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商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 招商银行 股票代码: 60 0036 本募集说明书仅供拟认购的合格投资者使用,不得利用本募集说明书及申购从 事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UBS Logo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席主承销商 CICC_logo_Bi_CMYK_Full color 01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签署时间: 年 月 声明 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及财会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 其概览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核准,不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 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次优先股的价值或 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时,应特别关注下列与本次优先股相 关的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一、 本次优先股 不能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发行后不能上市交易,将按相 关规定在 上交 所 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次 经核准 发行 且条款相同 的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过二 百人,且 投资者 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方可参与 本次优先股转让 。 由于 受上述规定限制 ,本次优先股在上交所进行转让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投资者可能由于无法找到 合适的 转让对象而难以将优先股 及时变现 。 二、本次优先股的种类及数量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 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资本管理办法》及《 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 相关要求的优先股。 本次发行优先股 的 数量 为 2.75 亿股, 募集资金 总额 为 275 亿元。 三、本次优先股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 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 机构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发行。 本次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发行,每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 不超过 200 人。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 式认购本次优先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按照 国内市场发行规则确定发行对象。 四、 本次 发行 优先股 的股息分配安排 (一) 票面股息率 的 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 5 年为一 个股息率调整期,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股息率支付股息。发行时 的票面股息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结合发行时的市场状况、本公 司实际情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通过询价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确定,且票面股息率不高 于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1。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 修订)》的规定确定,以归属于 本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口径进行计算。 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基准利率为 本 次优先股发行 缴款截止日 (即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 当日) 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原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 曲线)中, 待偿期为五年的中国国债到期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计算 到 0.01% ) 。固定利差为 本 次优先股发行时确定的票面股息率扣除 本 次优先股发行时 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在基准利率调整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的股息率水平,确 定方式为根据基准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发行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利差得出。 如果未来待偿期为五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在基准利率调整日不可得,届时将根据 监管部门要求由本公司和有关优先股股东协商确定此后的基准利率或其确定原 则 。 本次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 4.81% 。其中基准利率 3.87 % , 固定利差为 0.94 % 。 (二) 股息发放 的 条件 1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 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 2的情况下,可以向 本次 优先 股股东分配股息。本公司本次优先股与境外优先股具有同等的股息分配顺序,均 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本次优先股派息不与本公司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 化而调整。 2 可分配税后利润来源于按中国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法人口径财务报表中的未分配 利润,且以较低数额为准 。 3 由于本次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因此本公司不会派发以前年度已经被取消的股 息。 2 、为满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本公司有权取消全部或 部分 本次 优先股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公司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 优先股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 本次 优先股股息用于偿付其它到 期债务。取 消全部或部分 本次 优先股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 不构成对本公司的其他限制。本公司宣派和支付全部 本次 优先股股息由本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或者相关董事根据董事会转授权决定。若取消全部或部分 本次 优先股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取消全部或部分 本次 优先 股股息支付的,应在付息日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通知投资者。 3 、如本公司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派息,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 起,直至决定重新开始向优先股股东派发全额股息 3前,本公司将不会向普通股 股东分配利润。 (三) 股息 支付方 式 本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本次优先股股息,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 本 次优先股票面总金额。本次优先股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于派息日派发上一 计息年度的应付股息。计息起始日为 本 次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 本次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承担。 (四) 股息累积 方式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 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五) 剩余利润分配 本次优先股的股东仅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 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五、 本次 发行 优先股的 强制转股条款及有条件 赎回 条款 (一) 强制转股 条款 1 、强制转股触发条件 ( 1 )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 (或以下)时,本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 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 A 股普通股,并使本 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 5.125% 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本次优先 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 ( 2 )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 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 金额全部转为 A 股 普通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① 中国 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公司将无法生存; ②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 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公司将无法生存。 当公司发生上述强制转股情形时,应当报中国银监会审查并决定,并按照《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香港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 务。 2 、强制转股价格及确定依据 本次优先股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 / 该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即每 股 19.02 元。 3 、强制转股比例、数量及确定原则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银监会批准和股东大会授权 (可转授权),确认所需进行强制转股的 本次 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对届时已发行 且存续的 本次 优先股实施全部或部分强制转股,其中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Q=V/P 。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余额,本公司将按照有关监管 规定进行处理,如无相关规定,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Q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的股数; V 为 境内 外优先股按同等比例吸收损失的前提下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所需进行 强制转股的 本次 优先股票面总金额; P 为本次优先股届时对应的强制转股价格。 当触发事件发生后,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 本次 优先股将根据上述计算公式, 全部转换或按照同等比例部分转换为对应的 A 股普通股 。 如 本次 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相关公司股东、 其联系人及一致行动人士因所持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取得公司共计 30% 或以 上已发行普通股(或不时生效的证券法规所述的其他百分比)并导致相关股东产 生任何强制收购公司股份责任、又或者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导致公司股份 之公众持股量于任何时候少于公司股份上市地的上市规则的最低要求、又或者优 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导致相关股东持有公司普通股的数量达到 境内 外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定下需要相关审批的比例,则有关的转换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 监会及 境内 外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4 、强制转股期限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期自其发行完成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全部赎回或 转股之日止。 5 、强制转股价格调整方 式 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发 生送红股、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公司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 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 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信息 披露,但本公司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不会导致强制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 调整方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 ( 1 +n ); 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 =P 0 ×(N+S×(A/M))/(N+S) ; 其中: P 0 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 股价格, 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股率或转增 股本率, N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数, S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数量, A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 M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登记日前一交易日 A 股普通股收盘价, P 1 为调整后有效 的强制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发生普通股股份回购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 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时,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及平衡本 公司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原则调整强制 转股价格。该等情形下强制转 股价格的调整机制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6 、强制转股年度有关普通股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普通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普通股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 东(含因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形成的 A 股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7 、其他约定 当本次优先股被强制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 股。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1 、赎回权的行使主体 本次优先股设置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赎回权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行使 有条件 赎回权将以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本公司不负有必须赎回优先股 的义务,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本公司赎回优先股,且不应形成优先股将被赎回的 预期 。 本次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向本公司回售其所持有 的优先股。 2 、赎回条件及赎回期 本次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5 年或以后,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符合相关 要求,本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所有本次优 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 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赎回期起始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具体赎回 期起始之日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 转授权)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本公司行使 本次 优先股的赎回权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本公司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 工具替换被赎回的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 资本工具的替换;或者( 2 )本公司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 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3 、赎回价格及定价原则 在赎回期内,本公司有权按照以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 支付的股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优先股 。 六、 本次 发行 优先股的表决权限制与恢复 (一)表决权限制 一般情况下,优先股股东无权召开及出席任何 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表决。如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可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 表决权,但本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1 、修改 《 公司章程 》 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 、本 公司 一次或累计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 、本 公司 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 、本 公司 发行优先股 (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优先股发行方案框架下, 在决议有效期内,本次优先股分次发行除外) ; 5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 (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二)表决权恢复条款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间,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 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利润分配方案 次日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 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享有的普通股表 决权 计算公式如下: R=W/P ,恢复的表决权份额以去尾法取一的整数倍。 其中: R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恢复为 A 股普通股表决权的份额; W 为恢复表决权的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折算价格 P 为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 19.02 元);折算价格的调整方式与 “ 强制转 股条款”对强制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一致。 (三)表决权恢复的解除 表决权恢复后,当本公司已全额支付当年优先股股息时,则自全额付息之日 起,优先股股东根据表决权恢复条款取 得的表决权将予以终止。后续如再次触发 表决权恢复条款的,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重新恢复。 七、 本次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颁 发且现行有效 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 (2014 年修订 ) 及《金融负债 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要求以及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本次 发行的优先股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本公司 作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企业 会计准 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根据该 等 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要求以及本次 优先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仍 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八、投资者与本次发行优先股有关的税务事项 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现行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 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税务事项分析依据我国现行的 税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作出。如果未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相关主管 部门就优先股投资与交易转让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本募集说明书中所提及的本 次 优先股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优先股投资与交易转让的 专门税务法规执行。 本募集说明书中关于优先股有关税务事项的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 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 本公司 不承担由此产 生的任何责任。由于优先股涉及的投资者种类可能较多,对于本募集说明书未提 及的优先股投资者,按照其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投资者与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税务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四 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之“六、 本次发行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 项 ”有关内容。 九、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评 级安排及风险 本公司 聘请 联合评级 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了信用评级并进行其后的跟 踪评级,根据 联合评级 出具的 《 评级报告 》( 联合 [2017]1256 号 ), 本公司 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信用等级为 AA+ 。 若 本 公司 未来受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 本公司 自身经营情况等有关因素影响, 经营效益恶化,则存在本次发行优先股信用评级下降的风险。 十、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计划发行优先股外,本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本公司资本 充足率情 况和监管要求等,采取包括股权融资在内的多种方式,以补充本公司资 本的可能性。 (二)关于本次发行 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 兑现填补即期回报的 措施和承诺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 [2013]110 号)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 本公 司 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对 本公司 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说 明。 1 、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进一步 夯实公司资本实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后,由于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利润分配,在不考虑本次优先 股发行募集资金所产生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股息支出将一定 程度上减少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本次优先股发行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 可能的变化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 1 )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② 公司 201 6 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 东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下同)为 611.42 亿元,假 设 201 7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 东的 净利润分别按照 同比增长 0% 、 5% 、 10% 和 15% 测算。前述净利润值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净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 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 ③ 假设 公司境内外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0 亿元 ,且不 考虑发 行费用 的影响 。 ④ 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 后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的 影 响。 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⑤ 假设本次优先股在 201 7 年初即已存续(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公司 优先股的实际发行时间 ,发行时间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 间为准 ),并在 201 7 年完成一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股息率为 5.0 % (仅为示 意性测算,不代表本公司预期的本次优先股股息率) 。 ⑥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前总股本 252.20 亿股为 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 ⑦ 本次测算只考虑本次 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不考虑已 发行或将发行的其他资本工具的影响。 ( 2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本公司 201 7 年即期每股收益的影 响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除特别注明外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假设净利润增长率(注1) 0% 5% 10% 1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不考虑发行) 611.42 611.42 641.99 672.56 703.1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考虑发行,注2) - 593.92 624.49 655.06 685.63 是否考虑本次发行 不考虑 发行 考虑 发行 不考虑 发行 考虑 发行 不考虑 发行 考虑 发行 不考虑 发行 考虑 发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2.42 2.42 2.35 2.55 2.48 2.67 2.60 2.79 2.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2.42 2.42 2.35 2.55 2.48 2.67 2.60 2.79 2.72 注 1:净利润增速指本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速; 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考虑发行)=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考虑发行)-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 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 、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利润分配,如果完 全 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支持业务发展产生的效益,短期内本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 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普通股股东 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在公司保持目前资本经营效率 的前提下,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 将有所提高 , 从而 对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 产收益率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 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3 、 本 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1 )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 中国 银监会 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力度,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等监管 规定, 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到 2018 年底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 率和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分别为 7.5% 、 8.5% 和 10.5% ,并将视情况要求增加不 超过 2.5% 的逆周期资本要求 ,还可能存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支柱等附加资 本要求;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也大幅提高了资本要求,对国内商业银行未来资本达 标构成压力。同时, 我国 宏观经济运行 仍存在部分矛盾和问题 ,客观形势也促 使 商业银行加紧强化自身实力,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因此,为确保满足监管要求, 本公司需要进一步充实资本基础,提高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 2 )确保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 总体特点为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 康发展,但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 。同时, 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同业竞争加剧,国内银行的发展面临更多机遇和更大挑战。 在此背景下,本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落实 “ 轻型银行 ” 战略部署,加大综合 化布局,全面推进服务升级,再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努力促进各项业务可持续发 展,巩固提升市场地位与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资 本实力,增强抵御实质风险的能力,储备发展后劲,为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 的支持,为把握未来的市场机遇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 力。 ( 3 )拓宽长效资本补充渠道,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优先股是目前国务院和国内监管机构推出的创新性金融工具,能够满足银行 补充一级资本的要求,同时优先股在剩余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方面均受到限制, 能够减少对原有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 通过合理使用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能 够提高本公司资本经 营效率,对本公司市值和公司价值有促进作用。通过本次发 行,将进一步丰富本公司市场化的长效资本补充渠道,有助于未来本公司结合发 展需求和市场环境,灵活、高效地实现资本补充。 ( 4 )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股权结构稳定 长期以来,本公司坚持内生积累为主、外源补充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方 式筹措资本,努力保持资本水平充足。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与国际先进同业 相比,目前本公司资本结构主要由核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资本结构较为 单一,资本成本相对较高。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可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在补 充资本的同时,能够合理优化本公 司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从而有助于提升 公司价值。同时,凭借优先股的特殊性质(如优先股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享有表 决权),有利于保持本公司股权结构稳定。 4 、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 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 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具体情况如下: ( 1 ) 坚持 “ 轻型银行 ” 战略部署 ,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审慎的资本安 排为基本约束,加强总量控制,合理设定业务增速,对风险资产增长进行灵活稳 健管理,统筹安排表内外 资源,力求资产负债结构平衡,促进质量、效益、规模 协调发展。 ( 2 ) 强化资本约束与资本回报意识,努力降低资本消耗水平,提高资本使 用效率。坚持以 EVA 和 RAROC 为价值评估标杆,全面体现轻型银行战略导向 对风险定价、净息与非息收入、费用效率等方面要求,持续推动盈利模式由规模 驱动型向价值挖掘型转变。提升风险定价水平,强化主动利率管理,保持净利息 收入增长;巩固传统优势、拓展蓝海区域,加强组合营销和服务增值,提升中间 业务收入贡献;提高投入产出比,保持相对稳定的费用效率;强化集团并表管理, 逐步提升附属机构利润贡献,发挥综 合化经营优势,提升整体回报。 ( 3 ) 建设以零售金融为主体,公司金融、 同业金融为支撑的 “ 一体两翼 ” 业务体系, 促进 “ 一体 ” 和 “ 两翼 ” 间相互统一 、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打造三 大盈利支柱 。聚焦 “ 移动优先 ” 策略 ,拥抱 Fintech , 推进以 “ 网络化 、数据化、 智能化 ” 为目标的金融科技战略 。合理摆布业务结构,适度降低高资本消耗业务 占比,新增资源向低资本消耗领域倾斜,重点支持战略、新兴及重点业务发展。 加大对客群的多维度分层和差异化管理,通过产品、渠道、服务、技术等手段, 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差异化服务,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梯度成长、价 值充分的客群结构。 ( 4 ) 强化资产质量管理,严控新增不良贷款,加大存量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力度。构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有效防范、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能力。 推进资产组合配置与管理,深化大数据和量化工具应用,提升风险损失的缓释抵 补能力,建立风险管理预警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构建架构完善、职责 明确、视图统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提升效率、支持营销、鼓励创新、有效 控制为核心,有效统筹协调风险管理与客户服务、业务创新的关系,稳健经营风 险,打造风险管理的价值创造能力,提升风险收益和资本回报。 ( 5 ) 坚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 本公司 将以为股东创造最佳回报为 宗旨,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不断完善普通股股东分红 机制,力求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 1 )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 )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 )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 )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 5 ) 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十一、 利润分配政策和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相关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 现行有效的 《 公司章程 》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百六十条 本行 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本行 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行 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本行 应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以 及满足 本行 正常经营资金要求、业务发展和重大投资并购需求的前提下, 本行 每 年现金分红原则上将不低于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的 30% 。 本 行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半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三) 本行 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 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 本行 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认为 本行 股票价格与 本行 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 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 本行 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宣布和 支付。 本行 向 H 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 币支付。 本行 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外币,按国 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 定办理;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 本行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及 其他相关情况。” 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本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 7 - 201 9 年 股东回报规划》 , 明确了 本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与考虑因素 、 现金分红 政策及决策机制、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规划制定 与 决策机制等内容。 根据 股 东回报规划 , 自 2017 年起在符合 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的 前提下,本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将不低于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归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净利润的 30% 。规划期内,在确保本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 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 般风险准备金、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如有)、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 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普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本公司 将切实提 高对广大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 2015 年 和 201 4 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8,663 17,402 16,89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081 57,696 55,911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 30.06% 30.16% 30.22% 2014-2016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三年年均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 90.44% 最近三年, 本公司 利润分配保持了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比例符 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目录 声明 ................................ ................................ ................................ ............................... 2 重大事项提示 ................................ ................................ ................................ ............... 3 一、本次优先股不能上市交易 ................................ ................................ ................................ ... 3 二、本次优先股的种类及数量 ................................ ................................ ................................ ... 3 三、本次优先股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 ................................ ................... 3 四、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息分配安排 ................................ ................................ ....................... 4 五、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强制转股条款及有条件赎回条款 ................................ ....................... 6 六、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表决权限制与恢复 ................................ ................................ ............... 9 七、本次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10 八、投资者与本次发行优先股有关的税务事项 ................................ ................................ ..... 11 九、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评级安排及风险 ................................ ................................ ................. 11 十、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 ................................ ..... 12 十一、利润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 ..... 17 第一节 释义 ................................ ................................ ................................ ...............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 ...............................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 26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时间安排 ................................ ................................ ................. 28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 ................................ ......... 29 四、发行人 与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关系的说明 ................................ ................................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 ................................ ....... 34 一、本次优先股的投资风险 ................................ ................................ ................................ ..... 34 二、本公司及原股东面临的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风险 ................................ ............................. 37 三、与本公司经营有关的风险 ................................ ................................ ................................ . 40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 ................................ ....................... 58 一、本次发行方案 ................................ ................................ ................................ ..................... 58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 ................................ ................. 67 三、发行人对本次优先股股息的税务处理 ................................ ................................ ............. 69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 ......................... 7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 ................................ ................................ ............. 71 六、本次发行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 ................................ ..... 72 七、发行人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 ................................ ............................. 77 八、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 ......................... 77 九、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担保情况 ................................ ................................ ............................. 78 第五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 ................................ ....... 79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 ................................ ................................ ................. 79 二、本公司主要业务 ................................ ................................ ................................ ................. 85 三、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 ........................... 114 四、业务经营情况 ................................ ................................ ................................ ................... 128 五、产品和服务定价监管 ................................ ................................ ................................ ....... 149 六、本公司的营销渠道 ................................ ................................ ................................ ........... 153 七、主要贷款客户 ................................ ................................ ................................ ................... 158 八、信息科技 ................................ ................................ ................................ ........................... 159 九、本公司的资本管理中期规划 ................................ ................................ ........................... 162 十、 2017 - 2019 股东回报规划 ................................ ................................ ................................ 168 第六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 ................................ ................. 172 一、风险管理 ................................ ................................ ................................ ........................... 172 二、永隆集团金融风险管理 ................................ ................................ ................................ ... 185 三、内部控制 ................................ ................................ ................................ ........................... 193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200 一、财务会计信息 ................................ ................................ ................................ ................... 20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208 三、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 ................................ ... 238 四、本次优先股股息或优先股回购的支付能力 ................................ ................................ ... 240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243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 244 一、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 ................................ ................................ ... 244 二、本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 ................................ ................................ ................................ ... 244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 ........... 247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5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 ................................ . 297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 ................................ ............................... 297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 ................................ ....... 297 第一节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 公司 / 本行 / 招商银行 / 发 行人 / 公司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次发行 / 本次发行优先 股 / 本次优先股发行 / 本次 优先股 指 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 行 2.75 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 总额 275 亿元的 行为 境外 发行 优先股 指 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 境外发行的 50,000,000 股 优先股 合格投资者 指 根据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所规 定的,可以购买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投资者 股东 大会 指 除特别说明外,为本次优先股发行后 《 公司章 程 》 规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 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出席的股东大会 或者本次优先股发行前仅由普通股股东参与 的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按照本次优先股发行 后生效的 《 公司章程 》 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并 行使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评级报告 指 联合评级 出具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信用评级报告 》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 / 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社保基金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资本管理办法》 指 指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 的、符合上述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 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 的、符合上述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 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 的、符合上述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 资产之间的比率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招商基金 指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银租赁 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永隆银行 指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永隆集团 指 永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 招银国际 指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招商信诺 指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间业务 指 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在其资产负债表内体现为资 产或负债并形成其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主要包 括汇兑、信用证、代收、代客买卖、承兑等 承兑 指 付款人在汇票到期前在票面上作 出表示,承诺 在汇票到期日承担支付汇票金额义务的票据行 为 保函 指 银行应客户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有担保 性质的、有条件或无条件的书面承诺文件,一 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 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 任 汇票 指 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 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 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 一种信用工具 信用证 指 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 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 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 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A 股普通股 指 指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以人民币 认购和交易 普通股 指 指 A 股普通股和在境内注册公司在香港上市的 以港币计价的普通股( H 股普通股) 上交所 指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保荐机构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 指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发行人财务数据均为发行人的境内准 则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1 、 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第 十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 6 年 度 股东大会、 201 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 、 201 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 审议通过 ; 2 、 中国银监会出具《关于 招商银行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 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批 复》(银监复 [2017] 249 号), 同意 本 公司在境内 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75 亿元 的优 先股 ,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 3 、 中国证监会 出具《关于核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 批 复》(证监许可 [2017]2198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500 万股优 先股。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 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办法》及《 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的优先股。 本次发行优先股总数 为 2.75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275 亿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 , 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 机构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发行。 本次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发行, 包括: 1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2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3 、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企业法人; 4 、 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五百万元的合伙企业; 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 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符 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6 、除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 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每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 过 200 人。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优先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按照 国内市场发行规则确定发行对象。 (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 (即面值) 为 100 元,按票面金额 平价 发行。 (五)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 5 年为一 个股息率调整期,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股息率支付股息。发行时 的票面股息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结合发行时的市场状况、本公 司实际情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通过询价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确定,且票面股息率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4。 4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 修订)》的规定确定,以归属于 本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口径进行计算。 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 基准利率为 本 次优先股发行 缴款截止日 (即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 当日) 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原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 曲线)中, 待偿期为五年的中国国债到期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固定利差为 本 次优先股发行时确定的票面股息率扣除 本 次优先股发行时 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 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在基准利率调整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的股息率水平,确 定方式为根据基准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发行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利差得出。 如果未来待偿期为五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在基准利率调整日不可得,届时将根据 监管部门要求由本公司和有关优先股股东协商确定此后的基准利率或其确定原 则。 本次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 4.81% 。其中基准利率 3.87 % , 固定利差 为 0.94 % 。 (六)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优先股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为 32,250, 000 元,包括发行登记费用、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 费用、审计师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时间安排 (一)本次优先股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和转让安排 2017 年12 月8 日(T-3日) 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2017 年12 月13 日(T日) 簿记建档,确定股息率、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2017 年12 月18 日(T+3日) 获配对象缴纳申购款截止日 详见后续公司关于优先股转让的公告 优先股挂牌转让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 突发事 件影响发行,联 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将 可 在上交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转让环节的投资 者适当性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经办人员 : 李荣林、刘星 (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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