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万家现金宝:关于在中泰证券开通快速取现服务的公告
中泰证券 开通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快 速取现 服 务的公告 为了 更好地服务 投资者, 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与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合作自 201 7 年 12 月 18 日起推 出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现金宝” )的 T+0 快速取现 服 务(以下简称 “ 快速取现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取现 服务 快速取现 服务 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 中泰证券 签署的《 “现金宝”快速 取现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 “ 《服务协议》 ” )的约定,投资者通过 中泰证券 指 定平台提交快速取现申请时,若该快速取现申请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条件且 需要本公司垫付该笔快速取现申请金额的,则本公司委托 中泰证券 从本公司在 中 泰证券 开立的 证券 账户中实时向投资者 证券 账户划付该笔快速取现申请金额,投 资者同意 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 户 至 本公司快速取现业务专用账户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垫付款项的 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 服务 适用的基金范围为 万家现金宝货币 A (基金代码: 000773 ),服务对 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泰证券 的规定,在 中泰证券 指定平台开立 交易账户并投资 万家现金宝货币 A 份额的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 中泰证券 协商 一致调整快速取现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 中泰证券 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 、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和 中泰证券 签署《服务协议》。快速取现 服务 的具体业 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 、投资者通过 中泰证券 指定平台办理快速取现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 为 正常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 停快速取现 服务 ,并由 中泰证券 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 发布公告。 3 、“快速取现”服务中单个投资者当日累计申请快速取现的金额上限为 20 万元(含),“快速取现”服务中全体投资者的单日累计总额度最高为 1000 万元, 视业务开展情况调整额度。 4 、“快速取现” 暂无次数限制,投资者的“快速取现”服务申请一旦提交, 不允许撤销。 5 、投资者通过“快速取现”获得的资金可通过三方主存管银行进行银证转 出,目前支持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 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 北京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等 16 家主存管银行,其他银行暂不支持,后续 若有符合要求的银行上线该功能另行公告。 6 、 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 取现金额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取现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 速取现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四、 快速取现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快速取现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 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 、投资者通过 中泰证券 办理快速取现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 中泰证券 的有 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取现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 、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 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 中泰证券 将临时暂停快速取现业务, 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限额和其他限制规定以《服务协议》的约定 为准。 3 、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 定的内容为准。 4 、本公司和 中泰证券 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取现业务申请限额、 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约 定进行公告或者由 中泰证券 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 5 、本公告仅对在 中泰证券 开通快速取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 www. wjasset .com )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0800 )查询。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2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 www.wjasset.com 客服电话: 95538 转 6 、 400 - 888 - 0800 客服传真: 021 - 38909778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 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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