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亨通光电: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LOGO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债券期限 2.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募集资金存管 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6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 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7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17年1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8日下午 15: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 1 号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主持人:董事长钱建林先生 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 六、宣读各议案并审议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债券期限 2.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募集资金存管 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7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温小杰先生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温小杰先生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 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 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 次,每 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公司拟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议案二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本次发行需要,公司拟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75,800万元(含275,8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3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2.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2.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年度的最终利率 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2.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2.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2.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 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2.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 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 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 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 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800.00万元(含275,80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134,890.70 127,400.00 2 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 补示范基地项目 73,407.60 68,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288,298.30 275,8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 金予以解决。 2.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 司董事会确定。 2.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 方可实施,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议案三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该预案涉及本次发行的概况、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与讨论、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附件: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 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75,800万元(含275,8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年度的最终利率 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 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十二)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 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 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 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 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 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 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800万元(含275,8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134,890.70 127,400.00 2 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 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 73,407.60 68,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288,298.30 275,8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 金予以解决。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 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告均已经立信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 未经审计。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 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76,232,999.46 3,104,501,528.48 2,334,574,694.55 1,900,176,642.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488,866.63 - 应收票据 1,487,605,285.21 955,713,174.71 437,528,985.43 369,572,286.23 应收账款 6,445,866,903.48 4,191,664,077.07 3,250,035,382.66 2,633,331,007.61 预付账款 2,210,134,553.35 539,037,092.80 235,631,012.52 192,253,532.51 应收利息 1,802,880.68 7,706,424.08 其他应收款 381,323,572.24 336,784,535.87 274,775,762.57 155,764,291.74 存货 4,552,133,925.29 3,933,673,390.92 3,326,291,927.94 2,661,968,951.0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173,629.10 6,433,182.68 其他流动资产 517,639,206.71 373,120,434.05 409,887,609.64 173,588,129.01 流动资产合计 19,373,110,074.84 13,440,927,416.58 10,271,017,122.62 8,094,361,264.6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1,860,000.00 89,1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3,000,000.00 163,051,785.60 125,000,000.00 11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105,082,663.05 885,886,453.00 473,590,450.09 304,090,147.15 投资性房地产 879,894.52 973,872.79 1,099,100.44 - 固定资产 3,421,406,022.40 3,500,483,257.99 3,146,028,214.78 3,047,167,480.05 在建工程 851,411,092.42 262,823,457.74 120,137,884.02 263,127,941.69 无形资产 682,080,725.58 622,027,660.63 389,341,878.93 370,268,514.63 开发支出 83,523,169.44 32,279,902.58 104,499,116.90 59,860,127.19 商誉 500,658,732.91 500,658,732.91 322,790,615.50 - 长期待摊费用 17,758,071.44 19,148,711.20 16,231,886.35 1,071,076.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965,513.64 89,752,354.62 67,256,143.70 49,338,470.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4,236,277.23 216,312,417.52 233,328,678.7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36,002,162.63 6,293,398,606.58 5,211,163,969.46 4,294,023,757.80 资产总计 27,009,112,237.47 19,734,326,023.16 15,482,181,092.08 12,388,385,022.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746,174,575.23 4,413,572,832.58 3,375,390,079.22 3,665,472,889.4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339,315,987.17 149,150,655.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 3,324,218.83 应付票据 2,662,857,641.50 1,840,992,071.42 1,133,186,606.40 1,843,160,905.31 应付账款 2,449,175,961.65 1,905,428,924.64 1,601,887,980.89 1,063,786,845.09 预收款项 1,121,725,740.67 1,153,519,611.23 988,612,056.67 234,265,460.24 应付职工薪酬 201,366,165.62 256,577,674.57 121,019,456.57 97,104,464.11 应交税费 380,936,575.63 217,137,667.63 85,849,662.99 75,525,482.91 应付利息 51,477,158.31 36,197,791.09 38,912,568.28 12,300,808.50 应付股利 81,239,339.24 31,880,609.20 8,425,661.21 4,040,916.05 其他应付款 350,458,576.68 469,227,370.27 351,398,938.79 105,790,760.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525,000.00 210,000,000.00 37,529,252.87 130,992,124.00 其他流动负债 13,548,487.89 17,662,169.53 流动负债合计 13,120,485,222.42 10,552,196,722.16 8,081,528,251.06 7,384,915,531.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69,950,000.00 673,000,000.00 501,000,000.00 343,979,252.87 应付债券 1,493,169,000.00 1,491,369,000.00 1,488,969,000.00 - 专项应付款 6,571,500.00 11,920,000.00 12,120,000.00 预计负债 2,343,683.45 2,140,035.53 递延收益 126,545,142.52 110,607,649.00 88,195,086.26 83,670,012.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781,555.57 11,854,814.28 3,666,420.61 81,030.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98,000,000.00 98,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01,789,381.54 2,393,542,998.81 2,093,750,506.87 439,850,295.83 负债合计 16,022,274,603.96 12,945,739,720.97 10,175,278,757.93 7,824,765,827.22 股东权益: 股本 1,359,775,587.00 1,241,269,065.00 1,241,269,065.00 413,756,355.00 资本公积 3,492,427,502.77 838,318,065.92 937,085,630.76 1,764,598,340.76 其他综合收益 30,210,181.21 50,547,299.92 -25,928,143.04 -7,003,539.19 专项储备 25,507,342.58 7,995,663.55 3,073,510.14 - 盈余公积 280,137,955.01 280,137,955.01 214,587,590.20 187,826,046.81 一般风险准备 7,995,905.79 2,459,998.00 未分配利润 4,965,065,620.24 3,430,881,607.64 2,238,277,975.87 1,732,515,112.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0,153,124,188.81 5,849,149,657.04 4,616,361,534.72 4,094,152,314.07 少数股东权益 833,713,444.70 939,436,645.15 690,540,799.43 469,466,881.20 股东权益合计 10,986,837,633.51 6,788,586,302.19 5,306,902,334.15 4,563,619,195.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7,009,112,237.47 19,734,326,023.16 15,482,181,092.08 12,388,385,022.4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023,075,685.79 19,307,894,756.01 13,622,305,168.96 10,471,129,355.30 其中:营业收入 19,023,075,685.79 19,300,546,444.93 13,563,272,683.78 10,419,549,146.20 利息收入 7,348,311.08 57,443,796.77 49,543,702.44 手续费及佣金 1,588,688.41 2,036,506.66 二、营业总成本 17,246,191,560.69 18,007,705,680.51 12,939,743,155.09 10,110,220,366.11 其中:营业成本 14,997,985,976.62 15,233,606,187.16 10,818,900,612.93 8,436,440,500.67 利息支出 5,249,467.08 34,301,187.69 26,886,479.0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2,119.00 110,420.70 134,870.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282,343.85 136,667,720.21 63,581,601.57 35,493,394.98 销售费用 629,960,021.27 794,418,854.21 637,761,920.68 497,102,465.09 管理费用 1,191,838,360.00 1,392,688,490.56 922,036,761.71 732,778,671.97 财务费用 265,464,567.93 347,701,490.92 389,700,867.95 333,039,959.14 资产减值损失 78,660,291.02 97,341,351.37 73,349,781.86 48,344,024.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 号填列) -838,650.00 1,137,532.87 2,244,485.86 -2,907,968.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754,196.22 271,551,253.23 56,243,078.27 9,857,900.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95,754,196.22 118,002,815.79 45,382,002.46 8,473,669.84 其他收益 198,164,935.0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69,964,606.36 1,572,877,861.60 741,049,578.00 367,858,920.81 加:营业外收入 15,377,898.02 228,543,785.07 84,751,980.96 107,202,032.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933,889.87 18,692,206.93 1,811,749.34 1,870,513.45 减:营业外支出 11,276,349.21 11,884,128.21 11,984,557.45 17,410,883.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880,674.65 3,838,086.79 4,337,288.24 2,797,805.2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74,066,155.17 1,789,537,518.46 813,817,001.51 457,650,069.63 减:所得税费用 293,852,672.29 266,410,080.96 120,541,816.46 74,207,281.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80,213,482.88 1,523,127,437.50 693,275,185.05 383,442,788.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0,878,674.80 1,316,391,523.88 572,815,848.16 344,156,362.01 少数股东损益 109,334,808.08 206,735,913.62 120,459,336.89 39,286,425.9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0,210,181.21 50,547,299.92 -25,928,143.04 -7,003,539.1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30,210,181.21 50,547,299.92 -25,928,143.04 -7,003,539.1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0,210,181.21 50,547,299.92 -25,928,143.04 -7,003,539.1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13,427,637.60 13,763,220.00 -6,991,969.51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18,370,092.72 23,746,130.41 -17,150,064.73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87,549.11 13,037,949.51 -8,778,078.31 -11,569.6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10,423,664.10 1,573,674,737.42 667,347,042.01 376,439,24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01,088,856.02 1,366,938,823.80 546,887,705.12 337,152,822.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9,334,808.08 206,735,913.62 120,459,336.89 39,286,425.9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181 1.0605 0.4615 0.2893 (二)稀释每股收益 1.3181 1.0605 0.4615 0.289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321,749,996.23 20,295,174,870.43 15,964,771,653.60 11,099,069,462.0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619,066,199.58 156,096,086.04 111,096,427.95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32,982,549.98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528,295.54 58,857,724.76 50,907,247.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252,624.25 43,894,959.77 41,213,904.99 27,061,332.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2,169,138.96 838,180,061.87 292,558,770.98 242,173,679.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24,171,759.44 21,803,844,387.19 16,546,480,690.35 11,530,308,149.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686,420,552.62 15,872,833,755.27 12,790,410,752.50 9,111,730,270.8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90,000,00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76,950,000.00 - 74,132,203.1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44,383.65 43,207,085.61 70,889,957.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062,118,685.77 1,206,433,449.38 776,913,708.02 671,116,248.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80,590,482.44 971,067,387.90 625,824,741.13 334,966,617.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0,263,352.49 1,095,126,477.06 1,153,305,265.56 949,924,756.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99,393,073.32 19,224,955,453.26 15,389,661,552.82 11,302,760,053.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5,221,313.88 2,578,888,933.93 1,156,819,137.53 227,548,095.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900,000.00 31,500,000.00 6,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354,392.98 27,060,534.54 21,906,633.87 1,748,333.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9,174,966.46 135,647,942.16 112,219,598.95 28,121,378.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111140525.2 - 432,724.3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342,483.89 275961867.2 - 2,942,732.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871,843.33 595,710,869.13 165,626,232.82 39,845,168.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52,755,080.54 830,734,996.38 577,375,480.76 588,446,413.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1,965,265.44 306,542,889.43 328,663,273.84 159,291,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524,421,044.08 100,447,570.0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245,371.93 494,334,854.30 289,537,238.02 42,265,052.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3,965,717.91 2,156,033,784.19 1,296,023,562.67 790,002,965.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093,874.58 -1,560,322,915.06 -1,130,397,329.85 -750,157,797.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03,646,222.79 - 1,146,311,733.8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150,078,009.59 8,510,978,999.59 4,084,205,447.09 5,597,335,640.5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488,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9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53,724,232.38 8,510,978,999.59 5,572,205,447.09 6,770,567,374.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310,001,266.94 7,867,588,651.83 4,595,429,106.62 5,995,157,520.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553,669,487.12 506,656,297.69 370,933,912.64 382,080,631.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63,670,754.06 8,374,244,949.52 4,966,363,019.26 6,377,238,152.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053,478.32 136,734,050.07 605,842,427.83 393,329,22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14,456,195.41 2,110,092.98 -47,558,372.87 367,476.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2,282,094.45 1,157,410,161.92 584,705,862.64 -128,913,002.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8,649,682.30 1,411,239,520.38 826,533,657.74 955,446,660.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60,931,776.75 2,568,649,682.30 1,411,239,520.38 826,533,657.74 2. 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0,075,848.75 794,654,314.47 831,462,724.76 771,709,583.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88,866.63 - 应收票据 137,958,179.29 112,270,088.30 217,911,689.29 178,519,358.05 应收账款 1,958,478,062.27 1,573,535,958.27 878,111,899.60 920,801,649.36 预付账款 141,491,503.45 135,660,361.26 35,664,681.74 83,717,118.93 应收股利 97,561,820.03 23,500,000.00 应收利息 - 5,816,949.78 其他应收款 2,183,681,615.68 2,134,687,772.61 1,356,445,674.21 598,439,438.86 存货 652,565,745.96 361,421,790.51 741,065,058.30 695,908,747.33 其他流动资产 1,243,396,196.93 8,883,198.04 52,687,631.85 567,879,127.79 流动资产合计 8,645,208,972.36 5,144,613,483.46 4,113,838,226.38 3,822,791,973.6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3,000,000.00 163,000,000.00 125,000,000.00 11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6,618,023,829.81 5,616,786,521.59 3,717,325,608.94 3,042,050,502.41 固定资产 213,082,361.23 217,839,171.29 824,605,446.43 800,857,999.43 在建工程 172,408,057.83 44,195,516.52 43,512,946.02 95,178,912.03 无形资产 18,807,399.94 19,172,571.72 57,540,527.37 59,301,878.77 开发支出 39,156,482.52 9,023,208.22 长期待摊费用 1,449,149.69 3,079,482.42 3,008,909.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331,989.57 23,141,619.99 18,805,908.85 20,119,111.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269,770.67 75,846,198.5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