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凯龙: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1:00:58 中财网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红星美凯龙




发行人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35

]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22

]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投
资者管理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交所


)网下
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
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主要变化如下:


1

发行人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保荐人(主
承销商)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
及领取批文日公司
H

均价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23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
8

1

3
日(
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
8

1

3





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
11:30

13:00
-
15:00




2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
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
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
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
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201
8

1

5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
8

1

5
日(
T+2
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
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申购。










重要提示


1

红星美凯龙
首次公开发行
3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
[2017]
237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发行人
的股票简称为

美凯龙


,股票代码为

601828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美凯
申购


,申购代码为

7808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L72

商务服务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
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
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1,5
00
万股,
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8
.00
%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加上已发
行的
H
股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4.98%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
超过
3,938,917,038
股,
其中
A
股不超

2,876,103,969
股,占比
73.02%


H

1,062,813,069
股,占比
26.98%
,全部为流通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为
22,0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4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


)进
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
201
7

12

25


T
-
6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于
201
8

1

2


T
-
1
日)
刊登的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7

12

28
日(
T
-
3
日)
完成。

本次
发行价格为
10.23

/
股,未超过领取发行批文日公司
H

均价
,
此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为:



1

19.4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7.8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22,245.00万
元,扣除发行费

17,244.2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000.78万元,不超过招股
意向

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05,000.78
万元。



4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
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
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
料,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
(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
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剔
除不予配售。




2
)网上申购


201
8

1

3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12

29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
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

市值


)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7

12

29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
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
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
的部分不计入
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份
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
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9
4
,
0
0
0

。投资者
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
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
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
)认购缴款


201
8

1

5
日(
T+2
日)
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
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
8

1

5
日(
T+2


公告
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
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
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
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5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
8

1

3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
8

1

4


T+1
日)的

红星美
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
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

一、(五)回拨机制






6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8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7

12

25


T
-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和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
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9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红星美凯龙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3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
行为

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向有效
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22,0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如启动
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
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9,4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如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
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要求的可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
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
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T日



2018年1
月3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QFII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
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1,500
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0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4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
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
10.23

/
股认



购。网下发行申购时间:
201
8

1

3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
间:
201
8

1

3
日(
T
日)(
9:30
-
11:30,13:00
-
15:00
)。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22,2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

17,244.2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000.78万元,不超过招股
意向

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05
,000.
78
万元。



(五)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
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
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从网下向
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
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
、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
资者认购,保荐人
(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
行配售;网上申
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
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
2018年1月4日(
T+1
日)刊登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






本次发
行的重要日
期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2017

12

25



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
-
5



2017

12

26



周二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中午
12:00
截止)


T
-
3



2017

12

28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
询价时间为
9:30
-
15:00



T
-
2



2017

12

29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
购数量


T
-
1



2018

1

2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8

1

3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2018

1

4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8

1

5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2018

1

8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周一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8

1

9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七)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1
、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

12

28
日(
T
-
3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
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
3,15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583
个配售对象在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
3.70

/

-
19.44

/
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1,037,92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
3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0
个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
荐人(主承销商)要求的资格核查材料;
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9
个配售对象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后,确认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
的情形;因此,以上
69
个配售对
象提交的报价已全部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
除。名单详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备注为

无效报价


的配售对
象。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3,129
家,配售对象为
5,514
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
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申购总量

20,784,41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942.60





报价的中位数为
10.23

/
股,加权平均数为
10.22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
位数为
10.23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
10.23

/
股。配售对象的具体
报价情况请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
值(元/股)

10.22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
/股)

10.23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10.23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0.23




2
、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

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
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10.23

/
股为剔除临界价格,将报价高于
10.23

/
股的申报全部剔除
,剔除的配售对象累计申购总量为
16,000
万股
,剔除比例

0.08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10.23

/
股,加权平均数

10.22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10.23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
平均
数为
10.23

/
股。



3
、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商务服务业

L72
)。截至
2017

12

28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4.01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前20个交易
日均价(含当日)
(元/股)

2016年每股收
益(元/股)

2016年静态

市盈率

600790


轻纺城


6.05

0.34

17.79

600415


小商品城


6.08

0.19

32.00

002818


富森美


30.33

1.38

21.98

平均值

23.92



数据来源:
Wind
,数据截至
2017

1
2

28

,可比公司海宁皮城自
2017

10

31
日起停牌,故未纳入




4

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
及领取批文日公司
H

均价

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0.23

/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10.23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9.4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7.8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有效报价投资者


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
10.23

/
股,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
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
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117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5,502
家,有效拟申
购数量总和为
20,736,41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940.43
倍。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

附表:配售对象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
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
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
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
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1

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为
5,502
家,其对应的申购总量为
20,736,41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
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
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17

12

27
日(
T
-
4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
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
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2

网下申购流程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 申购时间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
8

1

3
日(
T
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
。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
量。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
申购记录为准。





2

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规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以下简称

有效申购数量


)。每
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申购数量的情
形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
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

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网下投资者在
201
8

1

3


T
日)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7

12

25
日(
T
-
6
日)刊登的《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
提供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
8

1

5
日(
T+2
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5

公布配售结果


201
8

1

5
日(
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
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
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
信息。以上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6

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
8

1

5
日(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



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认购款项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获配数量。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
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
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
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
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
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为保障
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
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
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1828,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
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
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1828”,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
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
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
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
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红星美凯龙家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
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于
201
8

1

9
日(
T+4
日)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
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
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

申购时间


201
8

1

3
日(
T
日)
9:
30
-
11:30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

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23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3

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

美凯
申购


,申购代码为

780828






4

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
购。

201
8

1

3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12

29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5

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9,45
0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
8

1

3
日(
T
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将
9,450
万股

美凯龙


股票输入在上交
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6

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按其
2017

12

29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
8

1

3
日(
T
日)申购

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的市
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
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
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
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
发行数量的千分之



9
4
,
0
0
0

。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
度。




3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
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

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7

12

29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
8

1

3


T
日)

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T

9:30
-
11:30

13:00
-
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
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
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
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
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
码认购
1,000
股。




中签率
=
(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9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
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
8

1

3
日(
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
效申购总量,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
8

1

4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
8

1

4
日(
T+1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
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
8

1

4
日(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
8

1

5
日(
T+2
日)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
登的《
红星
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10
、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
8

1

5
日(
T+2
日)公告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11
、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
8

1

8
日(
T+3
日)
15

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
(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投资者
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2
、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
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
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
8

1

9
日(
T+4
日)刊登的《
红星美
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
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2
、网下申购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
、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
、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
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
保荐人(
主承销


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
行人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
8

1

9
日(
T+4
日)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6

F801



电话:(
021

5282 0220


联系人:陈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

毕明建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咨询电话


010

6535 3015


咨询邮箱:
ECM_IPO@cicc.com.cn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1

2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郑少玉

郑少玉

19.44

4000

高价剔除

2

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
公司

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


12.54

4000

高价剔除

3

张斌

张斌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3

4000

高价剔除

4

周伟青

周伟青

10.25

4000

高价剔除

5

蔡莉萍

蔡莉萍

10.23

4000

有效报价

6

周仁瑀

周仁瑀

10.23

4000

有效报价

7

舒仁村

舒仁村

10.23

4000

有效报价

8

刘玮

刘玮

10.23

4000

有效报价

9

戴文

戴文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0

李英

李英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1

吴伟明

吴伟明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2

吴志坚

吴志坚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3

李捷

李捷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4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5

周霞

周霞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6

王建龄

王建龄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8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10.23

4000

有效报价

19

陈海鹰

陈海鹰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0

章宇

章宇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1

全薪桥

全薪桥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2

上海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太量化1号基金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3

贾东海

贾东海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4

李文诞

李文诞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5

王德志

王德志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6

王晓绩

王晓绩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7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8

张晓亮

张晓亮

10.23

4000

有效报价

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0

于建祥

于建祥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1

程安靖

程安靖

10.23

4000

有效报价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32

李竞开

李竞开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3

杨明

杨明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4

林超

林超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5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6

陈惠芬

陈惠芬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7

叶冠军

叶冠军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8

李林晖

李林晖

10.23

4000

有效报价

39

柴昭一

柴昭一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0

徐朝阳

徐朝阳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1

谭毅

谭毅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2

毛伟松

毛伟松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3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4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5

李兴田

李兴田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6

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7

吴常青

吴常青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8

冯一鸿

冯一鸿

10.23

4000

有效报价

49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0

马兆辉

马兆辉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1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2

胡萍

胡萍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3

季海荣

季海荣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4

梁惠青

梁惠青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5

陈坤亮

陈坤亮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6

邬伟琪

邬伟琪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7

向锦慧

向锦慧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8

张金朝

张金朝

10.23

4000

有效报价

59

郭友平

郭友平

10.23

4000

有效报价

60

郁富强

郁富强

10.23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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