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 京 港: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8-00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南京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46号核准, 公司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22,607,8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4元,共计募集 资金335,499,989.44元,扣除发行费用14,704,211.45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320,795,777.9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 年1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第1733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936,740.00元,均投入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集公司”)现代物流服务工程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14,936,740.00元,募集资金 专户实际余额为20,128,896.3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尚未到期290,000,000元,将于2018年1月下旬到期。 二、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 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 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 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 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 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进度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序 号 签约方 资金 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 产品名称 实现收益 (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城北支行 募集资金 9,000 2017/1/24 2017/7/24 结构性存款 1,606,684.93 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募集资金 12,000 2017/1/25 2017/7/25 结构性存款 2,160,000 2、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序 号 签约方 资金 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 产品名称 年化 收益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江苏紫金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城东支行 募集资金 10,000 2017/1/24 2018/1/24 紫金财富 安鑫 3.56% 2 浙江稠州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募集资金 19,000 2017/8/1 2018/1/29 如意宝 RY170069 4.6% 上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已经 公司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 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截 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前最近12个月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监 事会也将发挥自身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工作。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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