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兴装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20:31:33 中财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作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南兴装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
19日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4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2.94元。截至2015年5月2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779,600.00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779,417.57元,南兴装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321,000,182.4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
资金进行审计。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5年6月8日,南兴装备、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
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769903569510388

16,102.42

活期存款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厚街涌口支行

090020190010008686

2,043,463.44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395050100100174862

103,811,797.64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
支行

2010026729200457573

4,474,280.28

活期存款

合计



110,345,643.78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
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并结项,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
资金投资
总额

(1)

累计利息
及投资收
益净额

(2)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结余金额

(5)=(1)
+(2)-(3)
-(4)

截至2017
年11月30
日累计投入
金额

(3)

募投项目
应付未付
金额

(4)

小计

1、数控裁板锯
技术改造项目

9,030.86

247.05

9,073.56

192.00

9,265.56

12.35

2、工程技术中
心扩建技术改
造项目

2,496.00

23.11

2,071.68

0.00

2,071.68

447.43

合计

11,526.86

270.16

11,145.24

192.00

11,337.24

459.78



注:上表中(2)“累计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指截至2017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
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1、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

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已投资完毕,该项目的完工有效提高了数控裁板锯
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因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
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7.05万元。


2、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出
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
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459.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192万元,将继续存
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
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将注销存放上
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5、公司承诺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
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
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同意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兴业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
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丽华 杨生荣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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