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5:04:00 中财网

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
7
]
2
163
号)
进行募集


2. 本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
和登记机构均
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4. 本基金将自
201
7

12

18
日至
201
8

1

19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
法定募集期限。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7. 基金
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基金
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投资人在认购
/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8. 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通过
非直销销售机构或
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是人民币
1,000
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但
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
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9.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销售
机构
受理
投资者的认购
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成功
确认
,而仅
代表
销售机

确实收到

认购申请


申请
是否有效
应以基金登记
机构
(即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确认
结果
为准


投资者
可在
基金
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
机构
查询
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
额。

13. 本公告仅对
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的有关事
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
媒介



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efund
s
.co
m.cn

。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各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销售
机构咨询。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及直销
中心
专线电话(
020
-
85102506

010
-
63213377

021
-
50476668
)咨询购买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
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数据源以及量化模型
的特有风险,包括:(
1
)本基金的量化选股策略主要依托于百度提供的搜索数据、舆情等数
据以及双方尝试合作开发的各类定制数据,策略的有效性依赖于数据源的真实、准确、及时
以及数据处理的合理客观。如数据源本身存在差错或传输不及时,将导致量化模型输出结果
出现偏差,进而可能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2
)若百度无法继续向本基金提供数据源或数据
源发生重大变更,将可能导致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发生变更的风险。(
3
)本基金的投资决
策主要依赖于量化模型的输出结果,任何量化模型都是建立在一定基
础理论和前提假设之上,
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以及整体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基金所采用的量化模型有可能存在适用性
的问题,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量化模型失效的风险。(
4
)本基金的量化模型基于计算机的编
程运算,如在编程过程中出现代码输入或运算逻辑等方面错误,将导致本基金量化模型输出
结果出错,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投资决策出现偏差的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
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品种,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
上其预期
风险
与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
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
本次
募集基本情况


1
.
基金名称


易方达
易百智能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基金
份额
代码

005437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5438



2
.
基金
运作方式和
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
.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
份额
初始面值为
1
.
00
元人民币。



5
.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依托于百度提供的特色数据及其数据处理能力,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
结合基金管理人自主研发的量化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
.
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

本基金自
201
7

12

18
日至
201
8

1

19

公开发售。

在认购期内,本基金
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
管理人
根据认购的情况可
适当调整
募集时间


及时公告,

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限。




3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人,则
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4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5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
,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
件,则本基金合
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
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认购
方式与相关规定


1
.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
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的
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实行有差别的费
率优惠。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
公司
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
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
(元)(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M

100



0.12%

100

≤M

200



0.08%

200

≤M

500



0.02%

M≥500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
(元)(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M

100



1.2%

100

≤M

200



0.8%

200

≤M

500



0.2%

M≥500



1,000元/笔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以及“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本基金
A

基金份额
实行费率优惠。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本基金
A

基金份额
,享受零认购费优惠(公告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赎回转认购”功能
支持赎回转出的基金为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型基金(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具体“赎回
转认购”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A

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M
(元)


(含费)


标准认购
费率


网上交易认购优惠费率


广发银行卡


建设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
交通银行卡


农业银行卡


工商银行卡、
中国银行卡


兴业银行卡、
浦发银行卡、
中信银行卡、
光大银行卡、
民生银行卡、
天天盈账户、
华夏银行卡、


邮储银行、
北京银行等





平安银行卡、
上海银行卡



M

100



1.2%


0.12%


0.96%


0.84%


0.72%


0.6%


0.45%


100

≤M

200



0.8%


0.08%


0.64%


0.6%


0.6%


0.6%


0.45%


200

≤M

500



0.2%


0.06%


0.2%


0.2%


0.2%


0.2%


0.2%


M≥500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
列支。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1+
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非
特定投资群体
)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1.2%
,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

1

1.2%
)=
98,814.23



认购费用=
100,000
-
98,814.23

1,185.77



认购份额=(
100,000

1,185.77

50

/1.00

98,864.23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可得到
98,864.23

A

基金
份额。



例:某投资人(
特定投资群体
)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12%
,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
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

1

0.12%
)=
99,880.14



认购费用=
100,000
-
99,880.14

119.86



认购份额=(
100,000

119.86

50

/1.00

99,930.14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可得到
99,930.14

A

基金
份额。



2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
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

50)/1.00

100,050.00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可得到
100,050.00

C

基金
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
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4
.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
认购的确认


当日(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
)到基金
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
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6.
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
支。



7.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
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
每笔
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



违规进行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
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3.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开户的
机构
投资者必须指定
一个
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
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
投资者
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
处开立的资金账户
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
通过本公
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

00

16

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
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
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出示最新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3)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
营业执照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则无需提供);
(4)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5)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书》;
(6) 提供填妥的《印鉴卡》一式两份;
(7) 出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8)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文件》;
(10)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交易经办人)签章的《机构投
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1)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
心的规定为准,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
和损失
,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
在直销中心认购应
提交以下

料: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
/
申购、赎回、转换交易等业务申请
表》一式两份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
中心
索取
账户和交易
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网站
(www.
e
fund
s
.com
.cn
)
上下载
直销业务申请
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
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
中心

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业务
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
中心
咨询电话:
020
-
85102506

010
-
63213377

021
-
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直销
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
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

00
之前,将
足额
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


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
的直
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
665257735480


c.
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
办法
划付
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销专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
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
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
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款项

退往投资者

指定
资金结算
账户:



1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认购
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3

投资者
缴款金额
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个人
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
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
申请
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
定的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
款账户,
今后投资者
认(申)购、
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
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 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
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
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16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
投资者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
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调查问卷》一份;



5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份。




6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 提出
认购
申请


个人投资者
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
申请表》
一式两份;



2

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
正反面
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
个人
投资者尽早向直销
中心
索取
账户和交易
申请表。

个人
投资
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
(www.
e
fund
s
.com
.cn
)
上下载有关
直销业务
表格,但



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
中心

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业务
申请表不同,
个人
投资者请勿混用。




3

直销
中心
咨询电话:
020
-
85102506

010
-
63213377

021
-
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如下:



1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

00
之前,
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

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
的直销专户




a. 户名: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
广东省分行


账号:
665257735480


c.
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
办法
划付
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销专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
)个人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
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
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款项

退往投资者
指定的资金结算
账户:


(1)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认购
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3) 投资者
缴款金额
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记
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募集
结束后
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





2.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
,基金
管理人根据登记
机构
确认

数据

将有效认购资金
(不含认购费)
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
利息一并划入
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
机构
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
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

基金合同生效。



3.
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
管理人
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
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成立时间:
2001

4

17



客户服务
电话:
400 881 8088


传真:(
020

38799488


联系人:
贺晋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
电话:
95
5
66





(三)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4004
-
8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2
)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1703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
6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18088

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
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
中心
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
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41

42

43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传真:
0755
-
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4)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传真:
022
-
28451892


网址:
www.ewww.com.cn


(5)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
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6)
川财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17



办公地址: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17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
028
-
86583053


客户服务电话:
028
-
86583045


网址:
www.cczq.com


(7)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F12

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
0351
-
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传真:
0351
-
7219891


网址:
www.dtsbc.com.cn


(8)
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
021
-
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28


传真:
021
-
68767880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9)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
0755
-
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0)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传真:
021
-
50498825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1)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传真:
0512
-
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12)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李芳芳


联系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
-
8888
-
788


传真:
021
-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13)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
010
-
841833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84183311
-
3122


网址:
www.guodu.com


(14)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传真:
028
-
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15)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
-
9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
-
9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
0510
-
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传真:
0510
-
82830162


网址:
www.glsc.com.cn


(16)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传真:
0755
-
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17)
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
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
-
18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
0471
-
4972675


传真:
0471
-
497954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18)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551
-
65161672


网址:
www.hazq.com


(19)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
0931
-
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400
-
689
-
8888


传真:
0931
-
4890628


网址:
www.hlzq.com


(20)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
010
-
52723273


传真:
028
-
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21)
华鑫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
021
-
54967552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2109999

029
-
68918888

4001099
918


传真:
021
-
54967293


网址:
www.cfsc.com.cn


(22)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
0755
-
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228


传真:
0755
-
83025625


网址:
www.jyzq.cn


(23)
联储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金砖大厦
8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
010
-
561778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6868


网址:
www.lczq.com


(24)
联讯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
0755
-
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sec.com



(25)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
-
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传真:
025
-
83369725


网址:
www.njzq.com.cn


(26)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
021
-
38631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传真:
021
-
58991896


网址:
stock.pingan.com


(27)
上海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
021
-
53686262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518


传真:
021
-
53686100

021
-
53686200


网址:
www.962518.com


(2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
0991
-
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传真:
010
-
88085195


网址:
www.hysec.com


(29)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传真:
021
-
33388224


网址:
www.swhysc.com


(30)
天风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37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岑妹妹


电话:
027
-
87617017


传真:
027
-
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95391


网址:
http://www.tfzq.com/


(31)
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
023
-
63786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95355


传真:
023
-
63786212


网址:
www.swsc.com.cn


(32)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
021
-
38784580
-
891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68865680


网址:
www.xcsc.com


(33)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
010
-
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

95399


网址:
www.xsdzq.cn


(34)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
010
-
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传真:
010
-
63080978



网址:
www.cindasc.com


(35)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
-
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

95551


传真:
010
-
83574807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6)
浙商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大楼
8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联系电话:
021
-
80108643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传真:
021
-
80106010


网址:
www.stocke.com.cn


(37)
中金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
010
-
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38)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39)
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
021
-
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传真:
0531
-
68889095


网址:
www.zts.com.cn


(40)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010
-
656082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4008
-
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41)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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