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7 年 12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0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 7 年 12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 7 年 12 月 27 日 转换 转入 起始日 201 7 年 12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 7 年 12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 7 年 12 月 2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 A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000 00511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 、 转换 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 )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 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 构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为 1,000 元,追加 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 为 100,00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 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 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C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00 元,追加申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经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天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和通 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协商一致,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同 花顺基金、盈米财富和通华财富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超 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2 )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 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单日、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 5 )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 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500万 1.5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500万 0.45%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 ( 1 ) M 为申购金额; ( 2 )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 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 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3 )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基金总规模份额等数 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2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0 份。如该 账户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当某笔 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0 份时,基金管理 人可对该部分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 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 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7日≤Y<30日 0.50% 30日≤Y<180日 0.50% 30日≤Y<180日 0.10% 180日≤Y<720日 0.10% Y≥180日 0% Y≥720日 0.00% 注: 1 、 Y 为持有期限。 2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 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 30 日计算。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收取具体情况, 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换费用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申购费补差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1+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申购费 = 转入金额 ×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1+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 出 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 =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 =0 转入净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净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届时本基金管理 人另行公告为准。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1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001477 ; B 类,基金代码: 001478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001798 ; C 类,基金代码: 001799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910 )、泰 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002245 ; C 类,基金代码: 002246 )、泰康安 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331 )、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767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002934 ; C 类,基金代 码: 002935 )、泰康安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002528 ; C 类,基金代码: 002529 )、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986 ) 、 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代码: 003078 )、 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3378 )、 泰 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3813 ) 、 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4340 )、 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 A 类,基金代码: 004861 ; B 类,基金代码: 004862 ; C 类,基金代码: 004863 ) 之间的转换。 注:对于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目前投资人仅 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直销 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 “泰康资产微基 金”微信公众号 ) 和 直销中心柜台办理。 上述适用基金范围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 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申请转换的两只基金须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经基金管理人公告可以互相转换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③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 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④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 计算。 ⑤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 金之间进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转 换为后端收费基金,或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类型基金间转 换可不受收费方式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原则,并公告。 ⑥ T 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 T 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销。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投资人 的 T 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于 T+2 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⑦投资人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用余 额。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 1000 份,转换转入份额不限。如投资人转换 后该交易 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 投资人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⑧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来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 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 3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 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针对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届 时本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6. 2 定期定额投资的扣款金额及扣款日期 ( 1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 500 元;投资人通过其 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 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 100 元。同时投资人须遵循各销售 机构有关扣款日期及每期扣款金额的要求。 ( 2 )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6. 3 其他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的事项 (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投资人可 于 T+2 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其他特殊基金依照相关规则调整,以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 及相关公告为准)。 ( 2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号 26F07 、 F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 2 号 泰康国际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传真: 010 - 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 010 - 57697547 公司网站: www.tkfunds.com.cn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 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 “泰 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 )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网上 交易请登录: https://trade.tkfunds.com.cn/ 注 : “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 暂未开通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上述直销 业务办理渠 道 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7.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com (1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1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28 - 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6)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 - 433 - 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7)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909 - 998 网址: www.jnlc.com (18)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 - 888 - 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19)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 - 411 - 999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20)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500 - 888 网址: www.jfz.com (2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2)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2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2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5)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 95118 ;企业业务: 400 - 088 - 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2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7)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8)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52822063 网址: www.66z ichan.com (2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6 - 95156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30)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交易网站: www.zlfund.cn 门户网站: www.jjmmw.com (31)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84 - 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2)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6 - 8586 网址: www.igesafe.com (33)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0 - 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34)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588 网址: www.qh168.com.cn (3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1 或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38)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999 网址: www.shhxzq.com (3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7. 3 其他与销售机构相关事项: 已开通本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情况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是否开通转换业务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否 是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否 是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否 是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是 是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否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否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否 是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 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上述 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tkfunds.com.cn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康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201 7 年 12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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