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国寿安保安享纯债债券:分红公告
安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7 年 12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 35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6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国寿 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 分配基准日 201 7 年 12 月 6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1.004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11,681,163.8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 人民币 元 /10 份基金份额) 0.0 4 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 7 年度的 第 3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 4 0 0 元 人民币。 2 、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 7 年 12 月 14 日 除息日 201 7 年 12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 7 年 12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 7 年 12 月 1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 7 年 12 月 15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1 7 年 12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2 )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分红 方 式。 ( 3 )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的选择 ,本次分 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1 7 年 12 月 13 日 15 : 00 前 )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 4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1 7 年 12 月 14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 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0 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 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 5 )本基金 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 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 可以登录 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http://www.gsfunds.com .cn )或拨打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258 - 258 (免长途费) 咨询相关事宜。 ( 6 ) 本基金 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 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 过往业 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7 年 12 月 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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