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华控赛格: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20:03:07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7-6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
25日15:00至2017年12月26日15:00期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17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 邢春琪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俞先生、副董事长孙盛典


先生因故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
邢春琪先生主持)

(七)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议题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9,930,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48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
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7,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2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518,352,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917%。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578,28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568%。


(四)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
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华夏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


252,249,243

99.3782%

1,400,589

0.5518%

177,700

0.0700%

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

858,900

35.2414%

1,400,589

57.4674%

177,700

7.291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招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


252,249,243

99.3782%

1,400,589

0.5518%

177,700

0.0700%

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

858,900

35.2414%

1,400,589

57.4674%

177,700

7.291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张冉瞳女士、黄和楼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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