品类ETF,可细分为跟踪大宗商品综合指数,跟踪分类大宗商品指数如贵金 属类、农产品类、能源类和工业金属类等或单个商品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 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保护债券的ETF或债券型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 自然资源类公司股票的ETF和共同基金。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五、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相结合、构造被动的通胀跟踪 组合与适度的主动投资以获取超额收益相结合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包括战略和战术两个层面。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在对全球宏观经济周期、各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对中 国商品的需求、房地产、消费、货币和财政政策等宏观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判断通胀走势, 确定对应的大类资产及配置的比例重心。 “战术资产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基础上,结合对中短期通胀变化和 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判断,对大类资产的相对比重或仓位在一定范围内灵活地调整,降低投资 组合的下行风险,以取得较高的超额收益。 2、各子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 1 )通胀保护债券投资策略 通胀保护债券与量度通胀的居民消费指数( CPI )挂钩,意即当 CPI 上升时,其本金及 派息会随通胀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投资者的购买力被通胀蚕食。 ( 2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通货膨胀关系密切的各类资产,主要包括两大类: 1 )大宗商品类, 包括贵金属、能源类、农产品和工业金属类等大宗商品相关基金和 ETF ; 2 )通胀保护债券 类基金和 ETF 。 1) 通胀保护组合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中国通胀动因的基础上,结合统计模型选择与中国通货膨胀关系密切的国 际大宗商品品种,然后根据相关性、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选择对应的境外基金或 ETF , 通过投资组合优化构建与中国通胀相关性较高的通胀跟踪投资组合。 2 )主动趋势投资 本基金以全球大宗商品相关 ETF 趋势投资策略作为收益来源的重要部分,通过多策略 分散风险,从全球商品价格的变化趋势中获利。 ( 3 )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集中在成长性较好的新兴市场和通胀相关行业或个股上。通过投 资于这两类资产,本基金争取同时能达到防通胀和分享新 兴市场国家高速增长收益的目的。 ( 4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整体趋势及人民币币值变化趋势的研判,选择适 当的时机使用衍生工具进行仓位管理和避险。 3 、外汇管理 本基金将通过积极的外汇管理减少人民币升值对投资收益的侵蚀。管理人将根据对汇率 前景的预测以及应对申购赎回的需要,将货币资产在港币、美元、日元、澳元、欧元、英镑、 加元和人民币等币种之间进行配置。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高盛贵金属类总收益指数( S&P GSCI Precious Metal Total Return Index )收益率 ×20%+ 标普高盛农产品总收益指数( S&P GSCI Agricultural Total Return Index )收益率 ×30%+ 标普高盛能源类总收益指数( S&P GSCI Energy Total Return Index )收益率 ×20%+ 巴克莱美国通胀保护债券指数( Barclays Capital U.S. Treasury Inflation Protected Securities ( TIPS ) Index ( Series - L ))收益率 ×30% ,简称 “ 通胀综 合跟踪 指标 ” 。 其中,前三个指数是标准 . 普尔公司编制发布的标准大宗商品分类指数,巴克 莱美国通胀保护债券指数是境外共同基金最常用的抗通胀债券指数。 标普高盛商品分类指数由高盛公司于 1991 年编制发布, 2007 年 2 月由标准 . 普尔公司 收购。目前该指数系列是国际市场上跟踪资产量最大的商品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 影响力。巴克莱美国通胀保护债券指数由巴克莱资本于 1997 年与美国通胀保护债券首次发 行同年推出的债券指数,是国际市场上最常用和跟踪资产量最大的通胀保护债券指数。本基 金选择的标普高盛商品分类指数和巴克莱美国通胀保护债 券指数覆盖了国际市场上最主要 的两类实际收益资产类别。其中,本基金所选择的贵金属、农产品和能源类三个分类指数覆 盖了标普高盛大宗商品总指数中 87.1% 的资产,包含了 16 个品种,权重选择上更符合国内 CPI 的构成。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取的指数及其权重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具有 较好的一致性。 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或市场中出现其他更具有代表性的、更适 合用于本基金的、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业绩比较基准,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 编制及发布,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抗通胀相关主题的资产。本基金所指的抗通胀相 关主题的资产包括抗通胀主题相关的基金和其他资产。抗通胀相关主题的其他资产主要指通 胀挂钩债券和通胀相关的权益类资产等。本基金的收益和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 / 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6,196,408,96 9.67 其中: 普通股 6,196,408,96 9.67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47,434,030.50 74.01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369,375.12 16.18 8 其他各项资产 87,982.07 0.14 9 合计 64,087,796.65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 6,196,408.96 9.77 合计 6,196,408.96 9.77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工业 2,533,048.88 4.00 金融 2,492,562.58 3.93 原材料 952,978.66 1.50 医疗保健 217,818.84 0.34 合计 6,196,408.96 9.77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明细 序号 公司名 称(英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在 所属国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 文) 证 券市 场 家 (地区) (股) (人民币 元) 资产净 值比例 (%) 1 SINOTRA NS SHIPPIN G LTD 中外运 航运 368 HK Hongk ong Excha nge 香港 1,325,000. 00 2,533,048 .88 4.00 2 IND & COMM BK OF CHINA - H 工商银 行 1398 HK Hongk ong Excha nge 香港 260,000.0 0 1,281,287 .28 2.02 3 CHINA CONSTRU CTION BANK - H 建设银 行 939 HK Hongk ong Excha nge 香港 220,000.0 0 1,211,275 .30 1.91 4 ALUMINU M CORP OF CHINA LTD - H 中国铝 业 2600 HK Hongk ong Excha nge 香港 160,000.0 0 952,978.6 6 1.50 5 CHINA ANIMAL HEALTHC ARE LTD 中国动 物保健 品 940 HK Hongk ong Excha nge 香港 1,508,000 .00 217,818.8 4 0.34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基金投资明 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 人民币 元) 占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ISHARES GOLD TRUST ETF 基金 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9,804,028.68 15.46 2 ALERIAN MLP ETF ETF 基金 开放式 ALPS Advisors Inc 9,159,320.21 14.45 3 SPDR GOLD SHARES ETF 基金 开放式 World Gold Trust Services LLC 7,827,068.73 12.35 4 POWERSHAR ES DB BASE METALS F ETF 基金 开放式 Deutsche Bank AG 7,812,626.84 12.32 5 UNITED STATES OIL FUND LP ETF 基金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i es Fund LLC 7,199,178.17 11.36 6 ISHARES SILVER TRUST ETF 基金 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3,238,408.99 5.11 7 POWERSHAR ES DB AGRICULTU RE F ETF 基金 开放式 Deutsche Bank AG 2,393,398.88 3.78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1 0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27.69 5 应收申购款 87,254.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7,982.07 1 0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 0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940HK CHINA ANIMAL HEALTHCARE LTD 217,818.84 0.34 重大事项停牌 1 0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年4 月25日至 2011年12 月31日 -18.60% 0.63% -9.53% 0.97% -9.07% -0.34% 2012年1 月1日至 2012年12 月31日 -3.19% 0.56% 5.66% 0.70% -8.85% -0.14% 2013年1 月1日至 2013年12 月31日 -19.92% 0.84% -15.70% 0.57% -4.22% 0.27% 2014年1 月1日至 2014年12 月31日 0.79% 0.55% -12.84% 0.54% 13.63% 0.01% 2015年1 月1日至 2015年12 月31日 - 20.44% 0.86% - 10.96% 0.73% - 9.48% 0.13% 2016年1 月1日至 2016年12 月31日 4.15% 0.32% 14.14% 0.70% - 9.99% - 0.38% 2017年1 月1日至 2017年6 月30日 - 4.74% 0.56% - 5.16% 0.56% 0.42% 0.00% 2011年4 月25日至 2017年9 月30日 - 50.00% 0.64% - 32.95% 0.68% - 17.05% - 0.04% 十、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 0755 )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 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 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 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 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 区域机构客户 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 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 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 零售 - 北京、 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 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 工作。营销服务部 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 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 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 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 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 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 作、内部管 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 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526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6% 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 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 有限公司。 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2005 年 12 月起 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 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 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 1986 - 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 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 1994 - 1997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 - 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 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 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 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 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 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 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 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 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 事。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 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 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 青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 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 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退休。 2008 年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9 年 6 月至今,兼 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3 月至今,兼任湘 电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ECNL )董事; 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年 8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年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 益组织“博源基金 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 1980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 行及安徽省分行。 2000 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 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 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7 年 4 月至今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 2017 年 6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集 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 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 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 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主管 IT 、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 ( 国际 ) 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 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 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 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 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 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 ( 国际 ) 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思甸先生,博士, CFA 。 2010 年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宏观研究员、高级宏观分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现任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今) 兼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12 月 19 日至今 ) 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魏凤春先生, 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 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 。 章强先生( 2011 年 04 月 25 日 - 2014 年 3 月 7 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黄韬先生( 2014 年 3 月 7 日 - 2015 年 8 月 24 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 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博 时新趋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 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 2011 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 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 时抗通胀增强回报( QDII - FOF )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 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 CFA 。 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 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 (LOF ) 基 金、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 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 CFA 。 1995 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 上海分行、美国 Lowes 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 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润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 1991 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 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 201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董事总 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 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 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 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 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 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 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十 一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投资其它基金的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开户、交易、清算、登 记等各项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 、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 “ 税收 ” ); 9 、代表基金投票的费用; 10 、 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基金托管 人以及由于境外托管人更换导致基金资产转移所引起的费用; 11 、 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2、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净值的1.6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1.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1.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费) 按基金资产 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13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M ) 申购费率 M <50 万元 1.50% 50 万元 ≤M <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0.60% M ≥500 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 1000 元 2 、赎回费用 持有基金时间(Y) 赎回费率 Y<1年 0.50% 1年 ≤ Y < 2年 0.25% Y ≥ 2年 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 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 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境外市场的规定履行纳税义 务。 十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 、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 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 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7 年 09 月 3 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 37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00 只, QDII 基金 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 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中银香港概况 名称: [ 中国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 ] 住所: [ 香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 办公地址: [ 香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岳毅总裁 ] 成立时间: [1964 年 10 月 16 日 ] 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 联系人: [ 黄晚仪 副总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 联系电话: [852 - 3982 - 3753] 中国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早于 1964 年成立,并在 2001 年 10 月 1 日正 式重组为中国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其控股公司 - 中银香港 ( 控股 ) 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 控股 ) ”) - 则于 2001 年 2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并于 2002 年 7 月 25 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2002 年 12 月 2 日被纳入为恒生指数成分股。中 银香港目前主要受香港金管局、证监会以及联交所等机构的监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月底,中银香港 ( 控股 ) 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超过 23,277 亿港元,资本 总额超过 2,168 亿港 元 , 总资本比率为 22.35% 。中银香港的财务实力及双 A 级信用评级, 可以媲美不少大型全球托管银行。中银香港 ( 控股 ) 最新信评如下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穆迪投资服务 标准普尔 惠誉国际评级 评级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长期 Aa3 A+ A 短期 P-1 A-1 F1 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中银香港作为香港第二大银行集团,亦为三家本地发钞银行之一,拥有最庞大分行网络 与广阔的客户基础。 托管服务是中银香港企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产品之一,目前为超过六十万企业及工商客户 提供一站式的证券托管服务。对于服务国内企业及机构性客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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