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3:03:48 中财网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债券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
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
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
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
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
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
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
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
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延迟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
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
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
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
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10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1887号”

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5亿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
5亿元。


二、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评估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本期债
券的信用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189,459.43万元
(截至
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
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48.4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5.7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7,505.82万元(
2014-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
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
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
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
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
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
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
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六、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
”)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
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
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七、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
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
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
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九、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出具的评级报告,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发行人主体和本期债券由中诚信评估进行评级,将发
行人主体级别调升至
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评估调升信用级别
主要基于发行人在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资源获取等方面的优势及发行人的行业地位考
虑,未来业务发展有望保持继续增长态势。同时,中诚信评估也关注到发行人市场竞争
压力加大、债务与资产结构不匹配、创新业务带来的风控等要求的提升和项目退出的不
确定性可能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关于中诚信评估对本期债券的评级请投资者参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的有关内容。


考虑到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发行人无
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未来发生任何影响
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
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十、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
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中诚信评估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其网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

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
披露的时间。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评估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十一、发行人盈利主要来源于处置被投资企业的股权,除回购、并购、股权转让等
外,发行人投资项目的主要退出渠道是通过被投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流通后转
让。因此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股票市场政策环境和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目前证监会
加快了
IPO的审核速度,但在股市持续调整、
IPO注册制暂缓的背景下,发行人面临的
外部环境和内在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直接影响项目退出的时间及其收益。


十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股权投资项目,一般而言股权投资项目退出周期较
长,退出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不易变现。如果本期债券到期时,债券资金所投资
项目还没有实现退出,则需要发行人将持有的其他项目退出变现偿债,或通过其他方式
筹集资金偿还本期债券。投资期限与债券期限难以直接对应匹配,如发行人安排不当,
可能会导致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十三、
2014年末、
2015年末和
2016年末及
2017年6月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03、0.81、0.47和0.48,速动比率分别为
0.65、0.56、0.29和0.3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较低且呈下降趋势,主要在于发行人短期借款大幅上升所致。如果发行人未来短期负债
继续增加,而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不能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
偿债风险。如考虑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账面价值,报告期内
调整后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22、2.42、1.37和1.30,调整后的速动比率分别为
1.84、2.17、
1.19和1.13,发行人面临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十四、
2014-2016年及
2017年1-6月,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46,263.99万元、
3,589.52万元、
-111,979.04万元和
-19,052.66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
流净额呈下降趋势,并出现为负的情况,主要是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处于扩张期,增大了
对外投资规模。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可能对正常经营资金周
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降低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十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较大,
2017年6月末的账面价值占
总资产的
61.32%。其中,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为
688,014.38万元,占总资产的
29.81%。虽然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小,

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但随着股票市场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允价值出现大幅变动,将直接造成发行人业绩和收
益不稳定的风险。


十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

2014-2016年度及
2017年1-6月,发行人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为
48,174.43万元、
54,655.55万元、
83,355.22万元和
50,851.91万元,占营业收入与投资收益之和的比重分别为
22.93%、


24.83%、29.69%和29.39%,期间费用占比较高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是人力成本
上升所致。过高的期间费用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若期间费用继续保持较高占
比,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七、截至
2017年10月末,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包括短期借款余额为
679,602.80万元和应付债券余额为
160,000.00万元,新增余额
249,602.80万元,占
2016年末净资产的
20.59%。发行人新增借款、发行债券等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对偿债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八、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
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
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
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
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
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
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


十九、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
责任,公司聘任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受
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
《受托管理协议》。


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3
释义
.........................................................................................................................................9
第一节发行概况
....................................................................................................................12
一、发行人简介
..............................................................................................................12
二、本次债券发行核准及主要条款
..............................................................................12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5
四、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16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20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20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3
二、发行人设立、注册资本演变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4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32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8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60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70
七、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103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03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11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12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23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3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6


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9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0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151
一、募集资金规模
........................................................................................................151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51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51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52
第六节备查文件
..................................................................................................................153


8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发行主体、
本公司、公司、深创
投、评级主体
指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深圳市国资委
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债券指
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十一次通讯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股东会
2017年度第二次通讯会议批准,经公司
经营管理层确定,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指
发行人在发行前刊登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公告》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发行人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
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
理人
/国信证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
君安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
信评估
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
/华商林李

指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审计机构
/立信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团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
承销团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
日和
/或休息日)
工作日、交易日指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正常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A股指
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
币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最近三年及
一期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及
2017年1-6月
中国、我国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新赛克指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红土基金指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释义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公司

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
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
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
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指
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非上市企业获得
股权,通过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的行为
VC指风险投资
PE指私募股权投资
IPO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PIPE指私募股权投资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1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直投
/直接股权投资指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对企业投资
IRR指
内部回报率,又称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投资实际可望达
到的收益率。实质上,它是能使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
折现率。本募集说明书中的
IRR范畴仅包含股权类项目
管理费指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规模大小的一定比例向基金收取的
费用,通常按照年度收取
政府引导基金指
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
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
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
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
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加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1、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CapitalGroup
Co.,Ltd.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118E


4、成立日期:
1999年
08月
25日


5、注册资本:
420,224.952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7、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1层
B区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
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
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


二、本次债券发行核准及主要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1、本次债券的发行于
2017年
8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十一次通
讯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
2017年度第二次通讯会议批准。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1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期限不超过
7年(含
7
年)。



2、2017年
10月
20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7]188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
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剩余数量将根据发
行人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
完毕。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
17创投
S1”,债券代码为“
112627”。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发行基础规模为
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年。



6、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届时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
5亿元的发行额度。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8、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
售。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9、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1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

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

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
2017年12月18日至
2022年12月17日。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年
12月
18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
1个交易日,最后

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债权登记日以兑付登记日为准。

15、付息日:
2017年至
2022年每年的
12月18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6、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年12月18日。

17、兑付登记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2年
12月
18日之前的第
3个交易日。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年
12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创投主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25、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

务支行。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55901373310886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
26、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
12月
12日。

2、发行首日:
2017年
12月
14日。

3、网下发行期:
2017年
12月
14日至
2017年
12月
18日,共
3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1层
B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1层
B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联系人:刘习军
电话:
0755-82912706
传真:
0755-82912880
邮政编码:
518026(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深圳国际信托大厦
14楼
1408
法定代表人:何如
项目负责人:杨尚君、傅晓军
项目组人员:陶涛、汪钰婕、白西尧
电话:
0755-81981041
传真:
0755-82133436
邮政编码:
518001(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1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负责人:徐磊
项目组人员:吴磊
电话:
021-38676503
传真:
021-38677194
邮政编码:
200120


(四)发行人律师: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企业公馆
3栋
1层
B单元
负责人:舒卫东
经办律师:王寿群、邓力嘉
电话:
13509605056、13530474847
传真:
0755-88980182
邮政编码:
518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
4楼
负责人: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顺文、张嫣明
联系人:张嫣明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邮政编码:
200002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号
1幢
968室

1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孟一波、朱洁、袁宇城
电话:
021-51019090
传真:
021-51019030
邮政编码:
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深圳国际信托大厦
14楼
1408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杨尚君、傅晓军
电话:
0755-81981041
传真:
0755-82133436
邮政编码:
518001

(八)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
务支行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号中央商务大厦一楼
负责人:刘菁
联系人:黄嘉慧
电话:
0755-83179121
传真:
0755-26696604
邮编:
518000


18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九)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164

(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号中信大厦
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十一)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
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号:
102584002910


1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评估出具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
计为
105.50亿元,尚有
48.50亿元额度未使用。



2-1:截至
2017年
6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情况

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亿元)已使用额度(亿元)剩余额度(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
5.50
2.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8.50
1.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0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0
5.00
8.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8.00
2.00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
5.00
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50
8.5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
1.00
4.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
0.00
4.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
2.00
1.5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
5.00
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
1.50
10.5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
4.00
1.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
0.00
5.00
合计
105.50
57.00
48.50


2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生
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2-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债券简称发行日到期日利率(
%)
发行规模
(亿元)
偿还情况
17深创投
PPN002
2017-06-26
2020-06-27
6.20
3.00尚未到付息日
17深创投
PPN001
2017-03-03
2020-03-06
5.20
3.00尚未到付息日
15深创投
PPN001
2015-07-31
2020-08-03
5.40
5.00已按时付息
14深圳创新
PPN002
2014-08-12
2017-08-13
6.40
2.00已还本付息
14深圳创新
PPN001
2014-07-29
2019-07-30
6.80
5.00已按时付息
合计
18.00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文件(中市协注
[2016]PPN419号)《接受注册通知
书》,发行人已申请注册了额度为
8亿元人民币的
PPN,有效期截至
2018年
11月
25
日,截至报告期末未发行额度为
2亿元。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
20.00亿元,占发行人
2017

6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6.81%,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符合相关法规规
定。


(五)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2-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倍)
0.48
0.47
0.81
1.03
速动比率
(倍)
0.31
0.29
0.56
0.65
调整后的流动比率
(倍)
1.30
1.37
2.42
2.22


2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调整后的速动比率
(倍)
1.13
1.19
2.17
1.84
资产负债率
48.46%
43.63%
35.18%
33.45%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EBITDA(万元)
127,142.24
191,154.66
151,166.63
158,230.65
EBITDA利息保障
倍数(倍)
7.74
7.60
7.34
9.4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2、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
-存货)
/流动负债合计;
3、调整后的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上市公司股票账面价值)
/

流动负债合计
4、调整后的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上市公司股票账面价值
-存

货)
/流动负债合计


5、资产负债率
=负债合计
/资产总计
×100%;


6、EBITDA=利润总额
+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折旧
+摊销;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
=实际贷款偿还额
/应偿还贷款额
×100%;


9、利息偿付率
=实际利息
/应付利息
×100%。


2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apital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224.952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420,224.952万元
设立日期
1999年
8月
2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1层
B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1层
B区
邮政编码
51802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习军
电话
0755-82912706
传真
0755-82912880
公司网址
http://www.szvc.com.cn/
电子信箱
xjliu@szvc.com.c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118E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
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
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
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2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发行人设立、注册资本演变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公司设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创投
”)原名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新”)。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1999年
7月
20日的《关
于研究创新科技投资公司有关筹备问题的会议纪要》,深圳创新主要为支持中小型高科
技企业成长目的而筹建。

1999年
8月
24日,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
资”)代表深圳市政府出资,并与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等
7家单位共同以货币资金
形式出资组建深圳创新,同时于
1999年
8月
2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
记。深圳创新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0.00万元,该次出资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深华资验字
[1999]第
2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深圳创新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如
下:


3-1: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50,000.00
71.43%
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
5,000.00
7.1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5.0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4.2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4.29%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4.29%
深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86%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71%
合计
7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历次变动情况


1、2000年股权转让


2000年
7月,深圳创新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同意深
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以下简称“深宝实业”
”)将其所持公司
5%(35,00.00
万股)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交”)2,150.00
万股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
1,350.00万股,转让的每

2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价格为
1.08元。该次转让于
2001年
2月
20日经深国资办
[2001]33号批复。



2、2001年增资扩股


2001年
7月
25日,深圳创新
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
股的决议,同意公司增资人民币
90,0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000.00万元变更
为人民币
160,000.00万元。该次增资均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3-2:发行人
2001年
7月增资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83,000.00
51.88%
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
5,000.00
3.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20.0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88%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350.00
2.72%
深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150.00
2.59%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31%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5,238.00
3.2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3.13%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13%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13%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3.13%
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2,762.00
1.73%
合计
160,000.00
100.00%

上述股东实际缴纳出资款共计
57,000.00万元,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股东会同意将
资金尚未到位的
33,000.00万元股权挂靠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名下,该股权作为预
留股份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吸纳新增出资。该次增资后,深圳创新的注册资本为
16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127,000.00万元。该次增资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深华
[2001]验字第
1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2002年变更名称、股权划转和补缴出资


2002年
7月
25日,经深圳创新第九次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

2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将企业住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
资大厦
11层B区。



2002年
10月
8日,经深创投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3%(4,800.00万元)股权划转给深圳市亿鑫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亿鑫投资
”),以作为其对亿鑫投资的增资。该次划转于
2002年
10月
23日经深圳市国资办
[2002]187号批复。该次股权转让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
深创投
48.88%的股权,出资总额为
78,200.00万元(其中实际出资
45,200.00万元,挂
靠出资额
33,000.00万元)。



2002年
10月
14日,经深创投
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上海大众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管理”)将所持公司的
3.13%(5,000.00万元)股
权转让给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集团”)。



2002年
11月
14日,鉴于深创投注册资本中尚有
33,000.00万元未实际到位,股权
暂挂在深圳投资名下,经深创投
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上海大众科技创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集团”)出资
24,238.00万元(占深创投注
册资本的
15.15%)冲减未到位出资额。同时,股东会同意隆鑫集团将所持发行人
5,000.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3.13%)转让给大众集团。本次增资和转让后,大众集团合
计持有深创投
20.00%的股权。至此,深创投的注册资本为
160,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51,238.00万元。该次增资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华
[2002]验字第
09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3:发行人
2002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53,962.00
33.71%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1
5,000.00
3.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20.0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88%


1
2002年
12月,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更名为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2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4,350.00
2.72%
深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150.00
2.59%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
500.00
0.31%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5,238.00
3.2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3.13%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13%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13%
深圳市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800.00
3.00%
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4
32,000.00
20.00%
合计
160,000.00
100.00%


4、2004年股权划转


2004年
10月
26日,根据深国资委
[2004]254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深创投
53,962.00万元股权(含挂靠的
8,762.00万元)划归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



5、2005年股权划转及补缴出资


2005年
3月,根据深国资委
[2005]155号文件,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深圳市公共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创投
4,150.00万元股权划归其直接持有。



2005年
8月
23日,经深创投第十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应付继承股东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5利润
9,200.10万元中抵付未到位的发行人注册资本
8,762.00万元,并
直接将该补缴出资额计入深圳市国资委名下。至此,深创投的实收资本
160,000.00万元
全部到位,该次补缴出资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华
[2005]验字第
077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至此,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创投
58,112.00万元股权,持股比例


36.32%,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2
2008年
3月,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2003年
7月,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
2003年
5月,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2004年
9月,根据深国资委
[2004]223号文件,在原国有独资企业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
公司及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的基础上合并组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05年
11月
22日,根据深国资委
[2005]706号文件,深圳市国资委同意深圳机场
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将其持有的深创投
3,2000.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机
场(集团)有限公司。



6、2006年股权转让


2006年
12月,经深创投第十八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股权
32,0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次转让后,深创
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3-4:发行人
2006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8,112.00
36.32%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000.00
20.0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20.00%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3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88%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5,238.00
3.27%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13%
深圳市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800.00
3.00%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5,000.00
3.1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3.1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50.00
2.72%
合计
160,000.00
100.00%


7、2007年股权转让
2007年
12月,经深创投第二十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东隆鑫集团有限公

司将其所持公司
5,00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3.13%)转让给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8、2008年股权转让
2008年
12月
8日,经深创投第二十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东隆鑫控股

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3.13%的股权转让给瀚华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8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9、2009年增资扩股


2009年
4月
17日,经深创投第二十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增资扩股议案,同意
由公司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增资
40,000.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为
26,8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
13,200.00万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瀚华担保集
团不参与此次增资,并认同股份稀释。该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86,800.00
万元。该次增资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核字
[2009]364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



3-5:发行人
2009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0,525.75
37.7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000.00
17.13%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847.50
18.66%
瀚华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6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83.75
0.3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502.50
1.88%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6,115.37
3.27%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5,837.50
3.13%
深圳市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84.00
4.43%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5,837.50
3.1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187.50
4.9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78.63
2.72%
合计
186,800.00
100.00%


10、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
12月
1日,经深创投
2009年度第四次股东会通讯审议会议通过,同意公
司股东瀚华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2.68%的股权转让给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



11、2010年增资扩股


2010年
6月
18日,经深创投第二十七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司
441,800.00


2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万元的估值为基础,引进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地产”)、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和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七匹狼集团”)等三家机构作为深创投的战略投资者,合计入股比例为
25.32%。

其中,星河地产持股
16.06%,立业集团和七匹狼集团分别持股
4.63%。该次增资总计
149,790.8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63,333.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
86,456.90
万元。该次增资后,深创投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133.90万元,该次增资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核字
[2010]4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2、2011年股权转让与划转


2011年
4月
23日,经深创投第三十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的
32,000.00全部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2.79%)无偿划转给深
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
5月
25日,经深创投
2011年度第一次股东会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股东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5,00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比例的
1.9989%)
转让给公司股东星河地产。



2011年
6月,经深创投
2011年度第二次股东会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东
星河地产将所持公司的
0.666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
1,666.66万元)转让给公司股
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012年转增资本


2012年
5月
25日,经深创投第三十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100,053.56万元,分别由资本公积转增
50,026.78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
50,026.78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1年
12月
31日。该次转增资本后,深创投的注册资本变更
为人民币
350,187.46万元。该次增资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天职深
QJ[2012]T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4、2013年股权转让


2013年
6月
25日,经深创投
2013年度股东会第一次通讯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的
2.3338%股权(对应注册资

3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中的
8,172.50万元)转让给公司股东深圳能源。



15、2014年转增资本


2014年
5月
20日,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决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37.492万元,分别以资本公积转增
35,018.746万元、未分
配利润转增
35,018.746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3年
12月
31日。该次增资后,发行
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20,224.952万元。该次增资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
所出具的
XYZH/2013SZA205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224.95万元。

(三)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
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其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
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
420,224.952万元,股东情
况如下:


3-6: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84,832,600.00
28.20%货币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0,814,112.00
17.39%货币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438,000.00
13.93%货币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7,600,000.00
12.79%货币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1,390,872.00
5.03%货币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194,597,760.00
4.63%货币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4,597,760.00
4.63%货币

3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4,350,000.00
3.67%货币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39,171,200.00
3.31%货币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102,738,216.00
2.44%货币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98,070,000.00
2.33%货币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58,842,000.00
1.40%货币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9,807,000.00
0.23%货币
合计
4,202,249,520.00
100.00%

发行人股东为十三家法人单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深圳市立业集
团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发行人
4.63%(对应出资额
194,597,760.00元)的股权质押给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公司股东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持
有的发行人
17.39%(对应出资额
730,814,112.00元)的股权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
2010年增
资扩股时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总计质押发行人股权
22.02%。该股权质押不影响发行人
正常经营活动。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该股权质押亦
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除上述股权质押之外,公司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情
况。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
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
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经
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

3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若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由副董事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
持。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行使下列职权中的(
7)、(
8)、(
9)、(
16)时,须经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就公司的资产抵押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向董事会作出授权;
(11)审议批准公司为境外融资主体提供担保;
(12)审议批准公司
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捐赠;
(13)审议批准公司单笔
3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资产损失核销,涉及改制企业
的资产损失核销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4)审议批准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3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5)审议批准下列投资项目:
①投资额(公司投资额加公司所管理基金投资额中折合为公司间接出资金额,下同)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含)以上的境内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创业(股权)投资项目、设立机构(平台
/基金等)项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以下简称
“PIPE”)项目、并购项目投资等随公司业务发展所衍生出的其他投资项目,
下同);
②投资额折合(实际投资外币金额按投资当时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下同)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含)以上的红筹模式境外投资(即对融资平台位于
境外但实际运作主体位于境内的项目、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的投资)项目;
③投资额折合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3%(含)以上的非红筹模式
境外投资(即对实际运营主体位于境外的项目、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的投资)项目;
④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情况下进行的所有投资项目;
⑤在主业范围以外进行的所有投资项目。

(16)修改公司章程;
(1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
做出决定,并有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3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名,副董事长不超过
2名。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会议由二
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及其它符合规定的担保事项;
(12)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董事会办事机构;
(13)决定公司
10万元以下的捐赠;
(14)审议批准公司单笔
300万元以下的资产损失核销;涉及改制企业的资产损失
核销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5)决定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决定公司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6)决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
(17)决定公司除发行公司债券以外的债务融资;
(18)审议批准以下投资项目:
①投资额折合
1亿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不含
本数)的境内及红筹模式境外创业(股权)投资项目;
②投资额折合
1.5亿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不
3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含本数)的境内及红筹模式境外设立机构(平台
/基金等)投资项目;

③投资额折合
2亿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不含
本数)的境内及红筹模式境外
PIPE项目;
④投资额折合
2亿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不含
本数)的境内及红筹模式境外并购项目投资等随公司业务发展所衍生出的其他投资项
目;
⑤投资额折合
1,000万美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3%
(不含本数)的非红筹模式境外创业(股权)投资项目;
⑥投资额折合
1,500万美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3%
(不含本数)的非红筹模式境外设立机构(平台
/基金等)投资项目;
⑦投资额折合
2,000万美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3%
(不含本数)的非红筹模式境外
PIPE项目;
⑧投资额折合
2,000万美元(不含本数)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3%
(不含本数)的非红筹模式境外并购项目等随公司业务发展所衍生出的其他境外投资项
目。

(19)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10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名,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监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经半
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3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发行人设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不超过
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或参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中兼职。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非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5、投资决策委员会
发行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常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下设办事
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组成,常任委员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非常任委员由业务部门负责人、资深
投资经理和外部顾问专家担任。董事长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总经理任副主任。常任

3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委员与非常任委员人选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任期一般为
3年,可以连任。投资决策委员
会职权如下:

(1)负责公司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制定;
(2)审议批准以下投资项目:
①投资额
1亿元(含)以下的境内及红筹模式境外创业(股权)投资项目;(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