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睿享纯债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6 年 10 月 21 日证监许可 [201 6 ] 2379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 预期收益 水平 低于 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 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 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 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 作。 董事会为公司 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建设银行 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983 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 务与信用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 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 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2006 年 5 月起 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 2011 年 3 月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 监, 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 理公司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 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 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 年 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 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 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 助 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 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 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 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 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 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 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 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 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 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 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 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 管理中心总经理( MD )。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 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银保 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美国国 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 政员等。 19 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 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研 究生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资托管服务部 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 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 等职务。方女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 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 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 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 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 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 2003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 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副总经 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 ,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资 深会员。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毕业于香港 中文大学 ,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兼信 息技术部总经理。 199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 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 发中心项目经理、代处长,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 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 公室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 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 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并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从事个人零售业务, 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 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 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 官等职务。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 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 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 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年 3 月加入我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 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黎颖芳女士,硕士。 2000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保险学院,同年进入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工程部、规划发展部任职。 2005 年 11 月加入本公 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资深基金经理。 2009 年 2 月 19 日至 2011 年 5 月 11 日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1 年 1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 月 22 日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 15 日起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任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任建 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1 日起任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任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任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 日任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6 日起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思女士,硕士。 2009 年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助理交易员、 初级交易员、交易员、交易主管、基金经理 助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起任建信月 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任建信睿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任建 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任建信睿富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9 日起任建信中证政策性金 融债 1 - 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3 - 5 年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 - 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 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16 日起任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5 - 8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LOF )、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6 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3 位, 较上年上升 4 位;根据 2016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 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3 位,较上年上升 37 位。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交 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9357.90 亿元。 2017 年 1 - 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544.19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 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 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 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 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行副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 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起任本行 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 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副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 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 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 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19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 保 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定期 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 址: www.ccbfund.cn 。 2 、其他销售机构 暂无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 010 - 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 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金的 名称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次级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国债期货、同业存单、 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 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 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 构、债券类别配置策 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 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 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 收益率。 (二)债券投资策略 1 、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 通 过灵活的久期策略对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采 购经理人指数等宏观经济运行关键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宏观经济运行及货 币财政政策变化跟踪与分析,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据此确定合 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 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 1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分析货币信贷、采购经理人指数等宏观 经济先行性经济指标,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进出口、消费以及投资等指 标,判断当前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预期中央政府的货 币与财政 政策取向。 ( 2 )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在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月度 CPI 、 PPI 等物价指数,货币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预测未来利率的变动 趋势。 ( 3 )目标久期分析。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分析与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结 合当期债券收益率估值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原则上,在利率上行 通道中,通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 久期分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在利率持平阶段,采用骑乘策略与持有策略, 获得稳定的当前回报。 ( 4 )动态调整目标久期。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金融 市场运行、货 币政策以及国内债券市场运行跟踪分析,评估未来利率水平变化趋势,结合债 券市场收益率变动与基金投资目标,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 2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根据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 动趋势,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 配置策略的风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 、债券的类别配置策略 对不同类别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 行分析,综合评估相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 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比较,确定组 合的类别资产配置。 4 、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 合。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 一段时间后,伴随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 利得收益。 5 、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 资金并投资于信 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 价值。 6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信用债券的投资遵循以下流程: ( 1 )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等各种形 式,“自上而下”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或产业)经济前景,“自下 而上”地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信用债 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 立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池。 ( 2 )信用债券投资 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构建和管理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 信用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 B. 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用 利差变化。 原则上,购买信用(拟)增级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拟)降级的信用债券; 购买信用利差扩大后存在收窄趋势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利差缩小后存在放宽 趋势的信用债券。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 益。 (三)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 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 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 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 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2 、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 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 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 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更改指数 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 预期收益水平 低于 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 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474,065,831.50 93.03 其中:债券 5,474,065,831.50 93.0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6,111,847.26 5.37 8 其他资产 94,230,015.21 1.60 9 合计 5,884,407,693.97 100.00 2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7,600,000.00 0.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13,789,000.00 14.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13,789,000.00 14.08 4 企业债券 1,377,925,023.50 23.8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697,696,000.00 46.69 6 中期票据 520,512,000.00 9.01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36,543,808.00 0.6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474,065,831.50 94.74 5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6513 16 电投 03 1,700,000 167,569,000.00 2.90 2 011772014 17 云投 SCP003 1,000,000 100,280,000.00 1.74 3 150207 15 国开 07 1,000,000 100,220,000.00 1.73 4 150309 15 进出 09 1,000,000 100,070,000.00 1.73 5 170204 17 国开 04 1,000,000 99,800,000.00 1.73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 3 )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721.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829,651.6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1,355,641.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230,015.21 ( 4 )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 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 段 基金净 值收益 率① 基金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2016 年 12 月 0.35% 0.02% - 2.37% 0.17% 2.72% - 0.15%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2.81% 0.03% - 2.26% 0.07% 5.07% -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3.17% 0.02% - 4.58% 0.10% 7.75% - 0.08%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 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申购 费率 M < 100 万元 0.8 %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0.5 %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3 %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注: M 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 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费率 赎回费率 N < 7 日 1.5% 7 日≤ N < 30 日 0.1% 30 日≤ N < 180 日 0.05% N ≥ 180 日 0 注: 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1 年指 365 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 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 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75% 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50% 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 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25% 归入基金财产。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 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 费),投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 式如下: ( 1 )申购费用为比例费用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 (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2 )申购费为固定金额时,计算方法为: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 ( 1+0.8% ) =49603.17 元 申购费用 =50,000 - 49603.178=396.83 元 申购份额 =49603.17/1.0500=47241.11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47241.11 份基金份额。 2 、赎回金 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金额 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赎回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60 日,对应赎回适 用费率为 0.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 80 元,则其可得赎回金额 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 × 1.1480 = 11,480.00 元 赎回费用= 11,480.00 × 0.05% = 5.74 元 赎回金额= 11,480.00 - 5.74 = 11474.26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60 日,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474.26 元。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 诉讼费 和仲裁费 ;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 、基金的证券 、期货 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 3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0.3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与 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1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0. 1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与 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3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3 -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 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董事、监事的 信息。 2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 、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4 、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 5 、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 、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期间涉及本基金和 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 十二 月十 四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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