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纳指: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 第 二 号 ) 基金管理人: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 一七年 十 月二十九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2 月 24 日 证监 许可 【 2010 】 208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 10 年 4 月 2 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 的 核准 , 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 美国 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 本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 , 一是境外投资 产品 风险 , 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 法律和 政治风险等;二是 开放式 基金风险 , 包括 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跟踪误 差风险、 操作 或技术 风险、会计核算风险、 税务风险、衍生品风险 等 。 本基金为 跟踪美国纳 斯达克 100 指数 的 指数 基金 , 属于 较 高风险、 较 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 投资 人 在购买此类基金 时应当充分了解其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 ( 申 ) 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 金合同》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7 年 3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2 一、绪言 ................................ ................................ ...... 4 二、释义 ................................ ................................ ...... 4 三、风险揭示 ................................ ................................ .. 7 四、基金的投资 ................................ ............................... 10 五、基金的业绩 ................................ ............................... 19 六、基金管理人 ................................ ............................... 20 七、基金的募集 ................................ ............................... 34 八、基金合同生效 ................................ ............................. 3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4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4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4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4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48 十四、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4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50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53 十七、基金托管人 ................................ ............................. 56 十八、境外托管人 ................................ ............................. 59 十九、相关服务机构 ................................ ........................... 60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79 二十一、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9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0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3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03 一、绪言 《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销售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信息披露办法》 ”) 、《合格境内机构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 《试行办法》 ” )及 有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部门 的批准文件 以及 《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 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二、释义 在 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 指《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国泰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0 、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自同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自同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6 月 18 日公布、自同年 7 月 5 日起实施的《 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及 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 国家外汇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17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 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 9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20 、 投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 直销机构:指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 代销机构 : 指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 、 登记 结算 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 、 登记 结算 机构:指办理登 记 结算 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 结算 机构为 国泰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 结算 业务的机构 29 、 境外托管人:指符合 法律法规 规定的条件,接受基金托管人委托,负责本基金境外 资产托管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选择 、 更换 和 撤销 30 、 基金账户 : 指登记 结算 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 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 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4 、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5 、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 、 工作日: 指 同时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的 正常交易日 37 、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8 、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9 、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0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 、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4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 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 元 : 指人民币元 48 、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 、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 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4 、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5 、 不可抗力 :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 美国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 , 一是境外投资 产品 风险 , 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 法律和 政 治风险等;二是 开放式 基金风险 , 包括 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跟踪误差风险、 操作 或技术 风险、会计核算风险、 税务风险、衍生品风险 等。 (一) 境外投资 产品 风险 1 、 海外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 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海外股票市场,因此一 方面基金净值会因全球股市的整体变化而出 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这也将对基金的投 资绩效产生影响。同时,境外证券市场因特有的社会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和经济 发展趋势,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的反映 存在诸多差异 ; 另外,部分投资市场如 美国、英国、 香港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使得这些国家或地区证 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等。上述因素 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 波动 ,从而导致投资风险 的增加。 本基金所跟踪的纳斯达克 100 指数,为美国主要股票指数之一,它和道 琼斯工业指数及 标普 500 指数一起,共同被看作美国股市的风向标。纳斯达克 100 指数涵盖了纳斯达克股票 交易市场上 100 只市值最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其中科技、可选消费板块占 75% 以上,反映 了成熟市场高科技行业的整体走势。 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布于 1985 年,在其发布后的 10 多年内基本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由于 2000 年互联网泡沫的破裂、 2001 年的 9.11 恐怖袭击等一系列事件的影响,纳斯达克 100 指数也经历了较大的一波下跌。历史上,在互联网泡沫破裂时期, 2000 年度纳斯达克 100 指 数的跌幅为 36.83% ,同期标普 500 指数和道琼斯工业指数的跌幅分别为 9.10% 和 4.72% ;在金 融危机时期, 2008 年度纳斯达克 100 指数的跌幅为 41.57% ,同期标普 500 指数和道琼斯工业 指数的跌幅分别为 37% 和 31.93% 。 从历史数据来看,其过去 10 年间的年化收益率为 - 6.35% , 低于标普 500 指数 - 0.95% 、道 琼斯工业指数 1.31% 的年化收益率水平;其衡量风险的指标之一 - -- 日收益波动率为 2.2 3 % , 高于标普 500 指数 1.4 % 、道琼斯工业指数 1.32% 的日收益波动率水平。在 2003 年到 2009 年 的市场行情中,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后 ,纳斯达克 100 指数的收益好于美国其它主要市场指数, 其日收益波动率也呈降低趋势,过去 5 年、过去 3 年来的日波动率仅略高于标普 500 指数和 道琼斯工业指数。 [ 注:以上均为目前所了解的历史数据,未来受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各指数 的表现可能与 其 过去的表现并不一致。 ] 美国主要股票市场指数的收益和波动水平列示如下: 纳斯达克100指数 标普500指数 道琼斯工业指数 年化收益率 日波动率 年化收益率 日波动率 年化收益率 日波动率 过去1年 54.63% 1.671% 26.46% 1.719% 22.68% 1.53% 过去3年 2.51% 1.944% -5.61% 1.885% -3.11% 1.72% 过去5年 3.32% 1.618% 0.42% 1.515% 1.94% 1.39% 过去10年 -6.35% 2.227% -0.95% 1.400% 1.31% 1.32% 注 : 数据截止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数据来源 : 彭博资讯 2 、 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 募集和 计价, 经过换汇后 主要 投资于 美国 市场以 美元 计价的金融工具, 因此 人民币与 美元 之间汇率的 变 动 将 影响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 , 从而导 致基 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 、 法律和 政治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 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二) 开放式 基金风险 1 、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 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 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 的利率风险水平。 国家 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因此利率风险相对较低,利率的波动仅间接影响到股市。 2 、 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 人 的赎回 , 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 或者变现为 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 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 , 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 , 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 , 导致流动性风险。同时 , 由于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 , 其赎回到 账 期通常需要比现有开放式基金更长的时间。 3 、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 交收违约 , 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 , 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因而债 信风险相对较低。衍生品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4 、 跟踪误差风险 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 不确定性,可能包括: ( 1 )基金在跟踪指数过程中,由于买入和卖出证券时均存在交易成本,例如印花税、交 易佣金经手费等交易成本,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可能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 2 )受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本基金在实际管 理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申购而增加的资金可 能不能及时地转化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或在面临投资者赎回时无法以赎回价格将股票及 时地转化为现金,这些情况使得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存在一定的跟踪偏离风险; ( 3 )在本基金实行指数化投资过程中,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技 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 的跟踪程度。 5 、 操作 或技术 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 因可能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 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 人 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 6 、 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 ,如 经常性的串 户, 账 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 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通过双会计制以及基金会计核算、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 以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7 、 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 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 响。此外,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 致基金须向该国家或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在投资海外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各地区的税法规定,同时,在 境外托管 人 的协 助下,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8 、 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 由于投资决策或风险管理所依赖的金融模型错误或参数不准确而引发 的风险 。 本基金实际运用经国内外实践验证的、成熟的金融模型,以有效控制模型风险。 9 、 衍生品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 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生品的交易可能 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致基金 资产的额外损失。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 不得应用于 投机 交易目的 ,会通过控制规模、计算风险价值等手段来 有效控制风险。 四、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低成本、低换手率实现本基金对纳 斯达克 100 指数( Nasdaq - 100 Index, 以下简称“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追求跟踪误差最 小化。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管理人坚持指数化投资理念,以跟踪目标指数为原则,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同步成 长 。 (三)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 Nasdaq - 100 指数成份股、 在已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 、以 Nasdaq - 100 指数为投资 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包括 ETF )(以下简称“目标基金”)、 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若法 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制的 , 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 ) ; 本基金 至少 80% 的资产 投资于 Nasdaq - 100 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 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 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 法 及时 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 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本基金的 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 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 0.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5% (注:以 美元资产计价计算)。 开放式指数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 主要 包括 现金拖累、 成份股调整时的交易策略以及基金 每日现金流入 / 流出的建仓 / 变现策略、成份股股息的再投资策 略等。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这 些因素的有效管理,追求 跟踪误差最小化 。 另外,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将投资于 与本基金有相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 且以 Nasdaq - 100 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包括 ETF )(以下简称“目标基金”) 。 同 时,为 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还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证券借贷业务 以及投资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期降低跟踪误差水平。本基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 目 标是替代跟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不得应用于投 机交易目的,或用作 杠杆 工具放大基 金的投资。 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 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五)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实行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下属专业投决会 —— 境外投资专业决策委员 会领导下的 基金经理 负责制。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 ,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需向 境外 投资 专业 决策委员会报告。 (六)投资程序 严格、完备的投资管理流程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贯彻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 、 研究: 基金经理、研究人员 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 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 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 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 投资决策: 境外 投资 专业 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 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 境外 投资 专业 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 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 、 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构建组合。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并 控制投资风险。 4 、 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交易,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 、 投资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 部定期和不定 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 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 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稽核 监察 部对基金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 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 、 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 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 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7 、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可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 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 告。 (七)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纳斯达克 100 指数( Nasdaq - 100 Index )收益率 (总收益指数收益率) 纳斯达克 100 指数于 1985 年 1 月 31 日发布,涵盖了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上 100 只市 值最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反映了科技、工业、零售、电信、生物技术、医疗保健、交通、 媒体和服务公司等行业的整体走势。该指数具有宽泛的分散性,赢得了投资人和市场专家的 广泛认同。 本基金标的指数的变更程序为: 1 、 当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指数由 于编制机构更 名或指数更名等情况而变更,但指数成份股和指数编制方法无重大变更时,标 的指数的变更程序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核准后,应至少在标的指数变更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2 、 当标的指数提供商 NASDAQ OMX 集团取消对本基金使用标的指数的授权,或标的指数 停止编制发布等非因基金当事人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再继续使用标的指数的情形时,基金管 理人按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前述具体情形下拟采用的标的指数变 更 方案是否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决定是否采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决定标的指数变更事宜。 3 、 当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或标的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流动性等发生变化, 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已不再 适宜作为跟踪标的时,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标的指数的变更事宜作出决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执行 生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八)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预期 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 型 基金、债券 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 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九) 投资限制 1 、 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 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 。 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 在境外设立 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 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 2 )本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 (包括金融衍生产品)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 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 3 ) 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 4 )本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 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资产。 ( 5 )本 基金 投资于境外基金仅限于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募基金;本基金 持有境外基金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 ( 6 )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 ( 7 )金融衍生品投资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期货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金融 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 有关规定。 1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2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 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 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3 ) 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 8 )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 若基金超过上述 ( 1 ) - ( 7 )项 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 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2 、 禁止行为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基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 1 ) 购买不动产。 ( 2 )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 3 )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 4 ) 购买实物商品。 ( 5 )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6 )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 7 )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 8 ) 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 9 ) 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 10 )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 11 )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更新或废止,致使本款前述 的 投资限制 和禁止行为被修改、更新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 限制和禁止行为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 1 、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 2 、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 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十一) 代理 投票 基金管理人应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 , 行使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将 本着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 勤勉尽职地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在履行代理投票 职责过程中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 , 委托境外托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 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 , 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 保留 投票记录 , 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证券交易 1 、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经纪商提供的交易支持、研究支持以及其他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 评结果将成为经纪商选择及交易量分配的主要依据。 经纪商考评内容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 1 ) 交易 评价 : 包括交易指令的执行速度及质量、指令弹性的解决方案、交易保密情况、 信息资讯提供以及佣金安排制度等方面的评价 ; ( 2 ) 研究 评价 :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 , 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 包括 宏观经济、行业及公司分析报告、买卖方研究员之间的交流情况、研究报告的更新及研 究的独特性等方面的评价 ; ( 3 ) 服务评价 : 包括对客户发行产品所提供的建议、组织对上市公司拜访活动 以及 IPO 的安排等方面的评价; ( 4 ) 其它评价:包括 后台 (清算和交割) 便利性和可靠性 、公司股东结构状况及第三方 的评级、以 及公司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价 ; ( 5 ) 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 评价指标定期 对经纪商进行综合考察 , 撰写《经纪商评价报告》, 选取最适合基金投资业务的经纪商合作 , 并根据 考评结果 分配基金在各个经纪商的交易量。 2 、 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对所选择的证券经纪商、基金通过该 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的成交量以及所支付的佣金等进行披露。对于在证券经纪商选择和交易 量分配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人应该本着尽可能维护持有人的利益进行妥善处理, 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 7 年 10 月 2 4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 7 年 9 月 3 0 日 ,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17,423,978.59 79.24 其中:普通股 417,423,978.59 79.24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41,914,678.26 7.96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 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6,187,738.28 12.56 8 其他各项资产 1,288,005.02 0.24 9 合计 526,814,400.15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417,423,978.59 80.68 合计 417,423,978.59 80.68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 246,670,620.02 47.68 非必需消费品 88,290,318.54 17.07 保健 48,238,181.91 9.32 必需消费品 20,786,310.21 4.02 工业 9,484,512.12 1.83 电信服务 3,954,035.79 0.76 材料 - - 能源 - - 金融 - - 公用事业 - - 合计 417,423,978.59 80.68 注:以上 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GICS)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 称(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在 证 券市 场 所属国 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APPLE INC 苹果 公司 AAPL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47,222 48,302,393.46 9.34 2 MICROSO FT CORP 微软 公司 MSFT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70,535 34,871,282.40 6.74 3 AMAZON. COM INC 亚马 逊公 司 AMZN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4,422 28,214,057.23 5.45 4 FACEBOO K INC - A Faceb ook 公 司 FB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21,600 24,495,417.42 4.73 5 ALPHABE T INC - CL C ALPHA BET 公 司 GOOG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3,224 20,522,427.32 3.97 6 ALPHABE T INC - CL A ALPHA BET 公 司 GOOGL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2,811 18,166,037.66 3.51 7 COMCAST CORP - CL ASS A 康卡 斯特 CMCSA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43,062 10,997,514.27 2.13 8 INTEL CORP 英特 尔公 司 INTC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42,996 10,866,51 4.60 2.10 9 CISCO SYSTEMS INC 思科 公司 CSCO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45,746 10,210,459.03 1.97 10 AMGEN INC 安进 公司 AMGN US 纳斯 达克 美国 6,685 8,272,353.28 1.60 ( 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PROSHARES ULTRAPRO QQQ ETF 基金 开放 式 ProShares Trust 30,330,633.00 5.86 2 POWERSHARES QQQ NASDAQ 100 ETF 基金 开放 式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11,584,045.26 2.24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 3 )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06,436.70 4 应收利息 6,944.70 5 应收申购款 1,174,623.6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88,005.02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 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 ②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 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 - ③ ② - ④ 2010 年 4 月 29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2.10% 0.58% 11.11% 1.35% 0.99% - 0.77% 2011 年度 - 3.08% 1.46% 3.66% 1.57% - 6.74% - 0.11% 2012 年度 15.11% 0.89% 18.35% 0.98% - 3.24% - 0.09% 2013 年度 29.33% 0.72% 36.92% 0.78% - 7.59% - 0.06% 2014 年度 17.36% 0.81% 19.40% 0.86% - 2.04% - 0.05% 2 015 年度 17.03% 1.17% 9.75% 1.17% 7.28% 0.00% 2016 年度 12.79% 1.04% 7.27% 1.04% 5.52% 0.00% 2 017 年上半年 13.21% 0.67% 16.78% 0.64% - 3.57% 0.03% 2010 年 4 月 29 日至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183.65% 0.99% 206.41% 1.10% - 22.76% - 0.11% 注: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美元计价,不包含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的效应。 六、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 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5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 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 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9 日 ,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01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 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 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