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海社会安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16:16:44 中财网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5

9

2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2158


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2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
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11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9

3
0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绪言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7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14

第一部分 绪言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以及《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
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本基金


)是
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2
、基金或本
基金: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管理人:指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指《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
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
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
,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
资的境外法人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

转托管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
接受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
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4
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4
、元:指人民币元


4
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
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
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5
0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媒



5
1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2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及其未
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6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成立时间:
2013

2

25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设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

[
2013]17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联系人:王兆


联系电话:(
021

60586900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葛伟忠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兼任东海瑞
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梅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上海愚园路营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海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



邓升军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现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东海瑞京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海基金研究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公司总
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




汪劲松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党办主任。曾任泰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经纪
业务总部总经理、总监兼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工会主席,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



杨学林先生,董事,工学学士。现任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器件工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市天潼微电子技术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垅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
工程师等职。



顾志强先生,董事。现任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曾任职于吴县第
二化纤厂、苏州市吴申化纤厂。



邱兆祥先生,独立董事,财政信贷本科。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西南财经大学和暨南大学等高校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金融研究
中心主任。曾任中央财经
大学(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助教、北京语言大学(原北京语言学院)
讲师、中国金融学院教授。



张心泉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行政法
教研室副主任。曾任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李清伟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凯
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澳门科技大学兼职博导、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职于河南师范大学外语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
、监事会成员


宋宽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经济师
、审计师。现任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内部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曾任湖南杨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湖南公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海证券综合管理部高
级经理、上海水城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等职。



邓文胜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曾任深圳农
业银行主任、支行行长,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兰州普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向方华先生,职工监事,法学硕士。现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曾任职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宇先生,职工监事,理学硕士,现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任职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葛伟忠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邓升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恒先生,督察长。

管理学博士,兼任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
国银河证券信息技术部副主任、主任,中国银河证券党委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资产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东海瑞京资
产(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胡德军先生,博士。历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研究所医药研究员,东海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开发部研究员、专户理财部投资经理等职。

2015

10

27
日任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2

21
日任东海祥龙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5

22
日任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杜斌先生,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邓升军先生,总经理。



成员:


胡德军先生,基金经理。



祝鸿玲女士,基金经理。



周三深先生,研究开发部总经理助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
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
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
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
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
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涉及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以及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董事会负责控制公司整体运营风险。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险、制定基本管理制
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对风险的最终控制。



公司管理层在
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有效贯彻公司董事
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和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
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职能部门。监察稽核部
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
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具体情况制定部门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方法,并督导部门员
工严格执行。





2
)风险评估


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
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
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
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
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
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
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在明确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同时,规定完备
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
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
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
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监管部门。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8

,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
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
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
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
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
证券
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

74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
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
经媒体评选的
5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



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
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
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
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
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
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
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
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
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
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
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
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
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
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
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
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
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


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
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
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6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电话:(
021

60586973


传真:(
021

60586926


联系人:王兆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595531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donghaifunds.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
010
-
66106912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洪渊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汪汇


电话:
021
-
2033336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服电话:
95531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亚薇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i/



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A01

B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
021
-
64339000


传真:
021
-
54967293


联系人:杨莉娟


客服电话:
4001099918


网站:
www.cfsc.com.cn



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法人代表:兰荣


电话:
0591
-
38281963


传真:
0591
-
38281963


联系人:柯延超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6341045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001

9555
3


网址:
www.htsec.com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6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7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
-
5450998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12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
4008215399


传真:
021
-
38509777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
0411
-
88891212


传真:
0411
-
88891212


客服电话:
400
-
6411
-
999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1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4609
-
10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6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健


电话:
400
-
021
-
8850


传真:
010
-
65215433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人代表: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
010
-
66568292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3)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
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人代表: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
-
88312877


传真:
010
-
88312099


客服电话:
400
-
001
-
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詹慧萌


电话:
021
-
20691832


传真:
021
-
2069186
1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5)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
021
-
68761616


传真:
021
-
68767880


客服电话:
95353


网址:
www.tebon.com.cn



16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



电话:
0519
-
89995001


传真:
0519
-
89995001


客服电话:
96005


网址:
www.jnbank.com.cn


(17)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
021
-
68757102


传真:
021
-
68756991


客服电话:
95531


网址:
www.qh168.com.cn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9)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5
号楼一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5
号楼一层


法人代表:徐福星


电话:
010
-
68292940


传真:
010
-
68292941


联系人:徐娜


客服电话:
4
00
-
600
-
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20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
-
59158281


传真:
010
-
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客服电话:
400
-
893
-
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2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办公地址:上海
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2
号楼
B

6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
021
-
51507071


传真:
021
-
62990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服电话:
4000
-
466
-
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2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021
-
20665952


传真:
021
-
206659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www
.lufunds.com



2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李雁雯


电话:
021
-
61686888


传真:
021
-
61681188


客服电话:
95188


网址:
www.antfortune.com



2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488
号的太平金融大厦
1503
-
1504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俞申莉


电话:
021
-
65370077
-
209


传真:
021
-
55085991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
4008866338


传真:
021
-
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2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
-
18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
-
18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罗俊峰


电话:
18647100075


传真:
0471
-
4979545


客服电话:
400
-
196
-
6188


网址:
www.cnht.com







登记机构


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60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5



电话:(
021

60586979


传真:(
021

60586961


联系人:刘宇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

孙睿


联系人:
孙睿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邮政编码:
100738


公司电话:(
010

85085000


公司传真:(
010

85185111


签章会计师:黄小熠、薛晨俊


业务联系人:薛晨俊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
集本基金,并于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2158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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