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0:54:29 中财网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控股”、“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35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2

]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
2017
年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
发行初步询价和
网下发行
均通过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
,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
阅上交所网站(
ww.se.com.cn
)公布的
《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se.com.cn
)公布的
《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证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75

/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7

12

26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12

26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
30
-
11:30

13:0
-
15:0




2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
发行价格相
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

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
股申
购。



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网下
获配
投资者应根据《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
,于
2017

12

28


T+2
日)
16:0
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
结果
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12

28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根据协会
2017

11

24
日“关于修改《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决定”(自
2017

12

1
日起施行)
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



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
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
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
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
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
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
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
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对于配售对
象同一交易日的未申购行为或同一交易日的未缴款行为,视为一次违规行为。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
6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
2017

12

4
日、
2017

12

11
日和
2017

12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34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2129

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



初步询价及
网下
发行

东北证券
通过
上交所
网下申购
电子

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
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
简称为“
科华控股
”,
股票代
码为“
603161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
上申购简称


科华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161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3,34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
转让,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4%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18%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39.82%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



定。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7

11

30


T
-
3
日)完成,发行
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
量中报价
最高的部分,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75

/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
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及有效报价情况
为:



1

22.98

(每股收益按照
201
6


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2

17.23

(每股收益按照
201
6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股本计算)。



5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4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297.7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647.23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1,647.23
万元。

发行人
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7

11

27


T
-
6


在《
科华控股份
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

所网站(
ww.se.com.cn

查询。



6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7

1
2

26


T
日),投资者只
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
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12

26


T
日)
15:0
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

“二、
(

)
回拨机制”。



8
、网下
申购




1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12

26


T
日)
9:30
-
15:0






2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
购价格
不低于
本次发行价格
16.75

/

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
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
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
标注为“有效”的部分。

未提交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申购
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6.75

/

填报
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



,且不得超过
4
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50

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
倍)。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
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
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全称、证
券账户名称(
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
上海
)和银行收付款
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
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
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
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拒绝向其进行
配售。



9
、网上
申购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12

26


T
日)
09:
30
-
11:30

13:0
-
15:0





2

2017

12

26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17

12

22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
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
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参与
网上申购。




3
)投资者
按照其持有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
相关证券账户
市值按
2017

12

22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
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
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
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
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1
万元
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
申购单位为
1,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
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13,0
股。




4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

投资者参与
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
,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
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
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6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10

网上网下投资者
认购缴款:



1

2017

12

28


T+2
日)当日
16: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披
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
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2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12

28


T+2
日)



公告的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
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
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1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12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
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1
3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


2017

11

27


T
-
6
日)登
载于
上交所网站(
ww.se.com.cn
)的本次发
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
4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公司
/
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3,34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发行中通过
上交所
网下
申购
电子

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
格发行
2,01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
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发行中通过

交所
交易系统向持有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3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2017年11月27日(T-6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
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
投资者





除已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且满足《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且
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老股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行为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1
、总体申报情况


2017

11

29
日(
T
-
4
日)、
2017

11

30
日(
T
-
3
日)为本次发行初
步询价日。



截至
2017

11

30
日(
T
-
3
日)
15:0
,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申
购平台收到
3
,
37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
,
091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申报
总量为
2,435,460

股,报价区间为
14.78

/

-
23.72

/
股。

配售对象的具
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主承销商对
3
,
379
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6
,
091
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
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主承销商核查,共有
21
家投资者管理的
21
个配售
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核查材料;共有
7
家投资者管理的
8
个配
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

中国证券
业协会于
2017

12

1
5
日公布最
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2017
年第
4
号)
,

18
个配售对象黑
名单

2017

12

1
5
日起生效。因此,在
2017

12

4
日《
科华控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公布的有效报价中,

30
家投资者管理的
30

配售对象因进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本次申购。



上述
57
家投资者管理的
5
9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认定为无效,对应的申购数

23
,60
万股
,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

1
”、
“无效
2


和“
增补
黑名单”

的部分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
3
,
328
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
6
,
03
2
个配售对象拟申购
总量为
2,41
,860

股,报价区间为
14
.78

/

-
23.72

/

,整体申购倍数为



1,19.93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经主承销商核查,
上述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



3
,
328
家网下投资
者管理的
6,03
2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16.69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16
.75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16
.73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16
.75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
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申购平
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的原则,剔除
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
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1
6
.
75

/
股的初步
询价申报予以剔除,本次最高报价部分占拟申购总量比例为
0
.07
%
,共剔除
4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4
个配售对象,对应申购数量为
1,60



具体请见“附
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信息统计如下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
股)


16
.6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
/
股)


16
.7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
/
股)


1
6.7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
/
股)


16
.75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汽车制造业(
C
36

,截止
2017

11

30
日(
T
-
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23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7

11

30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含
11

30
日)


2016
年每股收益


(元)


2016
年静态


市盈率


002536.SZ


西泵股份


14.91


0.280


53.25




数据来源:
WIND
,发行人招股书


本次发行价格
16.75

/
股对应发行人
2016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
2016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
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
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
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
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7

12

4
日、
2017

12

11
日和
2017

12

18
日。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
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其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16.75

/
股。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有效报价是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
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本次初步询价中,
16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95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
16
.75

/
股的报价,
其中
5
个配售对象也在本次新增黑名单里,
均为
无效
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78,0



具体请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
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
低价剔除


和“
低价剔除也为黑名单


的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3
,
164
家,管理的
配售对象个
数为
5
,
83
3

,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32,260

股,为回拨前网
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160.32


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
有效
”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
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
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3,34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4%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18%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39.82%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
16.75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297.7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647.23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1,647.23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

12

26

(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在网上、
网下发行

获得足额
申购
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低于
1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
倍数在
10
倍以上的,
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
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
申购
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
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按照既定的配售
原则进行配售。

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将中止
发行。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
申购
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4、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 50 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7 年 12

27

(T+1 日)在《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201
7

11

27

(
周一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当日上午
9:0
起)


T
-
5



201
7

11

28

(
周二
)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截止日(截止时间
12:0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时间
12:0



T
-
4



201
7

11

29

(
周三
)


初步询价开始日(
9:30
-
15:0



初步询价(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T
-
3



201
7

11

30

(
周四
)


初步询价(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截止时间为
15
:
00



2017

12

4

(
周一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第一次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2017

12

11

(
周一
)


刊登《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7

12

18

(
周一
)


刊登《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
-
2



201
7

12

22

(
周五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
1



201
7

12

25

(
周一
)


刊登《发行公告》、网上路演


T



201
7

12

26

(
周二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
30
-
11:30

13:0
-
15:0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T

1



201
7

12

27

(
周三
)


刊登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2



201
7

12

28

(
周四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

3



201
7

12

29

(
周五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4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日期


发行安排


201
8

1

2

(
周二
)




注:(
1

T
日为发行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
)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
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
、网下
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
申购的有效报价投
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数为
5,83
3

,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为
2,32,260

股。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
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
2017

12

26
日(
T
日)
9:30
-
15:0
通过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
承销商在发
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6.75

/
股,申购数量
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且不
得超过
40

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5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
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
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
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
、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
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
网下投资者自行负责。



4

网下投资者在
2017

12

26
日(
T
日)参与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



5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
7

11

27
日(
T
-
6
日)刊登的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
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7

12

28
日(
T+2
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

12

28
日(
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
每个获配网下投资
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
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
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
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2017

12

28
日(
T+2
日)当日
16: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
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



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
T+2

16:0
前到账,该日
16:0
之后到账的均
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
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p:/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表


栏目中

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其中,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
划付相关资金。




3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

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
161
,若
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3161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
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
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配售对象应及时跟踪资金到账情况,确保认购资
金按时到账。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8

1

2
日(
T+4
日)在《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16: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
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
2018

1

2
日(
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律师见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
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12

26


T
日)
9:
30
-
11:30

13:0
-
15: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1,330 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在指定时间内(2017 年 12 月 26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1,330 万股“科华控股”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
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6.75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科华申购



申购代码为“
732161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7

12

26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12

22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
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
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
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
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
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
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
1,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
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13,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
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
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
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
股,超过
1,0
股的必须是
1,0
股的整数倍,
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3,0
股。对于

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
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
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六)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的证
券账户卡。



2
、持有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7

12

22


T
-
2
日)前
20
个交
易日
(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
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
最终
发行量
(回拨后)
,不需
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
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
网上
最终
发行量
(回拨后)

上交所按照

1,0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1,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7

12

26
日(
T
日)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1,0
股配一个
申购号,对所有效申购按时间
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
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

12

27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7

12

27
日(
T+1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

12

27
日(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
海证券交易所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7

12

28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上公布《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
、确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12

28
日(
T+2
日)公告的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
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7

12

28
日(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
2017

12

29
日(
T

3
日)
15:0
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投资者

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 2017 年 12

28

(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
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 2018 年 1 月 2 日(T+4 日)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公告》。




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5、申购日(T 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10、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 年 1 月 2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发行人: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洪民





注册地址:


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


联系地址



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


联系电话:


0519
-
87835309


传真:


0519
-
8783
308


联系人:


李阳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联系
电话:


010
-
63210
629


传真:


010
-
68573837


联系人


资本
市场部













发行人:
科华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12

25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自营账户

16.75

400

有效

2

蔡莉萍

蔡莉萍

16.75

400

有效

3

刘玮

刘玮

16.75

400

有效

4

王国芳

王国芳

16.75

400

有效

5

周仁瑀

周仁瑀

16.75

400

有效

6

戴文

戴文

16.75

400

有效

7

陈华明

陈华明

16.75

400

有效

8

侯鹏

侯鹏

16.75

400

有效

9

梁勇

梁勇

16.75

400

有效

1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16.75

400

有效

11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16.75

400

有效

12

叶冠军

叶冠军

16.75

400

有效

1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16.75

400

有效

14

林翔

林翔

16.75

400

有效

15

张文驰

张文驰

16.75

400

有效

16

黄湘丽

黄湘丽

16.75

400

有效

17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自营账户

16.75

400

有效

18

陈莉珍

陈莉珍

16.75

400

有效

19

周霞

周霞

16.75

400

有效

20

宋盛

宋盛

16.75

400

有效

21

姚晓云

姚晓云

16.75

400

有效

22

张晓亮

张晓亮

16.75

400

有效

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16.75

400

有效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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