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 京 港: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8:00:5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8-00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南京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46号核准,
公司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22,607,8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4元,共计募集
资金335,499,989.44元,扣除发行费用14,704,211.45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320,795,777.9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


年1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第1733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936,740.00元,均投入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集公司”)现代物流服务工程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14,936,740.00元,募集资金
专户实际余额为20,128,896.3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尚未到期290,000,000元,将于2018年1月下旬到期。


二、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
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
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
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
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
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进度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

资金

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

产品名称

实现收益
(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城北支行

募集资金

9,000

2017/1/24

2017/7/24

结构性存款

1,606,684.93

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募集资金

12,000

2017/1/25

2017/7/25

结构性存款

2,160,000



2、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

资金

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

产品名称

年化

收益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江苏紫金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城东支行

募集资金

10,000

2017/1/24

2018/1/24

紫金财富

安鑫

3.56%

2

浙江稠州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募集资金

19,000

2017/8/1

2018/1/29

如意宝
RY170069

4.6%



上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已经
公司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
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截
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前最近12个月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监
事会也将发挥自身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工作。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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