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西菱动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1:39:44 中财网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西菱动力
”、“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
35

]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23

]

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
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
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
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
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发行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
12.90

/



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
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

汽车制造业


(分类代码为C36)。截至
2017

12

11
日(
T
-
3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9.79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6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
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
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7

12

13
日、
2017

12

20


2017

12

27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17

12

14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
8

1

4
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7

12

13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
8

1

3
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12月13日

周三

刊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
行公告》和《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第一次)》

2017年12月20日

周三

刊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二次)》

2017年12月27日

周三

刊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三次)》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8年1月2日

周二

T-1日

2018年1月3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1月4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8年1月5日

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1月8日

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8年1月9日

周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1月10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
日为发行
申购
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
、如因

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
购,请投资者及时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车制造业


(分类代码为
C36


本次发行价格
12.90
元对应的发行人
2016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

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
201
7

12

11


T
-
3
日)
汽车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9.79
倍。



2
、按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股、发行新股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计算的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
51,600.00
万元,
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4,363.3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36.67
万元
,低于
发行人
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总额
51,908.93
万元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许可
[201
7
]
2167
号文核
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西菱动力


,股票代码为
300733
,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




3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6,000
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
%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
7

12

11
日(
T
-
3
日)完成。共有
4
,
35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
,
483
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拟申购数量总
和为
3
,
111
,
090
万股。发行人和
保荐
人(主承销商)
综合考虑报价和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0

/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
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2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股对应的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净利润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201
7

12

11


T
-
3
日)
汽车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
率。



5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
8

1

4


T
日),投资者或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
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
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
无效申购。



6
、回拨机制


201
8

1

4


T
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
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
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
倍数超过
150
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
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
)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
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
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
201
8

1

5


T+1
日)刊登的《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7
、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
8

1

4


T
日)
9:30
-
15:00
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
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保荐人(主
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其申购价格为
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2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
供材料,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
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
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
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



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
负。




4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
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5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根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
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
的配售原则进行分类比例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等于本次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
承销商)
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
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8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
8

1

4


T
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2
)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在
2018

1

2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均可参加
网上申购,市值计算规则参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
办法》。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3

2018

1

2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不得超过
16,000







4
)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6,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
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非限售
A
股市值计算的网上可
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6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
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
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
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
8

1

2


T
-
2


日终
为准。




7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9
、认购缴款重要事项



1

201
8

1

8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获配的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
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认购资金。如果配售对象备
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
不得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配售对象划出认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
不一致、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获配新股全部无效。请获



配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多只新股
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
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
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
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
8

1

8


T+2
日)
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
理的股票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
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
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
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1
0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网下申购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
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
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4
)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
)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
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择机重启发行。



1
1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
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的
招股说明

全文及相关资料。



1
2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西菱动力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申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
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
价投资者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初始发行
2,4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
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界定的可参与网下询
价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投资者


投资者


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
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有效报价


指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
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最高报价部分剔除的报
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
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资金账户


T




201
8

1

4

,为本次发行网下

网上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
7

12

11


T
-
3
日)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
深交所
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
4
,
35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
,
483

配售对象在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
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
9.99

/

-
20.90

/
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
,
111
,
09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
6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91
个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
荐人(主承销商)要求的资格核查材料;
1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2
个配售对象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后,确认属于《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
的情形;因此,以上
123
个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全部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
除。名单详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备注为

无效报价


的配售对
象。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4
,
281
家,配售对象为
6
,
360
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
投资基金,
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申购总量为
3
,
052
,
120
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
,
271.7
2
倍。



报价的中位数为
12.90

/
股,加权平均数为
12.82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
位数为
12.90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
12.90

/
股。配售对象的具体
报价情况请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
值(元/股)

12.82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
/股)

12.9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12.90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2.90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
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经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确定
12.90

/
股为剔除临界价格,将报价高于
12.90

/
股的申报全部
剔除,
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
33,1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

1.09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的名单详见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

”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12.90

/
股,加权平均数

12.81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12.90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



数为
12.90

/
股。



(三)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0

/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价格


)。

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8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7.23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
12.90

/
股,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
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
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
,
917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5
,
977
家,有效拟申
购数量总和为
2
,
868
,
560
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
,
195.23

。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

附表:配售对象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
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
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
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
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
进行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汽车制造业

C
36
)。截至
201
7

12

11


T
-
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9.79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前20个交易
日均价(含当日)
(元/股)

2016年每股收
益(元/股)

2016年静态

市盈率

601689.SH

拓普集团

25.84


0.95


27.20


002283.SZ


天润曲轴


5.95


0.17


35.01


603166.SH


福达股份


8.66


0.17


50.92


600960.SH


渤海活塞


7.40


0.12


59.65


603178.SH


圣龙股份


15.56


0.53


29.35


平均值

40.42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7

12

11



虽然
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对应的
2016
年摊薄后市盈率

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但高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
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7

12

13


2017

12

20


2017

12

27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40.00
%





(三)
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
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
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
12.90

/
股认
购。网下发行申购时间:
201
8

1

4


T
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
间:
201
8

1

4


T
日)

9
:15
-
11:30,13:00
-
15:00
)。



(四)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
12.90

/
股的发行价格和
4,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

5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363.3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36.67
万元,
低于
发行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51,908.93
万元


所有募
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五)
回拨机制


201
8

1

4
日(
T
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
有效申购
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
有效申购
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
有效申购
倍数超过
150
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
有效
申购
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
)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
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
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
201
8

1

5
日(
T+1
日)刊登的《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12月6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及《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2017年12月7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中午12:00截止)

2017年12月11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
询价时间为9:30-15:00)

2017年12月12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
购数量

2017年12月13日

周三

刊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
行公告》和《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第一次)》

2017年12月20日

周三

刊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二次)》

2017年12月27日

周三

刊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三次)》

T-2日

2018年1月2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1月3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1月4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8年1月5日

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1月8日

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8年1月9日

周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1月10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
参与对象



保荐人(主承销商)
确认,
初步询价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
3
,
917
个,对
应的配售对象为
5
,
977
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2
,
868
,
560
万股。

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
有效申购数量。



(二)
网下申购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
8

1

4
日(
T
日)
9:30
-
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保荐人(主
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2.90

/
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
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
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
8

1

4
日(
T
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荐人(主承销商)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
201
7

12

6
日(
T
-
6
日)刊登的《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
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
8

1

8
日(
T+2
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
8

1

8


T
+2
日),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
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
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
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201
8

1

8


T+2
日)
8:30
-
16:00
,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
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
资金应当于
201
8

1

8


T+2
日)
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
)网下投
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
)网下投资
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
300733
”,若没有注明或
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
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
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
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
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



金统一划付至
中国
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
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
www.chinaclear.cn
-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

户信息表。




6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4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成都西菱动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
称“《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
8

1

9
日(
T+3
日)向配售对象退
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律师见证:
海问
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
项法律意见书。



2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
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
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
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
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
8

1

4
日(
T
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在指定时间内

201
8

1

4


T
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将
1,600
万股

西菱动力


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
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90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西菱动力


;申购代码为

30073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
8

1

2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

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
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
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市值按
201
8

1

2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
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
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
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
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
限,
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不得超过
16,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
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
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
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6,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
保荐人(主承销商)
确定的申购上限
16,000
股的新股申购,
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
8

1

2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

(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
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
8

1

4
日(
T
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 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
8

1

4


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
8

1

5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
8

1

5


T+1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
率公告
》。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
8

1

5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
8

1

8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
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
8

1

8


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
8

1

8


T+2


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
等)应于
201
8

1

9


T+3


8:30
-
15:00
,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201
8

1

8


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承销
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
201
8

1

10


T+4
日)刊登的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

网下申购后
,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
、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
、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止发行,

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择机重启发行。









余股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部分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数量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缴款不足部分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
8

1

10


T+4(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