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融通动力: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7:12:09 中财网










融通动力先锋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2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二○



十二




重要提示


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
6

9

7
日《关于同意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6

183
号)
文核准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11

1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
2015

8

7
日发布公告,
根据
2014

8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动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经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协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

8

7
日起,本基金名称由原“
融通动力先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
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本次基金更名不改变
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7

11

1
5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
1
7

9

3
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
7

6

3
0








一、绪言
................................
................................
...
3
二、释义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
48
九、基金的投资
................................
............................
61
十、基金
的业绩
................................
............................
7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7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7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81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8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5
十七、风险揭示
................................
............................
90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1
二十三、招
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23

一、绪言

《融通动力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融通动力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
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融通动力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

基金
合同



指《融通动力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
合同的任何
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


指《融通
动力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对其
不时作出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融通动力先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融通动力先锋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
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颁布、
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2014

3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第
29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4

7

7
日中国证监会令第
104
号公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人民币元


业务规则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
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
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



指受
《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
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
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
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
始办理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
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
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
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历任中国人
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董事黄庆华先生,工科学士,现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综合
管理处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David Semaya(薛迈雅)先生,教育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长,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有限公司顾问。历任日本美林副总,纽约美林总监,美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代表董事和副总、代表董事和主席,巴克莱全球投资者日本信托银行有
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巴克莱全球投资者(英国)首席执行官,巴克莱集团、财富管理(英
国)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
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
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
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
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
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金融学学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
监。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
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今,任
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朱丹女士,暨南大学金融学硕士、化学学士,11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历任晨星中国咨询公司数据分析员、金鹰基金行业研究员、研究总监助理、金鹰中小盘
精选、金鹰红利价值、金鹰中证技术领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6年11月15日起至2007年9月27日,由陈晓生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7年9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由陈晓生先生和鲁万峰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自2011年1月22日起至2011年3月23日,由陈晓生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1年3月24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由郭恒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4年8月21日起至2014年9月2日,由郭恒先生和丁经纬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自2014年9月3日起至2015年3月28日,由丁经纬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3月28日起至2015年7月3日,由杨博琳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由杨博琳先生和朱丹女士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自2016年7月30日起至今,由朱丹女士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张延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付伟琦先生,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余志勇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
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
基金管理人
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主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
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
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
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
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管理制度。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
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
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
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7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8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7
45
只。自
2003
年以
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
4
项最
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
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5
年、
20
16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
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
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
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
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
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
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
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情况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14



邮政编码:
518053


联系人:
陈思辰


电话:(
0755

269480
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3
-
8088
(免长途通话费用)、(
0
755

26948088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1241
-
1243
单元


邮政编码:
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
010

661909
89



3
)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34

3405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刘佳佳


联系电话:(
021

38424
889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14



邮政编码:
518053


联系人:
殷洁


联系电话:(
0755

2694
7856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
010

66
107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开放式
基金咨询电话:
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68476111


联系电话:(
021

68475888


客服热线:
962888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
022

5831666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11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65541405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
57092615


客服电话:
95568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代销联系人:王曦


电话:(
010

66223584


传真:(
010

66226045


客服热线:
95526



9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

63636153


联系人:朱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1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代销前端)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
248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客服电话:
400
-
8138888


联系人:汪岛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
95580



13
)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热线:
95577



14
)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24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
0574
-
87050397



1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
0512
-
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
0512
-
69868519


客服热线: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198888


客服电话:
95555



1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
:
李镇西


联系人
:
张建鑫


电话
: 010
-
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1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19
)深圳众禄
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33227950



2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
号楼
C

9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
021

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
-
181
-
8188


(
21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801



法定代表
人:汪静波


联系人:贾雅楠


电话:(
021

38509630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
22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755
-
82721122
-
8625


联系人:李延鹏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021
-
2
0835588



23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1

11

11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街
3
号新恒基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

010
-
65807865


传真:
010
-
65807864


联系人:郭爱丽


客服热线:
010
-
59539901


公司网站:
cifcofund.com


(
24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
010
-
62020088


传真:
010
-
62020355


联系人:
王婉秋


客服电话:
400
-
888
-
6661


(
25
)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4F

07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4F

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王娓萍


电话:
0755
-
33376853


传真:
0755
-
33065516


客服电话:
4006
-
877
-
899



2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胡璇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2
7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
-
88312599


传真:
010
-
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1
-
1566



28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
1209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
010
-
67000988



传真:
010
-
67000988
-
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001

8811



2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B

46

06
-
10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B

46

06
-
10
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6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
021
-
20289890


传真:
021
-
202801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21
-
8850



30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电话:
010
-
57418829


传真:
010
-
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8
-
5095



3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
021
-
50583533


传真:
021
-
50583633


联系
人:曹怡晨


客服热线: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站:
http://a.leadfund.com.cn/



32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
-
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李智磊


联系电话:
0592
-
3122679


传真:
0592
-
3122701


客服热线:
0592
-
3122716


公司网站:
www.xds.com.cn



33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021
-
33323999


传真:
021
-
33323830


联系人:陈云卉


客服热线:
400
-
820
-
2819


公司网站:
www.fund.bundtrade.com



34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
0755
-
83999907


联系人:马力佳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3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
010
-
83363101


(36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
:
郭坚


联系人
:
宁博宇




: 021
-
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3
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
020
-
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
020
-
89629099


客服热线:
020
-
89629066



38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1

1
层、
2
层、
9
层、
11
层、
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
010
-
59539864


传真:
010
-
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3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05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
010
-
66045777


传真:
010
-
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
010
-
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4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
世界
A

1108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北京汇成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41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8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
021
-
5132 7185


传真:
021
-
5071 0161


联系人:
姜吉灵


客服热线:
400
-
821
-
0203



42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
021
-
20324153



4
3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
1116
室及
1307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
0755
-
8946 0500


传真:
07
55
-
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4
4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
0755
-
83655588


传真:
0755
-
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
400
8048688


公司网站:
www.keynesasset.com



4
5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MSDC1
-
28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9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
010
-
5928798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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