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3:03:49 中财网
债券简称:
17
创投
S1
债券代码:
1
12627








logo1 深创投











发行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2
017

1
2

1
1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
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1887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其中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本期债券简称

17
创投
S1


,债券代码为

1
12627






2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
张。



3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
、经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

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净资产为
1,189,459.43
万元(截至
2017

6

3
0
日未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
中的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48.46
%
,母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
55.79
%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7,505.82
万元(
2014
-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
合相关规定。



5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


)的上市条件。但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
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
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
易其
所持有的债券。



6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7
、本期债券无担保。



8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4
.75
%
-
5.80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
017

1
2

1
3
日(
T
-
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
017

1
2

1
4
日(
T
日)在深圳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
、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
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

三、网下发行




(六)配售


。具体发
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
低申购数量

1,000
手(
10,000
张,
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
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
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
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AAA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4

7
日发布的《质押式
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
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4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
公司
债券(第一期)

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于
2
017

1
2

1
2
日(
T
-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15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
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
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
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公开发行的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
公司
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
券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承销团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主体: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




3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采用
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
发行基础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4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

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5
、债券期限:本

债券的期限

5
年。



6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届时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
发行
规模
5
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
5
亿元的发
行额度。



7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

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8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

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交易与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

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参见发
行公告。



9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

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
、还本付息方式:本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

债券票
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

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的本

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12
、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
2017

1
2

1
8
日至
202
2

1
2

1
7
日。



13
、起息日:本

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1
2

18





14
、利息登记日:本

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债权登记日以兑付登记日为准。



15
、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
2
年每年的
1
2

18

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16
、到期日:本

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
2

1
2

18






17
、兑付登记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
2

1
2

18

之前的第
3
个交易
日。



18
、兑付日:本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
2

1
2

18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
、付息、兑付方式:本

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0
、担保情况:本

债券无担保。



2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
,本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1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4
、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创投主业、设立创业投
资基金。



25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中央商务支行。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55901373310886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


2
6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
7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
8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2017

1
2

1
2
日)


公告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
告和评级报告


T
-
1




2017

1
2

1
3
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




2017

1
2

1
4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
2




2017

1
2

1
8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
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商专用收款账户


T+
3




2017

1
2

1
9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
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
.75
%
-
5
.80
%
。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7

1
2

1
3
日(
T
-
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
者必须在
2017

1
2

1
3
日(
T
-
1
日)
1
3
:00
-
16
:00
之间将《深圳
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
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见附件)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
)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
序填写;



4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1
2

1
3
日(
T
-
1
日)
1
6
:00
前将加
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1

010
-
66025282

2

010
-
66025241

3

010
-
88005027

4

010
-
88005028




咨询电话:
1

010
-
88005079

2

010
-
88005066

3

010
-
88005024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
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

1
2

1
4
日(
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且
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如最终认购不足,不
足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


10,000
张,
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00
张,
100
万元)
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7

1
2

1
4
日(
T
日)至
2017

1
2

1
8
日(
T+2
日)。



(五)认购办法


1
、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7

1
2

1
3
日(
T
-
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薄记
管理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
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
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
素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



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

1
2

1
8
日(
T+2
日)
1
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
合格投资者全称和

17
创投
S1
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
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584002910


联系人:吴华星


联系电话:
010
-
88005040


传真电话:
010
-
8800509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7

1
2

1
8
日(
T+2
日)
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B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B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联系人:刘习军


电话:
0755
-
8291 2706


传真:
0755
-
8291 2880


邮政编码:
51802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深圳国际信托大厦
14

1408


法定代表人:何如


项目负责人:杨尚君、傅晓军


项目组人员:陶涛、汪钰婕、白西尧


电话:
0755
-
8198 1041


传真:
0755
-
8213 3436


邮政编码:
518001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项目负责人:徐磊


项目组人员:吴磊


电话:
021
-
3867
6503


传真:
021
-
3867
7194


邮政编码:
200120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办公地址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证券账户注册号/批文号



申购信息

簿记建档利率区间4.75%-5.8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1





2





3





4





合计





重要提示

1、债券简称/代码:17创投S1/112627;发行规模5+5亿元;期限5年;主体评级:AAA;起息日:2017年12月18日;
缴款日:2017年12月18日。


2、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及盖章后,于2017

1
2

1
3

13:00-16:00之
间连同: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业务许可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公章);
5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
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传真:
010
-
66025282

010
-
66025241

010
-
88005027

010
-
88005028

现场电话:
010
-
88005079

010
-
88005066

010
-
88005024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申购有比例限制请在该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填表前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
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2、填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加盖公章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
销的要约,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收到传真时点为准;

3、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承销商制定的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承销商按照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
配售金额,并接受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只能对经核验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申购人进行配售,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
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
资者确认函(附件一)、风险揭示书(附件二)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申购人所
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
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
协商后,发行人及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
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投资者为:请在()中勾选。簿记管理人经核验,将认定
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


(一)专业投资者.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
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专业投资者Ⅱ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1: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
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
)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
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
交易的债券。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
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投资者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
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
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
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
损失。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
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
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
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
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
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
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
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
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
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投资者签署栏
: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
本人(投资者)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并愿意承担公司
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国信证券处,但应被视为本认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认购申请表》、附件一《合格投资者确认
函》、附件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本期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申购上限不超过发行规模。


3、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


4、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每一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
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4.75%-5.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10

1,000

5.20

1,000

5.30

1,000

5.40

1,000

5.50

1,000

合计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5.1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10%,但低于5.2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
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20%,但低于5.3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
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30%时,但低于5.4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40%时,但低于5.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
额为5,000万元。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传真:010-66025282、010-66025241、010-88005024、010-880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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