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达宏利全能混合(FOF):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 FOF )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全能混合( FOF ) 基金主代码 0052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全能混合 ( FOF ) A 泰达宏利全能混合( FOF )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221 00522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 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 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 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 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单笔 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但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 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 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M , 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M<1000000 1.20% 1000000<=M<2500000 0.80% 2500000<=M<5000000 0.60% 5000000<=M 1000 元 / 笔 注: ( 1 )本基金 A 类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上表。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份 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 <1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30% ;申购金额 100 万元 ≤M<25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20% ;申购金额 250 万元 ≤M<500 万 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15% ;申购金额 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 1000 元; ( 2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 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30%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 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监 管部门备案。 4.2 赎回费率 A 级 持有期限( N ) 赎回费率 1 天 <=N<=6 天 1.50% 7 天 <=N<=29 天 0.75% 30 天 <=N<=179 天 0.50% 180 天 <=N<=365 天 0.10% 366 天 <=N 0.00% C 级持有期限( N ) 赎回费率 1 天 <=N<=6 天 1.50% 7 天 <=N<=29 天 0.50% 30 天 <=N 0.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 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 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 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 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 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 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 010 - 66577619 、 010 - 66577617 传真: 010 -- 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 或微信搜索 “ 泰达宏利基金 ” 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 能。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或 010 - 66555662 客服信箱: 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 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或 010 - 66555662)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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