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怡达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 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6,744.4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珠海仓储、吉林怡达进行现金增 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 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仓储、吉林怡达进行增资的事项。 三、《关于办理2018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向交通银行江阴临港支行、华夏银行江阴支行、 招商银行江阴支行、中信银行江阴支行、光大银行江阴支行 、 吉林银行江北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现 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珠海怡达、关联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沈桂 秀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 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本议案的审议 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 使用 不超过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