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紫江01: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20:08:03 中财网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
1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75.29亿元(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
1.33亿元(2014年、2015年、
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60%-6.6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
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
3年内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
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限后
2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7年
12月
14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17年
12

15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
议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手(100,000张,
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
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
定收益平台、大宗交易系统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上海紫江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
明书摘要将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紫江集团、
公司
指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本期发行
指发行人本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亿元,可超额
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
1亿元)公司债券之行为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兴业
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意愿


的程序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首日、网下认
购起始日(T日)

2017年
12月
15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起始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含1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
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年票面年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
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
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
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


第5年存续5年存续。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
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
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
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
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
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
2017年12月19日。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付息日:
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8年至2020年每
年的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2
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
2022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年12月19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21、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4、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
务。



26、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工作事项
T-2日
(2017年
12月
13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7年
12月
14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7年
12月
15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协议认购)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上海紫
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T+2日
(2017年
12月
19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
人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7年
12月
2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60%-6.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
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T-1日)14:00T-1日)14:00至
16:30间将《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10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

1000万元(100,000 张)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年
12月
14日(T-1日)14:00至
16:30
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
投资者的其他相关证明。《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等申购材料的有效性由
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核定。


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

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
致,《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
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
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
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年
12月
15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
1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手
(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00张,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7年
12月
15日(T
日)至
2017年
12月
19日(T+2日)每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
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7年
12月
1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
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于
2017年
12月
14日(T-1日)14:00-16:3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相关
证明。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
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
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年
12


19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
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紫江
01认购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402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若合格投资者未能在
2017年
12月
19日(T+2日)15:00之前缴足认购款,
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38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388号

法定代表人:沈雯

联系人:顾卫东、黄继华

联系电话:021-54161688

传真:021-54167735


邮编:201199(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
201199(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兴业证券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项目主办人:王静静、张光晶
项目组成员:何焱、刘俊岑、赵元硕
联系电话:021-38565879、38565568、38565893
传真:021-38565905
邮编:200135


附件一: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此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
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3、申购人若需修改报价和申购金额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请重填此表或在修改处盖章,并将此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4、此表的有效性由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核定。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如有申购比例限制请在表中注明)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债券简称
/代码:
17紫江
01/143435;询价利率区间:5.60%-6.60%;发行规模:1+1亿元;期限:3+2年;债项/主体评级:
AA+/AA+;起息日:
2017年
12月
19日;缴款日:
2017年
12月
19日
2、投资者将本表填妥(加盖公章)后,请于
2017年
12月
14日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
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
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
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与主管机关协商后,有权延长簿记
时间、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债券市
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相关证明;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
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
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
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
时勾选★项):1.最近
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万元;2.最近
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


3.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万元,或者最近
3年个人年均收入
不低于
50万元;
2.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
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机构名称:
(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在参与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
者资格(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充分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
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
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
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
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

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
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
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
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


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
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
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
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与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与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其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
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公章)
年月日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
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90%-4.0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3.90% 8000
3.95% 3000
4.00% 5000
4.05%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7,000万元(即
8000万元+5000
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4.05%,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600万元(即
5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1,000万元(即
3000万元+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5%,但高于或等于
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0%,有效申购金额为
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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