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信达澳银新财富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期)
信达澳银 新财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十二 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 新财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经中 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证监许可【 2015 】 09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根据有关 规定,本基金合同于 201 6 年 11 月 10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 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 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 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 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 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 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对投资者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向投资者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 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至 2017 年 9 月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 厦 N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 厦 T 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邮政编码: 5180 54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6 】 071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电话: 0755 - 83172666 传真: 0755 - 83199091 联系人: 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人民币 股本结构:信达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54% ; 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 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出资 4600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 1987 年 7 月至 1988 年 10 月 任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 198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中国信 达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 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 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1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8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 20 13 年 8 月至今 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9 月 16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 Michael Stapleton )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 Monash 大学经济学学士。 1996 年至 1998 年担任 JP 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 机构客户经理, 1998 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 大利亚机构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 2002 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历任机构 销售总监、机构业务开发主管, 2009 年 6 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亚洲及日本区域董事总 经理。 于建伟先生,董事,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 学士,东北财经大学 EMBA 。 2 9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 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 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 部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3 年 7 月加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 1997 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 析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 AXA 国卫市场 部助理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潘广建先生于 20 07 年 5 月起任首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並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公司监事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自 2016 年 5 月 14 日起 , 潘广建先生兼任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孙志新先生,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总行教育部副主任,总行监察室主任,广 东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总行党校(高级研 修院)常务副校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总行工会常务 副主席,总行监事会监事,于 2011 年 1 月退休。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W.I.Carr (远 东)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 纽约摩根担保信托公司 Intl 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 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05 年 5 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 股票董事,中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 总经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 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 Seekers Advisors (香港)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总监。 2012 年 6 月 19 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治海先生 , 独立董事 , 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北京市人大 立法咨询专家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 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 , 首都 经贸大学经济系讲师 , 自 1 993 年 2 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 2015 年 5 月 8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行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 部副 总监。 2007 年 5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 经理、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 2015 年 1 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 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 学士,东北财经大学 EMBA 。 2 9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 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 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 部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3 年 7 月加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晖女士,督察 长,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 经济学硕士。 2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 管人员任职资格。 1999 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 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其间两次 借调到中国证监 会基金部工作,参与老基金重组、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 。 2000 - 2001 年参 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 FIST 项目),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 (伦敦)。 2005 年 8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 于鹏先生, 副总经理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 2 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 券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 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 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2005 年 10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王咏辉先生,总经理助理,英国牛津大学工程专业本科和牛津大学计算机专 业硕士, 19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曾任伦敦摩根大通( JPMorgan )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分析员、高级分析师, 汇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HSBC )高级分析师, 伦敦巴克莱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部门负责人,巴克莱资本公司 ( Barclays Capital )部门负责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 Manulife Teda ) 国际投资部负责人、量化投资与金融工程部负责人、基 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兼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2017 年 10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王咏辉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 ( IMC ),英国 IET 颁发的特许工程师( CEng )认证资格。 2 、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士祯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中小 盘混合基 金的基金 经理、转 型创新股 票基金的 基金经 理、新目 标混合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 10 日 - 6 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2011 年 7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 司,历任研究咨询部研究员、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信达澳 银消费优选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信达澳银领先增长 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7 日)、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信达澳银消费优 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9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7 日)、信达澳银转型创新 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 14 日起至今)、信达澳银 新目标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今)、信达澳 银新财富混合基 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11 月 10 日起至今)。 唐弋迅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慧理 财货币基 金 、 新 目 标 混合基 金 、纯债 债券基金 的基金经 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 - 5 年 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 硕士。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在第一创业证券,任研究 所债券研究员; 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9 月在第一创业证 券,任固定收益部销售经理、 产品经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第一创业证券, 任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 投资经理助理。 2016 年 8 月 加入信达澳银基金,任信达 澳银慧理财货币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今)、信达澳银新目标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至今)、信达澳银新财 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至今)、信达 澳银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 (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今) 。 3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6 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 名, 委员 5 名。名单如下: 主席:于建伟 , 总经理 委员 : 王咏辉,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 曾国富, 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 、基金 经理 孔学峰, 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 、基金经理 张培培,投委会秘书、基金经理 刘涛,产品创新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 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 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 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1,692.39亿元人民币,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2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 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 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 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进一步扩大我行托管业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 界的影响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 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 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 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 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16 只开放式基金 。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 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 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 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 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 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 控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 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 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 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 则。 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 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 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 业务营运、稽核监察 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 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 范的目的。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 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 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 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 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 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 《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 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 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 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 核算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 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 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 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 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 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 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 息技术系统 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 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 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 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 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 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 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N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 厦 T1 栋 8 、 9 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 0755 - 83077068 / 0755 - 82858168 传真: 0755 - 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 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 5180 54 2 、代销机构 ( 1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 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N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 厦 T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 0755 - 83172666 传真: 0755 - 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 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联系人: 昌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昌华 、 高鹤 四、基金的名称 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严选安 全边际较高的股票、债券等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二 )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 、债券 ( 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 ) 、债券回购、现金、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 产支持证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每个交 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的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三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并对投资组 合进行动态调整。 1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 1 ) 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 生产者价格指数 (PPI) 、采购经理人指数( PMI )、市场利率、货币供应量 (M0 , M1 , M2) 的增长率等指标。 ( 2 ) 市场因素: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 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 ( 3 ) 政 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行业政策 扶持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 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 比例。 2 、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安 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 竞争 结 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 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 判,严 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进行投资 。 ( 1 )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各行业所处生命周期、 增长前景、行 业竞争结构、近期发展趋 势等数方面因素对各行业的相对盈利能力及投资吸引力进行评价,并根据行业综 合评价结果确定股票资产中各行业的权重。 ( 2 ) 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自下而上的选择。 在定性方面, 主要考察: 1 ) 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能力、人 才竞争优势 等; 2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组织框架、信息透明度等 角度; 3 )公司 在发展过程中受政策的扶持程度 、 公司发展方向 、 核心产品发展前 景 、 公司规模增长及经营效益 、公司在同业中的地位,核心产品的竞争力等因素。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 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 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 PEG )、市盈率( P/E )、市净率( P/B )、企业价值 / 息税前利润( EV/EBIT )、自由现金流贴现( DCF )、市值与未来市场空间对比等 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 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 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 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 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 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流动性较差、信息披露不公开、风险收益水平较 高等特点,因此对该类信用产品的投资主要遵循精选个券、总量控制、分散投资、 长期持有的原则。对个券投资前主要采取与股票投资相似的公司分析方式,对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发展前景、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作出综合评价,从而选择收益率水平与信用风险匹配,利差对 违约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构成合理补偿的个券进行投资。投资以后以高于普通信用债的频度对发行人 的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包括且不限于对发行人进行电话和实地调研,与受托人、 投行、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信息沟通等等,以保持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偿债 能力变化情况的了解。对于组合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暴露,根据本基金的类属 配置策略、个券的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管理要求,进行总量控制、分散投资,降低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 5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 具。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 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 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为稳健的当期 收益。 6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 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 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 1 )时机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市场情绪、市场估值指标等的研究分析 , 判断是否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及选择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 ( 2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组合的 beta 值的计算,在考虑期货合 约基差、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并根 据数量模型计算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 beta 值进行跟踪, 动态调整期货合约的头寸。 ( 3 )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展期。本基金在跟踪不 同交割日期期货合约价差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及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 4 )保证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数量化模型,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投资组合及期货合约的波 动性等参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 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 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 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 四 )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 ( 2 )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 的 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 6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 权证的 10 %; ( 7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 ( 8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9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1 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 1 1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 1 2 )本基金应投资 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1 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 1 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 ( 1 5 ) 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 十; ( 16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 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 17 )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18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 之和 ,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 押式回购)等; ( 19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 (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21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22)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 ( 23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 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协议。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期间,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政策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 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政策 的调整或修改对本基金的效力并非强制性的,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 后,可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组合限制政策执行,而无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 后的组合限制政策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 2 、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向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6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五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率× 50% 1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 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 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 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2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交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 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六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 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 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 截止 至 20 17 年 9 月 3 0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33,382,270.62 48.58 其中:股票 133,382,270.62 48.5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8,039,731.00 50.28 其中:债券 138,039,731.00 50.2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38,843.40 0.45 8 其他资产 1,907,114.20 0.69 9 合计 274,567,959.22 100.00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718,720.00 1.18 C 制造业 75,790,178.07 32.7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6,060,663.44 2.62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366,337.45 3.6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75,621.76 4.8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90,732.03 1.16 J 金融业 11,309,580.00 4.89 K 房地产业 914,000.00 0.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61,416.46 1.5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21,140.00 1.3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5,299.99 0.0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558,581.42 3.27 S 综合 - - 合计 133,382,270.62 57.69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号 比例(%) 1 000063 中兴通讯 200,400 5,671,320.00 2.45 2 600887 伊利股份 193,000 5,307,500.00 2.30 3 601939 建设银行 690,000 4,809,300.00 2.08 4 000895 双汇发展 190,000 4,731,000.00 2.05 5 600276 恒瑞医药 77,480 4,643,376.40 2.01 6 600196 复星医药 120,206 4,109,843.14 1.78 7 601318 中国平安 73,000 3,953,680.00 1.71 8 600900 长江电力 251,000 3,782,570.00 1.64 9 600166 福田汽车 1,195,700 3,706,670.00 1.60 10 000581 威孚高科 145,781 3,557,056.40 1.5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9,031.00 0.2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652,700.00 4.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652,700.00 4.6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26,878,000.00 54.88 9 其他 - - 10 合计 138,039,731.00 59.70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11391 17 平安银 行 CD391 300,000 29,667,000.00 12.83 2 111710470 17 兴业银 行 CD470 300,000 29,340,000.00 12.69 3 111790665 17 杭州银 行 CD018 300,000 28,755,000.00 12.44 4 111715321 17 民生银 行 CD321 200,000 19,558,000.00 8.46 4 111796433 17 南京银 行 CD090 200,000 19,558,000.00 8.46 5 140225 14 国开 25 100,000 10,004,000.00 4.3 3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