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多氟多: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C:\Users\mac pro\Documents\Tencent Files\707863440\Image\C2C\)SU{45NF$_8}7[E}XM%HV`W.jpg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71749号)已收悉,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行人”、“申请人”或“多氟多”)已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注: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 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回复的更新 目 录 一、重点问题 ............................................................................................................... 3 重点问题一.................................................................................................................... 3 重点问题二.................................................................................................................... 3 重点问题三.................................................................................................................... 7 重点问题四.................................................................................................................. 13 重点问题五.................................................................................................................. 58 重点问题六.................................................................................................................. 76 二、一般问题 ............................................................................................................. 89 一般问题一.................................................................................................................. 89 一、重点问题 重点问题一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确定的认购对象多氟多实业为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世江控制的企业。请李世江及多氟多实业出具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并公开披露。 答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2017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及多氟多实业出具《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 和减持计划的承诺》,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自多氟多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多 氟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多氟多股份的行为,亦无减持 多氟多股份的计划; 2、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 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多氟多所有; 4、本人/本公司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点问题二 2.南京挚云电气有限公司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江控制的企业,其主营业 务为电动汽车驱动系统,包括电机、电机控制器、直流转换器、高压盒等。请申 请人说明南京挚云电气有限公司与本次募投“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及配套项目”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未来是否会增加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及申请 人律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条 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南京挚云电气有限公司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江控制的企业,其主营 业务为电动汽车驱动系统,包括电机、电机控制器、直流转换器、高压盒等。请 申请人说明南京挚云电气有限公司与本次募投“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及配套项目”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未来是否会增加关联交易。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169,695.38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1 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60,168.18 43,396.98 2 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515,000.00 126,298.40 2.1 其中: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403,517.75 126,298.40 2.2 年产电机、电控各30万台项目 111,482.25 - 合计 575,168.18 169,695.38 其中,“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由2个子项目构成: “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和“年产电机、电控各30万台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仅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一)公司目前与南京挚云不存在同业竞争 电池、电机和电控通常被称为电动汽车的三大核心部件。目前,南京挚云的 主要产品为低压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公司的主营业务中包含电池和新能源整车 的生产,但公司未自产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系统,在整车生产过程中,该等电 机、电控系统全部通过外购取得,公司也未进行该等电机、电控系统的销售。 从远期规划的角度,公司“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中 包含了电机、电控系统,但由于其研发和生产所需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与公 司现有的技术工艺并无明显互通性,因此,公司预计在短期内无法全面掌握电机、 电控相关的技术储备,不具备电机、电控系统的自主生产能力,有关电机、电控 规划的实施也暂未有明确的时间安排。 同时,南京挚云的低压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属于集中电动机驱动的一种,技 术较为成熟,目前已大量应用于小型电动乘用车、电动工业车辆和场地专用车辆 等;“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中的电机、电控系统的主要 研发方向是轮边电机驱动、轮毂电机驱动以及与电池相关的电控系统,技术较为 前沿,未来将普遍适用于各类乘用车。双方在技术方向、产品类别及产业化应用 范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因此,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与南京挚云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会新增与南京挚云的同业竞争 公司目前已取得“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的立项备案, 并将其中的一个子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作为本次募投项 目之一。“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 的总体规划,公司拟分步实施该项目,本次发行募投资金仅用于“年产动力锂离 子电池组10GWh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仅限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不用于电机、电控的生产和销售。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与南京挚云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会新增与南京挚云的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其产品 为动力锂离子电池,上游为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锂电池材料供 应商,下游为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其产品和业务与南京挚云的产品和业务不存 在明显的上下游关系,本项目实施不会直接增加公司与南京挚云的关联交易。 此外,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就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南京 挚云签署任何采购、供应协议或作出特定安排,不存在增加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杜绝 与南京挚云发生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公司与南京挚云的关联交易。 (四)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拟采取的规范措施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仅限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和销售,不用于电 机、电控的生产和销售,但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若公司未来拟进行与电机、电控相关的业 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则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 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二、请保荐机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第二条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南京挚云的基本工商资料和主要业务合同,并与其负责人 进行访谈,了解其业务开展情况;查阅了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出具的承诺;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仅限于“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 套项目”的一个子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不用于电机、电 控相关的业务,不会与南京挚云构成同业竞争;发行人远期规划中存在电机、 电控研发及生产的可能,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届时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 相关联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南京挚云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发行 人未就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南京挚云签署任何采购、供应协议或作出特定安 排;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杜 绝与南京挚云发生关联交易;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查阅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出具的承诺;查阅了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了南京挚云的 基本工商资料;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之一为“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的一个子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不涉及该项目中的电 机、电控相关业务,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南京挚云新增 同业竞争情形。考虑到发行人远期规划中存在电动汽车电机、电控研发及生产 的可能,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已出具承诺,届时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 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 方的方式避免南京挚云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未就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与南京挚云签署任何采购、供应协议或作出特定安排;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 项目之一“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与南京挚云的产品和业务不存 在明显的上下游关系,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不会直接增加发行人与南京挚云 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将杜绝与南京挚云发生关联交易。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的情形。 重点问题三 3.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为2015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约 59,037.99 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1,402.06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6.2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亿Ah能量 型动力组离子电池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7 年12 月31 日。 请申请人说明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是 否能按原定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4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氟多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22,15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9.88元。截 至2015年10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01,249,991.40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70,122.00元,募集资金净额590,379,869.40元。 截至2015年10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0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125.0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6,487.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3,404.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亿Ah能量型动 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否 60,125.00 16,487.47 33,404.05 55.56 2018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125.00 16,487.47 33,404.05 55.5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0,125.00 16,487.47 33,404.05 55.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2017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本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自201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延期原因为:随着锂电池市场需求和行业政 策的变化,客户对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快速提高,公司分析和评估了未来的政策导向、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更迭速度等情况, 基于审慎投资原则,决定将原计划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改为与市场需求工艺匹配度更高、性能更稳定的进口设备。但是,由于进 口设备选型、采购到货和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截止2015年10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161.0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1 月24日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161.08万元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2015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2,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9日止。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15-126。2016 年11月2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12个月,于2017年6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分次全部归还并存入焦作新能 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的 累计投资金额为33,404.05万元,较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累计投资金额 21,402.06万元新增12,001.99万元,累计投资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55.56%。 (三)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 根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前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年产3亿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已全部完 成,尚有小部分装修工程正在进行,部分设备也已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剩余设备将在年底前完成采购。公司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稳步推进募投 项目实施,剩余募集资金25,633.94万元将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使用计划 进度安排 1 年产3亿Ah能量型动 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模切机、叠片机、切叠一体 机、分容化成柜、分条机等 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款项;装 修和配套工程款等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 要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并根 据合同约定支付设备采购款 及其他相关费用;装修和配 套工程款等按照已签订合同 约定和实施进度支付 公司预计于2017年12月31日前签订所有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实际付款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由于本行业大型设备的采购合同通常设置了分批付款条款, 尾款通常在到货或安装且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支付,因此,本项目部分设备尾款 预计在2018年支付。 二、是否能按原定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878号), 公司预期“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将于2017年12月31 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 组项目”的实际形象进度情况如下: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已全部完成,部分装修工 程正在进行,部分设备已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剩余设备将在年底前完成 采购。项目形象进度总体上合理、可控,但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等原 因,公司决定将原计划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改为进口设备,设备选型、采购到货 和安装调试的周期相应延长,导致不能按原定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预 计将于2017年12月31前完成设备的采购,于2018年上半年完成所有设备的安 装与调试工作,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7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自2017年12月31日延 期至2018年6月30日,并于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已经制定了剩余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 和进度安排,将严格按照该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如果公司预 计不能按期完成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二)项目延期原因 “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在早期规划时,考虑到价格 经济性等原因,原计划采购的国产设备较多,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锂电池市场需 求和行业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客户对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快速提高,公 司分析和评估了未来的政策导向、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更迭速度等情况,基于审 慎投资原则,决定将原计划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改为与市场需求工艺匹配度更 高、性能更稳定的进口设备。但是,由于进口设备选型、采购到货和安装调试的 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 会决议等资料,实地查看了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核查了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建设 进度;查阅了发行人关于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并 与募投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根据市场变化,将原计划采购的部分国产 设备改为进口设备,导致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发行人已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通过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对外披露,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 发行人已制定剩余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该具体使用计划和进 度安排切实、可行。 重点问题四 4.根据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200,168.18万元投入年产 10,000 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请申请人: (1)说明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况,投资数额 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对比公司现有固定 资产规模及产能规模,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的合理性。 (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 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人员储备情况,相关产品目前研发、生产 和销售情况;说明申请人是否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业务基础。结合原材料价 格波动情况、下游的市场容量和竞争情况、近期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等, 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和产能消化措施。 (5)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大额 资本性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说明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况,投资数额的 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对比公司现有固定资 产规模及产能规模,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 合理性。 (一)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 据及测算过程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169,695.38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1 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60,168.18 43,396.98 2 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515,000.00 126,298.40 2.1 其中: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403,517.75 126,298.40 2.2 年产电机、电控各30万台项目 111,482.25 - 合计 575,168.18 169,695.38 由于“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本次 募集资金仅用于其中1个子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因此 以下论述和分析仅针对“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展开。 1、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1)具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公司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拟建厂地位 于公司原有厂区内。本项目两期均采用自主研发国际先进的“氟化氢-碳酸锂-三 氯化磷法”生产技术,共购置五氯化磷反应器、五氟化磷反应釜、六氟磷酸锂反 应釜、过滤干燥一体机、精馏塔等设备1,542台(套)。在公司原规划土地上, 建设全封闭洁净厂房,共占地面积45,507平方米,最终形成年产10,000吨高性 能晶体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 (2)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为60,168.18万元,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金额(万元) 占募集资金比例 1 建筑工程费用 9,996.87 8,492.01 19.57% 2 安装工程费 3,690.47 3,457.15 7.97% 3 设备购置费 37,019.60 29,601.41 68.21% 4 其他费用 9,461.24 1,846.41 4.26% 总投资合计 60,168.18 43,396.98 100.00% (3)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1)建筑工程费用 测算依据:建筑工程费以《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为基础,参照类似工程竣工决算实际,结合本项目 建筑物和构筑物特点,按照扩大指标计算。 测算过程:本项目将新建厂房、办公区域及相关配套设施共计77,285.59平 方米,建筑工程拟投资金额合计9,996.87万元,其中建筑物工程投入9,508.62 万元,室外工程投入488.25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价(元/平方米) 投资额(万元) 1 建筑物工程 77,285.59 1,230.32 9,508.62 2 室外工程 — — 488.25 2)安装工程费 测算依据:安装工程费以《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C.安装工程为基础,参考类似工程造价水平,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按扩大指标 计算。 测算过程:根据设备种类及安装工作量的不同,结合历史经验,按照设备购 置费的一定比例测算。 3)设备购置费 测算依据:国内设备购置费按照设备出厂价格另加6%的运杂费确定。 测算过程: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拟投入37,019.60万元,具体测算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设备金额(万元) 1 结晶器 66 146.68 9,680.84 2 阀门 2 1,741.67 3,483.34 3 冷冻机组 6 562.22 3,373.30 4 六氟磷酸锂反应釜 64 37.19 2,380.22 5 冷凝器 128 12.71 1,626.94 6 五氟化磷反应釜 64 20.41 1,306.28 7 高低压配电柜 2 603.77 1,207.54 8 冷热媒储槽 24 40.90 981.56 9 废液吸收槽 16 52.25 836.00 10 过滤器 314 2.55 801.32 11 管道 2 377.93 755.86 12 母液过渡槽 20 36.53 730.62 13 一体机 36 19.06 686.26 14 计量槽 48 13.51 648.38 15 DCS 2 301.89 603.78 16 合成液过渡槽 12 48.14 577.70 17 搅拌 12 41.67 500.08 18 氢氟酸储槽 12 40.19 482.26 19 变频器 2 220.62 441.24 20 收集器 12 36.59 439.10 21 收集器 8 53.56 428.48 22 冷媒循环槽 66 5.72 377.52 23 低压柜 22 16.05 353.08 24 计量泵 48 6.24 299.64 25 冷热媒循环泵屏蔽电泵 18 15.78 284.04 26 屏蔽电泵 102 2.69 274.32 27 母液收集器 6 36.59 219.54 28 槽式真空干燥机 6 35.41 212.48 29 计量泵 8 22.60 180.76 30 室外水电配套 1 180.76 180.76 31 硫化釜 6 28.86 173.18 32 振动筛 78 2.19 170.74 33 微孔精密过滤机 4 41.81 167.22 34 反应釜 4 39.95 159.80 35 超纯水系统 2 69.66 139.32 36 尾气处理塔 16 8.59 137.46 37 离子交换设备 2 63.16 126.32 38 热媒、热油、蒸汽加热器 12 9.54 114.44 39 仪表 2 43.10 86.20 40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 2 42.16 84.32 41 通风系统 2 40.67 81.34 42 管架 2 34.93 69.86 43 尾气处理塔 8 8.59 68.72 44 冷却器 2 32.51 65.02 45 卧式带夹套靶式冷却机 2 29.26 58.52 46 洗涤换热器 4 14.48 57.92 47 磁力驱动泵 30 1.92 57.58 48 洗涤器 4 14.31 57.22 49 无水酸稀释器 2 27.16 54.32 50 磁力驱动泵 18 2.96 53.26 51 空压机 4 11.61 46.44 52 磁力驱动泵 24 1.84 44.08 53 二氧化碳净化器 2 21.06 42.12 54 盐酸换热器 10 3.90 39.00 55 密封液收集器 4 9.20 36.80 56 五氯化磷反应器 2 18.02 36.04 57 磁力驱动泵 8 4.36 34.84 58 水槽 4 8.29 33.14 59 磁力驱动泵 8 3.72 29.74 60 尾气风机 20 1.43 28.60 61 离心机 2 14.29 28.58 62 氮封水箱 2 13.07 26.14 63 屏蔽电泵 8 2.44 19.50 64 收集器 2 8.74 17.48 65 冷却塔 4 4.30 17.18 66 废水收集器 2 7.89 15.78 67 烧碱收集器 2 7.53 15.06 68 安全水槽 4 3.58 14.32 69 变频器 12 1.17 14.00 70 液体收集器 2 6.84 13.68 71 三氯化磷储罐 2 6.52 13.04 72 电动葫芦 6 1.91 11.46 73 次氯酸钠储槽 2 5.43 10.86 74 磁力驱动泵 4 2.65 10.58 75 三氯化磷液下泵 2 4.08 8.16 76 洗涤塔 4 2.03 8.10 77 洗涤槽喷射器 4 1.74 6.96 78 二氧化碳缓冲罐 2 3.26 6.52 79 水循环泵 6 1.02 6.14 80 变频器 8 0.72 5.76 81 收集器 2 2.29 4.58 82 不锈钢泵 8 0.55 4.36 83 磁力驱动泵 2 2.16 4.32 84 氯气干燥器 2 2.09 4.18 85 单层旋振筛 2 2.02 4.04 86 四氟泵 4 0.77 3.06 87 工程泵 4 0.77 3.06 88 中央吸收风机 2 1.45 2.90 89 PP真空机组 2 1.40 2.80 90 电动葫芦 2 1.15 2.30 91 空调 4 0.48 1.90 92 四氟泵 4 0.46 1.84 93 工程泵 2 0.91 1.82 94 不锈钢泵 2 0.59 1.18 95 氟塑料合金离心泵 2 0.36 0.72 96 热水泵 2 0.22 0.44 合计 37,019.60 4)其他费用 本项目的其他费用拟投入9,461.24万元,具体构成及测算依据如下: 序号 费用名目 投资金额(万元) 测算依据及过程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7.34 参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 建[2002]394号)计取 2 勘察设计费 887.37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计 取 3 施工监理费 483.10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 [2007]670号)计取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50.90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 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5 生产职工培训费 38.52 培训人数按定员的60%,培训期3个月,费 用标准按有关规定计算 6 设备调试费 370.20 按设备投资的1%计取 7 项目建设其他前 期费用 30.00 按照历史项目经验计取 8 预备费 3,160.46 按照工程与其它费用之和的6%计取,自筹 资金投入 9 铺底流动资金 4,333.35 按照销售百分比法计算 2、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1)具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公司“年产3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项目”中的子项目。“30万 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由2个子项目构成:“年产动力锂离子 电池组10GWh项目”和“年产电机、电控各30万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仅 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2)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总投资为403,517.7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24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15.68万元,预备 费25,187.0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799.59万元,流动资金投资44,874.80万 元。本项目投资及募集资金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金额(万元) 占募集资金比例 1 工程费用 299,240.67 119,212.09 94.39% 1.1 建筑工程费 98,726.98 79,212.09 62.72% 1.2 设备购置费 198,008.49 40,000.00 31.67% 1.3 设备安装费 2,505.20 -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415.68 7,086.31 5.61% 3 预备费 25,187.01 - - 建设投资 346,843.36 126,298.40 100.00% 4 建设期贷款利息 11,799.59 - - 固定资产投资 358,642.95 126,298.40 100.00% 5 流动资金投资 44,874.80 - - 总投资合计 403,517.75 126,298.40 100.00% (3)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1)工程费用 本项目将新建厂房、办公区域及配套设施合计358,267平方米,工程费用拟 投资金额总计299,240.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拟投入98,726.98万元,设备购 置费拟投入198,008.49万元,设备安装费拟投入2,505.2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 入119,212.0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A、建筑工程费 测算依据:a、《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计办投资[2002]15号;b、《投 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咨经[1998]11号;c、《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建综合单价》豫建设标[2008]50号。 测算过程:建筑工程费参照当地同类工程及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按 单方造价进行估算。室外工程费按建筑工程费的10%进行估算。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均价(元/平方米) 建筑工程费(万元) 建筑工程费 358,267.00 2,505.17 89,751.80 室外工程费 — — 8,975.18 合计 — — 98,726.98 B、设备购置费 测算依据:设备购置费由公用设备购置费及工艺设备购置费组成。公用设备 包括电梯、供配电、动力等设备,参照类似工程进行估算。工艺设备购置费按市 场调研结果计取。 测算过程: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拟投入198,008.49万元,具体测算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1 切叠一体机 108 300 32,400.00 2 化成检测柜 900000 0.03 27,000.00 3 双层挤压涂布机 48 500 24,000.00 4 分容检测柜 750000 0.03 22,500.00 5 高速冲切机 228 55 12,540.00 6 自动注液机 60 200 12,000.00 7 自动隧道炉 36 300 10,800.00 8 二封五合一一体机 108 100 10,800.00 9 自动焊接线 30 250 7,500.00 10 自动包装线 30 250 7,500.00 11 辊压机 24 265 6,360.00 12 空调除湿系统 48 120 5,760.00 13 正极搅拌系统 36 150 5,400.00 14 负极搅拌系统 36 150 5,400.00 15 分条机 24 180 4,320.00 16 公用设备购置费 — — 3,728.49 合计 198,008.49 C、设备安装费 测算依据:设备安装费参照相关经验,按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或实际需要 的安装费用进行估算。 测算过程:公用设备安装费按公用设备购置费的8%计算。工艺设备安装费 按工艺设备实际需要的安装费用估算。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拟投入22,415.68万元,具体构成及测算依据如下: 序号 费用名目 投资金额(万元) 测算依据及过程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41.64 参照财建[2002]394号文计取计取 2 前期工作咨询费 135.00 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计取 3 工程设计费 1,648.53 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4 工程勘察费 107.48 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5 工程监理费 1,137.61 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取 6 环境影响咨询费 75.00 参照计价格[2002]125号文 7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35.86 参照按固定资产投资的0.01%计取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78.27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9 土地购置费 12,709.35 按847.29亩,15万元/亩计取 1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299.20 参照焦发改价管[2010]430号计取 11 人员培训费 480.00 按2400人,2,000元/人计取 12 联合试运转费 667.73 按设备购置费的0.35%计取 合计 22,415.68 — 3)建设期贷款利息 本项目建设期拟安排部分借款,根据预计进度和金额,按银行公布的贷款利 率(五年以上)4.9%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为11,799.59万元。本项目中的 建设期贷款利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不用于支付建设期贷款利息。 4)预备费及流动资金投资 本项目的预备费拟投入25,187.01万元,流动资金拟投入44,874.80万元。预 备费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应对涨价或其他暂时无法预计的费用支出,铺底流动资 金主要用于项目初始运营时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等的费用支出。上述投入金额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及扩产总规模进行合理测算得出。本项目中的预备费 及铺底流动资金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不用于上述项目的投入。 (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 况 1、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本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已投入资金(万元) 1 建筑工程费用 9,996.87 1,504.86 2 安装工程费 3,690.47 233.32 3 设备购置费 37,019.60 7,418.19 4 其他费用 9,461.24 52.50 总投资合计 60,168.18 9,208.87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项目董事会决议日 前已投入资金9,208.87万元,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 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况。 2、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本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已投入资金(万元) 1 工程费用 299,240.67 1,922.91 1.1 建筑工程费 98,726.98 1,908.19 1.2 设备购置费 198,008.49 14.72 1.3 设备安装费 2,505.20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415.68 5,078.28 3 预备费 25,187.01 - 建设投资 346,843.36 7,001.19 4 建设期贷款利息 11,799.59 43.49 固定资产投资 358,642.95 7,044.67 5 流动资金投资 44,874.80 - 总投资合计 403,517.75 7,044.67 本项目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7,044.67万元,其中,属于原预案中自筹 资金投入的部分为5,622.6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为1,422.01万元。根据《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投入上述项目 或置换上述投入,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况。 (三)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支出 1 建筑工程费用 9,996.87 8,492.01 8,492.01 - 2 安装工程费 3,690.47 3,457.15 3,457.15 - 3 设备购置费 37,019.60 29,601.41 29,601.41 - 4 其他费用 9,461.24 1,846.41 1,846.41 - 总投资合计 60,168.18 43,396.98 43,396.98 - 本项目各项投资中,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全部符合资本 化条件,属于资本性支出;其他费用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设计费、施工监 理费等项目建设所必要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亦属于资本性支出。铺底流动资 金、生产职工培训费属于非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项目建设其他前期费用在满足 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属于资本化支出,但因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遵循谨慎性原 则,暂时将上述费用划入非资本性支出。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建 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全 部属于资本性支出。 2、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金额投入 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支出 1 工程费用 299,240.67 119,212.09 119,212.09 - 1.1 建筑工程费 98,726.98 79,212.09 79,212.09 - 1.2 设备购置费 198,008.49 40,000.00 40,000.00 - 1.3 设备安装费 2,505.20 - -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415.68 7,086.31 7,086.31 - 3 预备费 25,187.01 - - - 建设投资 346,843.36 126,298.40 126,298.40 - 4 建设期贷款利息 11,799.59 - - - 固定资产投资 358,642.95 126,298.40 126,298.40 - 5 流动资金投资 44,874.80 - - - 总投资合计 403,517.75 126,298.40 126,298.40 - 本项目各项投资中,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人员培训费外)符合资本化条件,属于资本性支出。人员 培训费属于非资本性支出。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投资在实际发生 时才能判断是否属于资本化支出,因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暂 时将上述费用划入非资本性支出。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工 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全部属于资本性支出。 (四)对比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规模及产能规模,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 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1、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1)与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规模及产能规模对比分析 项目 截至目前 本项目 六氟磷酸锂产能(吨)注 4,000.00 10,000.00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33,375.00 55,834.83 每吨产能对应的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8.34 5.58 注:2017年7月,公司通过对原有生产线技改新增六氟磷酸锂年产能1,000 吨。 与公司现有的六氟磷酸锂固定资产规模比较,本募投项目每吨产能对应的固 定资产原值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研究六氟磷酸锂产业化的企 业,2006年即专门组织成立了六氟磷酸锂研究小组,当时在国内还没有可供借 鉴的成果和经验,而海外厂家为确保其垄断地位,对生产技术和市场进行了严密 的封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过不断地自主创新,多次的小试、中试,逐渐将 自主研发的晶体六氟磷酸锂专利成功应用于工业化生产,但作为“第一个吃螃蟹 的人”,所付出的投入也相对较高。此后的十多年,随着国内锂电池及其相关材 料行业的崛起,无论是六氟磷酸锂的制备工艺,还是生产设备,都发生了非常大 的变化,生产效率大幅提高,使得建设同样产能所需要的固定资产投入大幅降低。 (2)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对比分析 项目 必康股份 天赐材料 新泰材料 公司 新增年产 3000吨六 氟磷酸锂 扩建项目 2,000t/a固 体六氟磷 酸锂项目 新增年产 6000吨六 氟磷酸锂 扩建项目 本项目 六氟磷酸锂产能(吨) 3,000 2,000 6,000 10,000 设备投资(万元) 11,653.00 10,183.00 17,750.00 40,710.07 每吨产能对应的设备投资(万元) 3.88 5.09 2.96 4.07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1,953.00 10,873.00 20,000.00 55,834.83 每吨产能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3.98 5.44 3.33 5.58 由上表可见,可比项目每吨产能对应的设备投资金额约为2.96-5.09万元, 本募投项目每吨产能对应的设备投资为4.07万元,处于合理水平;可比项目每 吨产能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约为3.33-5.44万元,本募投项目每吨产能对应的固 定资产投资为5.58万元,高于可比项目,主要是因为:必康股份项目是利用已 有生产用房,天赐材料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也较少,因此工程建设投资很少,考 虑到公司需要为本项目新建厂房,这种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2、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10GWh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1)与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规模及产能规模对比分析 项目 2017.6.30 本项目 锂离子电池产能(GWh) 0.37 10.00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20,500.57 358,642.95 每GWh产能对应的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55,406.95 35,864.30 与公司现有的锂离子电池固定资产规模比较,本募投项目每GWh产能对应 的固定资产原值较低,主要是因为:现有生产线受制于厂房规划布局的限制,散 落在多个独立的建筑物中,导致运行效率偏低,而且近年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 较快,原有生产线的技术工艺水平和生产设备的性能远不如现在成熟,因而限制 了产能的提升。 (2)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奥特佳 大东南 鹏辉能源 年产10亿Ah高 比能高安全动 力与储能锂离 子电池及电源 年产7.5亿Ah 锂离子储能动 力电池建设项 目 年产4.71亿Ah 新能源锂离子 动力电池建设 项目 锂离子电池产能(GWh) 3.40 2.78 1.51 设备投资 120,994.80 147,820.00 66,200.00 每GWh产能对应的设备投资 35,586.71 53,172.66 43,841.06 固定资产投资 141,509.30 157,000.00 72,680.00 每GWh产能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 41,620.38 56,474.82 48,132.45 项目 欣旺达 中天科技 公司 动力类锂电池 生产线建设项 目 新能源汽车用 领航源动力高 性能锂电池系 列产品研究及 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 锂离子电池产能(GWh) 4.00 4.08 10.00 设备投资 175,000.00 153,862.75 200,513.68 每GWh产能对应的设备投资 43,750.00 37,711.46 20,051.37 固定资产投资 213,487.00 160,176.73 358,642.95 每GWh产能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 53,371.75 39,259.00 35,864.30 注:对于产能单位为Ah的同类募投项目,根据其披露使用的正极材料情况 将Ah折算为Wh:正极材料为磷酸铁锂的,电压以3.2V进行计算;正极材料为 三元材料的,电压以3.7V进行计算;根据奥特佳公告,其电压以3.4V进行计算。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 能源汽车的性能,而其研发和生产又涵盖了多个科学技术领域,是电子化学、新 材料应用、电子设计学科的综合应用。因此,动力锂离子电池对生产条件的要求 很高,一般项目投资特别是固定资产投入的规模较大。本募投项目每GWh产能 对应的设备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20,051.37万元和35,864.30万元,低于市 场上同类型募投项目的水平,主要是因为:(1)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设计产能 是所有项目中最大的,具有更明显的规模效应,通过大量现代化设备的使用和大 厂区的优化布局,生产效率可以大幅提高;(2)本项目是所有项目中实施周期 最长的,而锂电池生产工艺和设备都处于快速发展期,虽然目前高端锂电池生产 设备仍以价格较高的进口设备为主,但未来随着国产设备的成熟,设备价格势必 会有所降低。因此,本项目测算时,充分考虑了规模效应以及实施周期等因素的 影响,单位产能对应投资金额较低的情况具有合理性,本项目投资总额与项目产 能规模基本匹配。 (二)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1、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1)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分两期完成,每一期主要包括以下4个部分:(1)准备工作:编 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论证、批复、准备设计资料等;(2)勘察设计: 厂区测量勘察、初步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3)施工阶段:标准设备采购, 非标设备设计与制造,落实协作关系,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等;(4)竣 工验收:试运转、试生产、交工验收。 拟定从工程设计开始,60个月内生产线全部试车投产。为了加快建设进度, 缩短建设周期,各阶段进行允许有一定程度的交叉工作,以确保项目建设。 单位:月 项目第一期 1 2 3 4-12 13-24 25-30 31-34 35 36 可行性研究及审批 初步方案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部分 设备购置 土建施工、同时进行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及辅助设施建设 竣工验收 项目第二期 37 38 39 40-48 49-52 53-5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