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 许可 【 201 7 】 2187 号 文 ) 准予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准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 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 本基金 的运作方式为 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 建设 银行”),登记机构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4 、 本基金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柜台、直销 e 网金 、 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 、微信平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发售 。 5 、 持 有 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 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 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 卡、天天盈账户 个人 投资者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 fsfund .com) ,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 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6 、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 机构 投资者 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 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 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 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 、 基金 不设 募集 份额上限 。 8 、 投资者 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 销 柜台、直 销 e 网金 和指定代销机构 同时 为 投资者 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 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 投资者 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 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 通过 其他销售机构和 本公司 直销 e 网金 、 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 、微信平台) 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 认购 费) ;投资者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 (含 认购 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 1 元人民币 (含 认购 费) 。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 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 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 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 1 、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 T 日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 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应自 T + 2 日起,通过 其原认购机构柜台或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 20 1 7 年 12 月 1 5 日 《 中国证券报 》 上的《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 同时发布在本公司 网站。 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 事宜。 1 3 、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 销售机构 外,如增加其他 销售机构 将及时公告。 1 4 、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 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 1 5 、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 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005445 ,基金简称: 华宝 价值发现混合 ) 2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 、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 、 基金 不设 募集 份额上限。 7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8 、 销售机构 ( 1 )直销机构 1 ) 本公司 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 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 定代表人: 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 021 - 38505731 、 38505732 、 021 - 38505888 - 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 021 - 50499663 、 50988055 网址: www. fsfund .com 2 ) 本公司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 P 、微信平台) 办理本基金的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本公司 网站公告。网上交 易网址: www.fsfund.com 。 ( 2 )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 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本次 募集期间, 如 新增 销售 机构,将另行公告。 9 、 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 10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 1 ) 本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2 ) 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 3 )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500 万(含)以上 每笔 1000 元 大于等于 200 万,小于 500 万 0.5%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200 万 0.8% 大 于等于 50 万,小于 100 万 1.0% 50 万以下 1.2% ( 4 ) 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 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0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 , 000/ ( 1+1.2% )= 98 , 814.23 元 认购费用= 100 , 000 - 98 , 814.23 = 1 , 185.77 元 认购份额=( 98 , 814.23+10 .00 ) /1.00 = 98 , 824.23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0 元,则可得到 98 , 824.23 份基金份额。 ( 5 ) 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 转份额 ,以 登记 机构 的记录 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 、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规的境外机构投资 者同时募集。 2 、 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 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 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追加 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 元 人民币 (含认购费) 。 3 、 投资者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e 网金 、 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 、微信平台) 认购本基金份 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4 、 已在 本公司 直销柜台购买过 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投资者 ,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 、募集期 投资者 可以 多次 认购本基金。 已 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 购 、 移动客 户端(工薪宝 APP 、微信平台) 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投资者 ,在 本公司直销柜台、 直销 e 网金 、 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 P 、微信平台) 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 账户。 6 、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 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深 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基金的账户卡 开户、认购申请。 ( 一)通过直销柜台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9 : 30 至 17 :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 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同); b 、 投资者 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 2 )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 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105290036005 ( 3 )凭汇款凭证, 投资者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5 : 00 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 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 投资者 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5 : 0 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3 )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 除外)内 投 资者 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 投资者 指定银行 账户。 ( 二 ) 通过直销 e 网金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 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 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具体流程为: 选择银行卡( 目前支 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 广发 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 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 账户 ) . 银行身份验证,绑定银行卡 . 签服务协议 . 输入个人信息 . 开户申请提交完成 ; ( 2 )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登陆“ e 网金”(开户当天可凭开户证件登录) . 进入基金认购 . 选择认购基金名称 . 选择银行卡、输入认购金额 . 银行卡支付 . 返回商户(华宝基金) . 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 、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 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 择。 (三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的 9:30 ~ 17:00 。 周六、日营业。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 19 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 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 行当地 19 位储蓄卡; c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 / 销户申请表”。 ( 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 申购)委托单”。 ( 5 )中国建设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 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 、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2 )证券卡; ( 3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 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 客户操作指南》。 (四 )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 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 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 申请。 (一) 通过直销柜台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上午 9 : 3 0 至下午 17 :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印鉴卡一式三份; e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 、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 e 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 账户作为 投资者 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 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 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 2 )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 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105290036005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 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5 : 0 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 投资者 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5 : 0 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3 )在基金登记机构 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投 资者 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 投资者 指定银行 账户。 (二)在中国建设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下午 17 : 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 卡证券卡及华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 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 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 / 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3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及复印件 开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 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 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 申购)委托单”。 ( 5 )中国建设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 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 1 )被 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2 )证券卡; ( 3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 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 1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 操作指南》为准。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 、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者 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 专用账户 ,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 同生效后折成 投资者 认购的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 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 登记机构 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 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 孔祥清 电话:( 021 ) 38505888 传真:( 021 ) 38505777 联系人: 章希 (二)基金托管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 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 021 - 38505731 、 38505732 、 0 21 - 38505888 - 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 021 - 50499663 、 50988055 网址: www. fsfund .com (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 、微信平台) 办理本基金的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本公司 网站公告。网上交 易网址: www.fsfund.com 。 2 、代 销机构 序号 公司全称 法定 代表人 地址 公司网址 客服热线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连志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2008号中国凤 凰大厦1号楼9层 www.essence.com. cn 95517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春峰 天津市南开区云际 道立达公寓F座渤海 证券 www.ewww.com.cn 400-6515-988 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祥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 路111号山西世贸中 心A座F12 www.dtsbc.com.cn 4007121212 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姚文平 上海市福山路500号 城建国际中心19楼 www.tebon.com.cn 4008888128 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刘学民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一路115号投行大厦 18层 www.firstcapital.com.cn 95358 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福春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www.nesc.cn 95360 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朱科敏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 西路23号投资广场 18层 www.longone.com. cn 95531 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范力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 街5号 www.dwzq.com.cn 95330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薛峰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路1508号3楼 www.ebscn.com 95525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树明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18楼 new.gf.com.cn 95575 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少华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 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 资大厦9层 www.guodu.com 400-818-8118 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冉云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 根上街95号 www.gjzq.com.cn 95310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如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 厦 www.guosen.com.cn 95536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杰 上海广东路689号 www.htsec.com 95553 1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工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 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B1座 0327室 www.hazq.com 95318 1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陈林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纪大道100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www.cnhbstock.com 400-820-9898021-38929908 57楼200120 1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刚 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 市之门B座5层 www.kysec.cn 400-860-8866 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曹实凡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 金田路4036号荣超 大厦16-20层 www.stock.pingan.com 95511-8 1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侯巍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 街69号山西国际贸 易中心东塔楼 www.i618.com.cn 95573 2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俊杰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 中路213号久事商务 大厦7楼 www.962518.com 4008918918 021-962518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李梅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路989号世纪商贸广 场40楼 www.swhysc.com 95523或 4008895523 2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 公司 李季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新区(新市区)北京 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www.hysec.com 400-800-0562 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志刚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甲127号大 成大厦6层(信达证 券) www.cindasc.com 95321 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陈共炎 中国北京西城区金 融大街35号国际企 业大厦C座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或95551 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益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6008号特区报 业大厦16-17层 www.cgws.com/cczq/ 400-6666-888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尤习贵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 路特8号 www.95579.com 95579或 4008-888-999 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宫少林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www.newone.com.cn 4008895565 或95565 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玮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 园石桥路66号东亚 银行金融大厦18层 www.zts.com.cn 95538 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王常青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 街188号 www.csc108.com 400-8888-108、95587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佑君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 桥路48号中信证券 大厦 www.cs.ecitic.com 95548 3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宁敏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200号中银大 厦31楼 www.bocichina.com 400-620-8888 32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李庆萍 北京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9号 bank.ecitic.com 95558 3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吴坚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 www.swsc.com.cn 400-8096-0 苑8号 96、95355 3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崔海涛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0层 www.dxzq.net 95309 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丁学东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 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400 - 910 - 1166 010 - 65051166 3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张皓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www.citicsf.com 400 - 990 - 88 26 3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 杨宝林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 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www.citicssd.com 95548 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田国立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 街 1 号 www.b o c .c n 95566 3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伏安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 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 大厦 www.cbhb.com.cn 95541 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王洪章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25 号 www.ccb.com 95533 4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红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 厦 www.cmbchina.com 95555 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姜建清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www.icbc.com.cn 95588 4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牛锡明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www.bankcomm.com 95559 4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吉晓辉 上海北京东路 689 号 东银大厦 www.spdb.com.cn 95 528 4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杨德红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www.gtja.com 95521 / 4008888666 4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易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www.htsc.com.cn 95597 4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王莉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 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licaike.hexun.co m 400 - 920 - 00 22 4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薛峰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 路物资控股置地大 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 路 物资控股置地大 厦 8 楼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006 - 788 - 8 87 4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其实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 南路 88 号 www.1234567.c om.cn 400 - 1818 - 1 88 5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凌顺平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 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www.5ifund.co m 4008 - 773 - 7 72 903 室 5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杨文斌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 际大厦 903 ~ 906 室 www.ehowbuy.c om 400 - 700 - 96 65 52 上海陆金所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胡学勤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www.lufunds.c om 4008219031 53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 肖雯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 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 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www.yingmi.cn 020 - 896290 66 54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陈超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 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 - 15 http://kenterui.j d.com 4000988511 / 4000888816 5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钟斐斐 北京市 朝阳区阜通 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https://danjuanap p.com/ 4000618518 (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上) (五)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 (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 陆奇 ( 六 )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 曾顺福 联系电话: 021 - 61418888 传真: 021 - 633501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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