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 京 港: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 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南京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 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2846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607,8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4 元,共计募集资金335,499,989.44元,扣除发行费用14,704,211.45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320,795,777.9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 1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733号《验资 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936,740.00元, 均投入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现代物流 服务工程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14,936,74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0,128,896.34元。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9,000万元,将于2018年1月 下旬到期。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将不违反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投资 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 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 资产品不得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 度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签约方 资金 来源 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 产品名称 实现收益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城北支行 募集资金 9,000 2017/1/24 2017/7/24 结构性存款 160.67 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募集资金 12,000 2017/1/25 2017/7/25 结构性存款 216.00 2、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序 号 签约方 资金 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 产品名称 年化 收益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江苏紫金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城东支行 募集资金 10,000 2017/1/24 2018/1/24 紫金财富 安鑫 3.56% 2 浙江稠州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募集资金 19,000 2017/8/1 2018/1/29 如意宝 RY170069 4.60% 六、内部决策程序 1、2018年1月3日,南京港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2018年1月3日,南京港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购买理财产品。 3、南京港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 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南京港第六届董 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通过股 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南京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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