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鹏华丰嘉债券:关于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09日 11:34:21 中财网
关于
鹏华
丰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鹏华
丰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鹏华
丰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
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4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7

12

8
日,本基金已连续
5
8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情形。据此,
若《
基金合同

生效后出现触发

基金合同

终止的
上述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

基金合同

发生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
本基金将不开

申购、赎回、
转换

定投
业务。



2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
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
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
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p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6788
-
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1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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