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6 年 9 月 9 日证监许可 【 201 6 】 2078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 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 一开放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 后的对应日 (若该日不 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工作日 止 。 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 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安 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以 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 的方 式,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 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 债券 型基金产品 , 属于 较 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 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 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 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 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建设银行 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983 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 务与信用专 业,获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 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 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2006 年 5 月起 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 2011 年 3 月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 监, 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 理公司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 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 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 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 年 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 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 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 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 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 理学 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 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 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 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 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 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 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 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 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 管理中心总经理( MD )。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 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银保 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美国国 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 政员等。 19 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 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研 究生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资托管服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 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 等职务。 方女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 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 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 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 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 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 2003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 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副总经 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 ,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资 深会员。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毕业于香港 中文大学 , 获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兼信 息技术部总经理。 199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 发中心项目经理、代处长,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 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 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 公室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 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并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省分行, 从事个人零售业务, 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 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 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 官等职务。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 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 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 职; 2006 年 3 月加入我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 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 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黎颖芳女士,硕士。 2000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保险学院,同年进入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工程部、规划发展部任职。 2005 年 11 月加入本公 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资深基金经理。 2009 年 2 月 19 日至 2011 年 5 月 11 日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1 年 1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 月 22 日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 15 日起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任 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任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1 日起任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任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任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 日任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6 日起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 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 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 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 021 - 52629999 传真: 021 - 62159217 (二)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166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 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 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 额达 6.09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70.60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38.50 亿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 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 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 管开放式基金 1 8 3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5741.64 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 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 址: www.ccbfund.cn 。 2 、 代销机构 暂无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 010 - 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金的 名称 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 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参与 投资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 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形成 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但在每 个 开放期前 一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一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 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 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 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变化趋势和信用利 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 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不同信用特征的券种 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久期管理、 期限管理、类属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具体来说,在债券组合的 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期限配置策略、套利 策略等组合管 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 1 )久期管理 本基金建立了债券分析框架和量化模型,预测利率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 合的目标平均久期,实现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债券市场视为金融市场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通过 “ 自上而下 ” 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 判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 在考虑封闭期剩余期限的基 础上, 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当预测利率和收益率水平上升时, 建立较短平均久期或缩短现有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当预测利率和收 益率水平下降时,建立较 长平均久期或增加现有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 期。 本基金建立的分析框架包括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分析金融市场 中各种关联因素的变化,从而判断债券市场趋势。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 CPI/PPI 、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 M1/2 、新增贷款、新增存款、超额准备金率。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将 决定央行货币政策,央行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 作、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市场利率变动;同时,央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 资金流也将带来明显影响,从而引起债券需求变动。本基金在对市场利率变动 和债券需求变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 上,选择建立和调整最优久期固定收益资 产组合。 ( 2 )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 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 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 3 )套利策略 在市场低效或无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 利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 收益。 1 ) 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 运用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 等,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2 ) 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只债券类投资工具在不同市场(主要是银行间市场 与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差进行套利,从而提高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 益。 3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 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 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 1 )利率预期 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 ( 2 )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 3 )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 券; ( 4 )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 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 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 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 差补偿程度等 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各个分支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 下,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运作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 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三)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 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 1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收益率 2 、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 的债券市场指数。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 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 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1,741,963,992.50 84.57 其中:债券 21,741,963,992.50 84.5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83,538,800.31 4.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62,990,382.44 8.80 8 其他资产 419,539,476.46 1.63 9 合计 25,708,032,651.71 100.00 2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3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5,127,500.00 0.1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755,405,520.00 14.6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05,875,520.00 14.09 4 企业债券 3,268,187,500.00 12.7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073,470,000.00 47.18 6 中期票据 2,474,148,000.00 9.67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39,425,472.50 0.15 8 同业存单 96,200,000.00 0.38 9 其他 - - 10 合计 21,741,963,992.50 84.97 5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70205 17 国开 05 8,500,000 842,520,000.00 3.29 2 160218 16 国开 18 4,000,000 387,640,000.00 1.51 3 170405 17 农发 05 4,000,000 385,720,000.00 1.51 4 160215 16 国开 15 3,500,000 339,290,000.00 1.33 5 143064 17 邮政 02 3,000,000 298,350,000.00 1.17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7,438.6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19,442,037.7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9,539,476.46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 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 段 基金 净 值 收益 率① 基金 净 值 收益 率 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38% 0.01% - 2.37% 0.17% 2.75% - 0.16% 2017 年 1 月 1 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2.79% 0.02% - 2.26% 0.07% 5.05% - 0.05%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3.18% 0.02% - 4.58% 0.10% 7.76% - 0.08%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申购费与赎回费 1 、 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 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 费率 M<100 万元 0. 6 % 100 万元 ≤M<300 万元 0. 4 % 300 万元 ≤M<500 万元 0. 2 %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情况 费率 在同一个开放期申购并赎回的 0.1 % 持有满 1 个封闭期以上的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 1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2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1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00/ ( 1+0.6% ) =49,701.79 元 申购费用 =50,000.00 - 49,701.79=298.21 元 申购份额 =49,701.79/1.1500=43,218.95 份 即:某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 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50 元,则其可得到 43,218.95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的申购费用为 298.21 元。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5,5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 =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 =5,500,000.00 - 1,000.00=5,499,000.00 元 申购份额 =5,499,000.00/1.1500=4,781,739.13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5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1500 元,则其可得到 4,781,739.13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的申购费 用为 1,000.00 元。 2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在同一个开放期申购并赎 回,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 × 1.1480 = 11,480.00 元 赎回费用= 11,480.00 × 0.1%=11.48 元 净赎回金额= 11,480.00 - 11.48 = 11,468.52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在同一个开放期申购并赎回,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68.52 元。 3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仲裁费 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 、期货交易结算 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 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证券 / 期货账户相关 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0.3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 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1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董事、监事的 信息。 2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 、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4 、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 5 、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 、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期间涉及本基金和 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 十二 月十 四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