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控赛格: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融泰”)为公司获得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资料后,基于个 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华融泰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孙枫、任意、雷达 、林涛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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