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达宏利全能混合(FOF):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15:30:42 中财网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8

1

2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全能混合(
FOF



基金主代码


0052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11

2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1

5



赎回起始日


2018

1

5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1

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全能混合

FOF

A


泰达宏利全能混合(
FOF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221


00522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注: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18

1

5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
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
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
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



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单笔
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但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
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
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M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000


1.20%


1000000<=M<2500000


0.80%


2500000<=M<5000000


0.60%


5000000<=M


1000

/





注:

1
)本基金
A
类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上表。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份
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
<1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30%
;申购金额
100
万元
≤M<25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20%
;申购金额
250
万元
≤M<500

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15%
;申购金额
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
1000
元;



2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
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30%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
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监
管部门备案。



4.2 赎回费率




A

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1

<=N<=6



1.50%


7

<=N<=29



0.75%


30

<=N<=179



0.50%


180

<=N<=365



0.10%


366

<=N


0.00%







C
级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1

<=N<=6



1.50%


7

<=N<=29



0.50%


30

<=N


0.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
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
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
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
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
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
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
010
-
66577619

010
-
66577617


传真:
010
--
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
或微信搜索

泰达宏利基金


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
能。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010
-
66555662


客服信箱:
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
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010
-
66555662)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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