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光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6]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 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 订)》(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 。 主要变化如下: 1 、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主 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9.9 元 / 股 。 投资者请按 9.9 元 / 股 在 2017 年 12 月 19 日 ( T 日) 进行 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 ( 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 - 11:30 , 13:0 - 15:0 。 2 、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 所有 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 当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 10% ) , 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 ” ) ,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 T+2 日) 16: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 ,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 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 ” )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1 日 (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 、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 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2.28倍(截止2017年12月14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17年12 月1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8,868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额为82,647.6149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88,591.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43.705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2,647.6149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8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16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由广发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光弘科技”,申购代码为 “300735”,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868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5,3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5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3,5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47%。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2月1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 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 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014%),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99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 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 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3,933,400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8,591.32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82,647.6149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7年12 月11日在《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dbg.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12月19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9.99元/ 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名单见“附表1:报价信息统计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 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 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申购数量 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 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 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 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 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 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T日)09:15-11:30、13:00-15:00。 ②2017年12月1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 年12月15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 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 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市值按 2017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 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 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 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 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不得超过 35,0 股 。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 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 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 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 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 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 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 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 年 12 月 21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 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 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 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12 月 21 日(T+2 日) 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12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12月19日(T日)决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 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 阅读2017年12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发行 人网站(www.dbg.com.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光弘科技 指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8,868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 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5,3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 3,5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 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 数量) 投资者 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 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 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 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 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 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 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17 年 12 月 19 日 《发行公告》 指《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 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7年12月13日(T-4日)及2017年12月14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 价期间。截至2017年12月14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 系统收到4,8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4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 价区间为6.46元/股-12.41元/股,申报总量为14,109,710万股。经核查,其中 6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2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 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 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 价,申报总量为131,000万股;4,7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82个配售对象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申报总量为 13,978,710万股。4,7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82个配售对象中,参与询价的 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7,082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股) 9.99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 价中位数(元/股) 9.99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9.99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 数(元/股) 9.99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 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 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 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 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 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9.99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 剔除,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 2,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1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9.9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 数(元/股) 9.9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9.9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9.99 (三)与行业市盈率 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17 年12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2.2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含 12 月 14 日 ) 2016年静态 市盈率(倍) 2016年 每股收益 (元/股) 601231 .SH 环旭电子 15.01 41.35 0.363 0 60318 .SH 共进股份 9.2 23.67 0.3895 002369 .SZ 卓翼科技 9.8 - - 0.04 算术平均 32.51 - 数据来源: WIND ,发行人招股书 ( 由于 卓翼科技 每股收益为负值,不纳入平均市盈率的计算 ) 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对应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 态平均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 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99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为9.99元/股的投资者为 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初步询价中,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个配售对象申报 价格低于9.99元/股,为无效报价。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770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7,058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13,933,400万股,可 申购数量总和为13,933,400万股。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 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 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8,868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为 5,36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5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39.47%。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9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等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3,933,400万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82,647.6149万元,按本 次发行价格9.99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88,591.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43.705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2,647.614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2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12月19日(T日)决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 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 过50 倍、低于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 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7 年12月20日(T+1日)在《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 周 一 )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 网下投资者 ( 公募、 养老金 、 社保除外 ) 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 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 T - 5 日 2017 年 12 月 12 日 ( 周 二 ) 网下投资者 ( 公募、 养老金 、 社保除外 ) 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 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 17:0 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 12:0 前) T - 4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 周 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 - 3 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 ( 周 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 截止) T - 2 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 周 五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 1 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 周 一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 ( 周 二 ) 网上申购日( 9: 15 - 11:3 0 , 13:0 - 15:0 ) 网下申购日( 9 : 30 - 15: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 1 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 周 三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 周 四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 果 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 ) T + 3 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 周 五 ) 主承销 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周 一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八)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为7,058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3,933,4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 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 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12月19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申购 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 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 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2月1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12月11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2月21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2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 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 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12月21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 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 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2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 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 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 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735”,若没有注明或 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 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 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 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p:/w.chinaclear.cn -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 表 -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 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T+3 日)向配售对象 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 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 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 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 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3,50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12月19日(9:15至11:30,13:00至 15:00)将3,500万股“光弘科技”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 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9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光弘科技”;申购代码为“30073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2月15 日(含,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1万 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 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7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 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 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 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 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 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 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 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35,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 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 股 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35,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35,000股的新股申购, 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 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 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 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12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 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 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 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 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 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2月1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 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12月2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12月2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2月2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 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12月21日(T+2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2月21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T+3日 8:30-15:00,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7年12月21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 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 见2017年12月25日(T+4日)刊登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 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 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2月25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 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 5 号 电 话:0752-5108688 传 真:0752-5108268 联系人:杨荣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 话: 020-87555297、87555292 传 真: 020-8755585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 附表1:报价信息统计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7,082个配售对象)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 格(元/ 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姜晓丹 姜晓丹 12.41 2,000 剔除 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智享 4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 9.99 600 有效 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智享 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 9.99 600 有效 4 赵世界 赵世界 9.99 2,000 有效 5 李永庆 李永庆 9.99 2,000 有效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99 2,000 有效 7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99 2,000 有效 8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99 2,000 有效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99 2,000 有效 10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99 2,000 有效 11 孟欣 孟欣 9.99 2,000 有效 12 潘建根 潘建根 9.99 2,000 有效 13 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 司 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9.99 2,000 有效 14 梁彤延 梁彤延 9.99 2,000 有效 15 王晓芳 王晓芳 9.99 2,000 有效 16 范坤 范坤 9.99 1,060 有效 17 徐宏斌 徐宏斌 9.99 2,000 有效 18 陈柏林 陈柏林 9.99 2,000 有效 19 廖学刚 廖学刚 9.99 2,000 有效 20 张惠进 张惠进 9.99 2,000 有效 21 邱小斌 邱小斌 9.99 2,000 有效 22 崔万涛 崔万涛 9.99 2,000 有效 23 张桂文 张桂文 9.99 2,000 有效 24 应炎平 应炎平 9.99 2,000 有效 25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源乐晟 5 期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26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源乐晟 4 期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27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源乐晟 3 期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28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源乐晟 2 期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29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源乐晟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0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锐进 5 期源乐晟全球成长 9.99 2,000 有效 配置资产管理计划 3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长河优势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9.99 2,000 有效 32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长河价值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9.99 2,000 有效 33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金润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金润 28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5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金润 25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6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富善汇远量化定增 2 号资 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7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富善汇远量化定增资产 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8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方圆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39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方圆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40 项奇 项奇 9.99 2,000 有效 4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方圆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42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金润 24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43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金润 21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4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金润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9.99 2,000 有效 45 苏钢 苏钢 9.99 2,000 有效 46 尤薇 尤薇 9.99 2,000 有效 47 梁健锋 梁健锋 9.99 2,000 有效 48 北京泰德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泰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9.99 2,000 有效 49 吕国斌 吕国斌 9.99 2,000 有效 50 王坚宏 王坚宏 9.99 2,000 有效 51 王琳 王琳 9.99 2,000 有效 52 王秀荣 王秀荣 9.99 2,000 有效 53 罗小明 罗小明 9.99 2,000 有效 54 朱武广 朱武广 9.99 2,000 有效 55 贾绍君 贾绍君 9.99 2,000 有效 56 皇甫翎 皇甫翎 9.99 2,000 有效 57 邹节明 邹节明 9.99 2,000 有效 58 谢雄清 谢雄清 9.99 2,000 有效 59 翁毓玲 翁毓玲 9.99 2,000 有效 60 沈有高 沈有高 9.99 2,000 有效 61 史娟华 史娟华 9.99 2,000 有效 62 王威宁 王威宁 9.99 2,000 有效 63 林彦 林彦 9.99 2,000 有效 64 钱志明 钱志明 9.99 2,000 有效 65 陈妙宣 陈妙宣 9.99 2,000 有效 66 费革胜 费革胜 9.99 2,000 有效 67 何啸威 何啸威 9.99 2,000 有效 68 章祺 章祺 9.99 2,000 有效 69 陈国荣 陈国荣 9.99 2,000 有效 70 刘琼 刘琼 9.99 2,000 有效 71 加华原龙(天津)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华原龙(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 2,000 有效 72 张明 张明 9.99 2,000 有效 73 池益慧 池益慧 9.99 2,000 有效 74 王敏 王敏 9.99 2,000 有效 75 罗明 罗明 9.99 2,000 有效 76 戚跃明 戚跃明 9.99 2,000 有效 77 胡郁 胡郁 9.99 2,000 有效 78 郑军 郑军 9.99 2,000 有效 79 朱双全 朱双全 9.99 2,000 有效 80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99 2,000 有效 81 王鹤鸣 王鹤鸣 9.99 2,000 有效 82 肖晓 肖晓 9.99 2,000 有效 83 应光亮 应光亮 9.99 2,000 有效 84 杜振锋 杜振锋 9.99 2,000 有效 85 林汉腾 林汉腾 9.99 2,000 有效 86 张京豫 张京豫 9.99 2,000 有效 87 李学锋 李学锋 9.99 2,000 有效 88 李文 李文 9.99 2,000 有效 89 徐子泉 徐子泉 9.99 2,000 有效 90 陈少武 陈少武 9.99 2,000 有效 91 周达文 周达文 9.99 2,000 有效 92 袁忠 袁忠 9.99 2,000 有效 93 付艳杰 付艳杰 9.99 2,000 有效 94 朱六平 朱六平 9.99 2,000 有效 95 齐昌凤 齐昌凤 9.99 2,000 有效 96 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恒天稳宜灵活配置混合型私募投 资基金三期 9.99 2,000 有效 97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9.99 2,000 有效 98 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9 2,000 有效 99 彭寅生 彭寅生 9.99 2,000 有效 100 季顶天 季顶天 9.99 2,000 有效 101 王育才 王育才 9.99 2,000 有效 102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9.99 2,000 有效 103 蒋凤银 蒋凤银 9.99 2,000 有效 104 张文 张文 9.99 2,000 有效 105 何兴娟 何兴娟 9.99 2,000 有效 106 陈维华 陈维华 9.99 2,000 有效 107 何人宝 何人宝 9.99 2,000 有效 108 袁敏燕 袁敏燕 9.99 2,000 有效 109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99 2,000 有效 110 孙晶晶 孙晶晶 9.99 2,000 有效 111 尤友岳 尤友岳 9.99 2,000 有效 112 周金荣 周金荣 9.99 2,000 有效 113 李一宏 李一宏 9.99 2,000 有效 114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99 2,000 有效 115 林晓斌 林晓斌 9.99 2,000 有效 116 王贵生 王贵生 9.99 2,000 有效 117 梁润权 梁润权 9.99 2,000 有效 118 周仕斌 周仕斌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