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浪环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8:01:53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7-09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3号文
核准,公司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35,13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848元,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
用及新增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7,130,12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82,869,718.9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7日全部到位,公
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17】0130号的验资报告。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和《无锡雪浪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补充回复(二)》(以下简称“《补充回
复(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11,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借款
的明细如下表:

借款主体

借款期间

金额(万元)

贷款银行

用途

雪浪环境

2016.02.26-2017.02.26

1,000.00

招商银行

流动资金周转

雪浪环境

2016.05.09-2017.02.28

1,500.00

招商银行

流动资金周转

雪浪环境

2016.05.11-2017.02.28

2,500.00

招商银行

流动资金周转

雪浪环境

2016.05.17-2017.05.17

3,000.00

宁波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康威输送

2016.05.11-2017.04.29

1,000.00

无锡农商行

流动资金周转

雪浪环境

2016.06.27-2017.06.26

2,000.00

江苏银行

流动资金周转

合计

11,000.00







3、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了上表中
所列示的全部贷款。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
16日出具的《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17】0369号),截至2017年12月12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000.00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截止2017.12.12自
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286.971895

17,286.971895

0

0

合计

28,286.971895

28,286.971895

11,000.00

11,00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关于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已在《补充回复(二)》中披露:“根据公司银行
借款的借款期限,如果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到期的银行借款,公司将用自有资金予
以先行偿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履行募集资金置换程序。”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
金11,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


一致。并且,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了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需
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17】0369号),认为公司
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12日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17】
0369号);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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