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赣锋锂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06号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 要求编制《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菲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包梅庭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2049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 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2,8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2,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9,280,000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7年 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 0.5%,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0%,第五年为1.5%,第六年为1.8%。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7年12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 年6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3年12月21日)止。 截至2017年12月27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8,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918,000,000.00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汇入到公司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365899991010003136165账户、中国进出口 银行江西省分行2230000100000129771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791907161710808账户内。扣除联合承销商平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72,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916,027,2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677,705.66元;考虑可抵 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704,905.6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7]第ZA165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 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二、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17年4月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5月10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调整了本次可 转债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及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并已获得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2049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92,8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50,000.00 21,200.00 28,800.00 2 年产1.5万吨电池级 碳酸锂建设项目 39,000.00 5,200.00 33,800.00 3 年产2万吨单水氢氧 化锂项目 36,595.00 6,395.00 30,200.00 合计 125,595.00 32,795.00 92,8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 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78,076,486.19 2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150,067,468.35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3,387,910.02 合计: 331,531,864.5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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