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神州易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神州易桥 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桥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对神州易桥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项目主办人员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交 谈,并查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关 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决议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5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 司向彭聪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7号), 核准上市公司向彭聪发行78,130,329股股份、向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45,768,340股股份、向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944,207股股份 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向连良桂、智尚田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6,842,877股新股 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价格为6.81元/股,发行数量为146,842,877股,用于智慧企业孵化云平台项目、企 业大数据中心平台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简要说明 1 智慧企业孵化云 平台项目 70,591.65 神州易桥自主研发建设的现代企业服务O2O 平台,由线上企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和线下服 务体系共同构成。线上企业互联网平台由知 识云、应用云、电商云、服务云、数据云、 资源云等六大云端构成,线下服务体系由服 务站网点体系、专业服务体系、合作服务工 厂体系三大体系构成。此外,还由业务团队、 管理机制、合作资源等构成综合能力体系, 对线上线下业务的顺利开展形成保障 2 企业大数据中心 平台项目 32,216.75 基于神州易桥的六大云端获取的大量企业数 据,并通过采集经授权的数据,通过数据挖 掘以及与外部数据进行交换对接获取大量的 行业数据,结合自有服务企业的行为轨迹, 深入挖掘和激发企业服务需求;针对企业运 营状况,通过与第三方合作主动衔接互联网 金融、保险等更多的应用场景,打通企业与 社会资源的智慧对接;从根本上改善企业获 取社会资源难的问题,围绕实现“智慧企业 服务”的目标,构造完善的企业大数据生态 系统 合计 102,808.40 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35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7 月13日止,易桥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2.37元,扣除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993,999,992.37元,扣除本次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49,074.77元,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250,917.60元。2016年7月18日,上市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上市公司在中国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8月11日, 上市公司、中国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6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企业管家 (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及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 6月2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企业管家(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子公司企业管家(北京)科技 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作废,相应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 名称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 息收入 净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 神州易桥信 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西宁市城 西支行 64,900.00 12,000.00 490.15 22,915.24 (含累计利息)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子公司企业管家(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 额 本期增资 已使用 金额 累计利 息收入 净额 期末余额 企业管家(北 京)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宁 分行营业部 24,871.37 15,000.00 38,772.19 19.70 1,118.88 (含累计利息) 对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理财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8,000万元,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 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左右。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五、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 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有一定差异。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 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保本型理财 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是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本次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易桥股份第七 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易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易桥股份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樊灿宇 栾宏飞 财务顾问协办人: 韩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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