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国寿安保安享纯债债券:分红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5:12:34 中财网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7

12

12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
35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6

10

19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国寿
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
分配基准日


201
7

12

6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1.004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11,681,163.8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
人民币

/10
份基金份额)


0.0
4
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
7
年度的

3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
4
0
0

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
7

12

14



除息日


201
7

12

14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
7

12

15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
7

12

1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
7

12

15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1
7

12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分红

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的选择
,本次分
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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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2

13

15

00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1
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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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
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0
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
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
)本基金
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
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
可以登录
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http://www.gsfunds.com
.cn
)或拨打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258
-
258
(免长途费)
咨询相关事宜。




6

本基金
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
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
过往业
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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