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融通通和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
通和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 1 7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16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 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03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 16 年 11 月 2 日。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 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 / 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 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11 月 2 日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 7 年 9 月 30 日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 效日期 20 16 年 11 月 2 日 二、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 14 层 3 、 设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22 日 4 、 法定代表人: 高峰 5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 14 层 6 、 电话: (0755)26947517 7 、 联系人: 赖亮亮 8 、 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人民币 9 、 股权结构: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4 0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 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 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 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 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 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黄庆华先生,工科学士,现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 理部总经理。历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综合管理处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David Semaya(薛迈雅)先生,教育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长,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有限公司顾问。历任日本美林副总,纽约美林 总监,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代表董事和副总、代表董事和主席, 巴克莱全球投资者日本信托银行有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巴克莱全球投资者 (英国)首席执行官,巴克莱集团、财富管理(英国)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6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 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 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 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 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 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 、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 任公司监事。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 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 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 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 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 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金融学学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 渠道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 。 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原国务院法制局 ) 财 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 师。 2011 年 3 月 至今 , 任公司督察长。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黄浩荣先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4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2014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 员,现任融通易支付货币、融通汇财宝货币(由原融通七天理财债券转型而来)、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融通增利债券、融通通安债券、融通通福债券(LOF)(由 原融通通福分级债券转型而来)、融通通和债券、融通通祺债券、融通通宸债券、 融通通玺债券、融通通穗债券、融通通弘债券、融通通润债券、融通通颐定期开 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朱浩然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士。5年证券投资从业经 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历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信用研究员、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机构债 券投资部基金研究员、上海毕朴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投资经理。2017年2月加 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融通通福债券、 融通月月添利、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融通通源短融、融通通和债券、融通通 润债券、融通通玺债券、融通通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由王涛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8日,由黄浩荣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自 2017 年 9 月 9 日起至今,由黄浩荣先生和朱浩然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5 、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 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 、 上述人员之间 均 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基金托管人 1 、 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 1997 年 04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叁拾捌亿玖仟玖佰柒拾玖万肆仟零捌拾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2 】 1432 号 联系人: 贺碧波 联系电话: 0574 - 8910317 2 、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7 年 6 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63 人,平均年龄 29 岁, 100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 技术职称。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 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 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 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 7 年 6 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 44 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规模 704 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直销机构 (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 14 层 邮政编码: 518053 联系人: 陈思辰 联系电话:( 0755 ) 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3 - 8088( 免长途通话费用 ) 、( 0755 ) 26948088 (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241 - 1243 室 邮编: 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 010 ) 661909 89 传真:( 010 ) 88091635 (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3405 单元 邮编: 200120 联系人: 刘佳佳 联系电话:( 021 ) 38424889 传真:( 021 ) 38424884 (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 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 14 层 邮政编码: 518053 联系人: 殷洁 联系电话:( 0755 ) 26947856 传真:( 0755 ) 26948079 (二)其他销售 机构 (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 0512 - 6986837 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 0512 - 69868519 客服热线: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 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 010 - 66045777 传真: 010 - 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 010 - 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 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 010 - 83363101 传真: 010 - 58325282 联系人:文雯 客服热线: 400 - 166 - 1188 公司网站: http://8.jrj.com.cn/ ( 4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 0592 - 3122757 传真: 0592 - 31227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18 - 0808 公司网站: www.xds.com.cn (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高莉莉 客服热线: 4001818188 公司网站: 1234567.com.cn (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 - 20213600 传真: 021 - 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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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 14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 0755 - 83655588 传真: 0755 - 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 4008048688 公司网站: www.keynesasset.com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 14 层 设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 0755 - 26948075 联系人: 杜嘉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 投资 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等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 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 与个券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 策略等部分。 (一)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 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 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 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 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二) 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 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 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 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 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 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 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三) 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 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 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 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地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 评级体系, 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 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 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四) 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 间金融债、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 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 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票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 、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 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 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票息率且暂时被 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五)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 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 (六)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 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 9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10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 11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 (上述第( 9 )条除外),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调整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2 、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 7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 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 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 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 / 收益的产品。 七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5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二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根据基金 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复核了本报 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 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 、报告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62,597,323.40 97.45 其中:债券 562,597,323.40 97.4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7,260,194.64 1.26 8 其他资产 7,462,577.54 1.29 9 合计 577,320,095.5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6,668,270.00 3.1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62,180,000.00 30.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62,180,000.00 30.61 4 企业债券 64,752,553.40 12.2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10,509,000.00 39.74 6 中期票据 60,772,000.00 11.47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7,715,500.00 9.01 9 其他 - - 10 合计 562,597,323.40 106.19 3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70210 17 国开 10 800,000 78,392,000.00 14.80 2 011759034 17 中化工 SCP003 500,000 50,260,000.00 9.49 3 160309 16 进出 09 400,000 39,716,000.00 7.50 4 112491 16 宝新 02 300,000 29,226,000.00 5.52 5 111795536 17 郑州银行 CD062 250,000 23,880,000.00 4.51 4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7.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8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 、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9,047.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33,530.2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62,577.54 8.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 16 年 11 月 2 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 较表如下: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00 % 0.0 5 % - 2. 42 % 0. 17 % 2. 42 % - 0. 12 % 2017 年上 半年 1.80% 0.06% - 2.11% 0.08% 3.91% - 0.02%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 6 )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 7 )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8 )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 9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 的 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3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 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10 %÷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3 -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 2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 4 )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 项目。 ( 二 )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 1 7 年 6 月 12 日 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二)主要 人员情况”的内容; 2 、在“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 , 更新了“ ( 一 ) 基金托管人情况 、( 二) 基金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程序 ”的内容; 3 、在“五、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 更新了“(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中公 司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 与 其他销售 机构 信息; 4 、 在“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 , 更新了“( 五 ) 申购和赎回的数 量限制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中的内容; 5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更新数据为本基金 201 7 年 3 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6 、 在 “十、基金 的 业绩” 部分 ,新增了 2017 年度上半年业绩比较基准数 据 ; 7 、 更新 了“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的内容 , 对本基金自上次更新招募 说明书披露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期间的公告信息进行了列示。 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7 年 12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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