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海中鑫: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 259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 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策、经济周期、利率、通货膨 胀和信用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 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11 月 23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9 月 3 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 录 一、绪 言 ................................ ...................... 1 二、释 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 管人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5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60 九、基金的投资 ................................ ................. 71 十、基金的业绩 ................................ ................. 83 十 一 、基金的财产 ................................ ............... 84 十 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5 十 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90 十 四 、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 ................................ ......... 92 十 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5 十 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6 十 七 、风险揭示 ................................ ................ 102 十 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4 十 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7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5 二十 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9 二十 二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142 二十 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4 二十 四 、备查文件 ................................ .............. 145 一、绪 言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 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 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 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中海中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中海中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 ,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2 1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 销售机构:指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等 2 4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5 、 基 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2 8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予以公告的日期 2 9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1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2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 3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4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5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 《业务规则》:指《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注册登记 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7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8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2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3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4 、 元:指人民币元 4 5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的节约 4 6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7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8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9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 指定媒 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 网站及其他媒 介 51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 - 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 - 2908 室及 30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杨皓鹏 总经理: 杨皓鹏 经营范围: 基金募 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2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陆佰陆拾陆万陆仟柒佰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 营 联系人:葛玮赓 联系电话: 021 - 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91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409 % 法国爱德蒙得洛 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黄晓峰先生,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历任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助教,国家海 洋局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项目处、经济评价处干部、 保险处保险主管,中海石油有限公司税收保险岗、代理融资岗位经理、资金 部副总监、代理总监、总监,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庞建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历任渤海石油公司对外合作部 计划财务部外事会 计,渤海 13/03 合作区联管会财务专业代表, 10/15 、 11/19 、 06/17 合作区 联管会财务专业代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部干部,中海会计审计公司 第三业务处干部、审计业务三部经理(副处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 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三处处长、项目审计经理、审计监察部投资项目审计调 查经理、内审岗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兼任总公司 (有限公司)审计中心主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皓鹏先生,董事。复 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代理督察长。历任中海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 部综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 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彭焰宝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董事, 兼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历任无锡市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前身) 交易员,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锡洲国际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 理部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期间曾兼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副总裁。 江志强先生,董事。东南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 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副总裁 。 MOLING CHEN (陈末翎)女士,董事。澳大利亚国籍。澳洲莫纳什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爱德蒙罗斯柴尔德中国私募股权基金 I 期和 II 期主管 合伙人。历任澳大利 亚墨尔本药物技术研究所化学分析师,澳大利亚墨尔本 凯龙生物区域经理,百奥维达中国基金高级投资总监。 陈道富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现任国务院发 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 国务院发展 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 WANG WEIDONG (王卫东)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博士。 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 Sidley Austin( 盛德律师事务所 ) 芝加哥总部律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 MBA 项目访问教授,北京德 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德 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 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经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 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研究中心主任 。 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 教授。 2 、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士,监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 稽核、党办主任、 信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历任北京石油交易所交易部副 经理,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计财部会计、企管部企业管理岗,中海石油总 公司平湖生产 项目计财部经理,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部岗位经 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稽核审计部 经理、纪委副书记、合规总监。 Pascal CHARLOT (夏乐博)先生,监事。法国国籍。法国埃夫里大学金 融系硕士、法国国立电信管理学院金融系硕士。现任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 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执行总监、营运总监、第 1 类和第 9 类受规管 活动的负责人员,爱德蒙得洛希尔集团亚太区财务长以及爱德蒙得洛希尔 (瑞士)商务拓展部高级副总裁。历任法国巴黎银行全球 IT 部门客户经理、 法国巴黎银行新加坡 分行项目经理、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第 1 类和第 9 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 康铁祥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稽核部 总经理。历任山东省招远市绣品厂财务科科员,上海浦发银行外汇业务部科 员,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助理风控经理、风控经理、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 张奇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历任沈阳联正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北京致达赛都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部 经理,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程师、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 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杨皓鹏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海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 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 2017 年 7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 理, 2017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2017 年 11 月起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 宋宇先生, 常务 副总经理。复旦大学数理统计专业学士,经济师。历任 无锡市统计局秘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 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 2004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 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期间 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 理 , 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0 月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 ), 2015 年 4 月至今任本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杨皓鹏先生, 代理督察长。简历同上。 4 、基金经理 许定晴女士,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 2004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 任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 理、研究总监,现任代理投资总监、投资副总监。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至今 任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至今任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中海 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1 月至 今任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含嫣女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澳大利亚择富 集团信贷分析师、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 2013 年 11 月 至 2017 年 3 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中心助理债券研究员、债券分析 师、基金经理助理。 2017 年 6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投研中心基金经理助 理, 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中海中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中海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生效,历任基金经理如下表: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左剑 2015 年 5 月 26 日 - 2016 年 2 月 3 日 左剑、于航、江小震 2016 年 2 月 4 日 - 2016 年 7 月 28 日 左剑、于航、江小震、许定晴 2016 年 7 月 29 日 - 2017 年 7 月 13 日 江小震、许定晴 2017 年 7 月 13 日 - 2017 年 7 月 27 日 许定晴、王含嫣 2017 年 7 月 28 日 - 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皓鹏先 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代 理督察长。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投资总监、投资副 总监、基金经理。 夏春晖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首席策略 分析师、基金经理。 江小震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蒋佳良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 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 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 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 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 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体系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 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 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 、风险管理的理念和 文化 ( 1 )以最大程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己任。 ( 2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 3 )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 4 )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 5 )制度建设是基础。 ( 6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3 、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财产 、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董事会负责 控制公司整体运营风险;二、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领导 及政策决定;三、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业务风险进行日常管理;四、各职能部 门负责对各自业务活动中潜在的风险通过执行制度进行控制。 ( 1 )董 事会应充分重视风险控制。通过批准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制 度和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已具有了管理其面临的所有风险所需的必要系统、 运作制度和控制环境,并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管理层 的风险控制工作发挥更权威的监督作用。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 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 对风险的最终控制。 ( 2 )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风险控 制进行决策和协调,是公司日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责 主要有: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审定公 司的业务授权方案的 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并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审 议公司其他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 ( 3 )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和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 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 ( 4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 动)进行合规控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 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 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 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 5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在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 定、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并督导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5 、监督机构的合规检查作用 公司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公司督察长 和监察稽核部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控制。 其中,审计与合规委员会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督察长工作报告和监察稽核报 告,检查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和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运作的监督工 作,从而加 强董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监督。 督察长是董事会常设的执行监督职能的岗位,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 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 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动) 进行合规性检查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 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 得到贯彻和执行。 6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 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 内部监控。 (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 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 2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 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环节。 ( 3 )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权 益。 ( 4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 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 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 5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 控防线 : 1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 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 相互监督 制衡; 3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 6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 7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 8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各部门职能与授权范围来完成; ( 9 )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财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 的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 分别核算; ( 10 )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 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 11 )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 12 )公司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 13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 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 1997 年 04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拾捌亿玖仟玖佰柒拾玖万肆仟零捌拾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 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2 】 1432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贺碧波 电话: 0574 - 89103198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7 年 6 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63 人,平均年龄 29 岁, 100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 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券投资基 金资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 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 服 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 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 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 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 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 7 年 6 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 44 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规模 704 亿元 。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 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 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 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 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 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 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 理人 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 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 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 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 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 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 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 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 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 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 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 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 负责审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 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 资运作。利用 “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 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 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 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 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 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 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 发 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中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 - 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 - 2908 室及 3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皓鹏 电话: 021 - 68419518 传真: 021 - 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9788 (免长途话费)或 021 - 38789788 公司网址: www.zhfund.com ( 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218 负责人:李想 电话: 010 - 66493583 传真: 010 - 66425292 联系人: 郑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 www.zh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托管部门联系人 :贺碧波 电话: 0574 - 89103198 传真: 0574 - 89103213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 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办公地址: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 0510 - 82831662 传真: 0510 - 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公司网址: www.glsc.co m.cn (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 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 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许梦园 电话: 400 - 8888 - 10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 400 - 8888 - 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65182261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 7 )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 苏州 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层 办公地址: 江苏省 苏州 工业园区翠园路 1 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层 法定代表人: 范力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 :05 12 - 33396288 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 - 38676161 传真: 021 - 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666/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 9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 户 服 务 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1 0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 七 路 86 号 23 层经纪业务总部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1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 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 网址: www.zts.com.cn ( 1 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 0755 - 23838751 传真: 0755 - 824850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888 公司网址: www.firstca pital.com.cn ( 1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022 - 28451861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 www.bhzq.com ( 14 )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 东 城根上街 95 号 6 、 16 、 17 楼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 网址: www.gjzq.com.cn (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 010 - 83252182 传真: 010 - 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889 - 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热线: 95 360 邮编: 130119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 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 电话: 400 - 888 - 8993 公司 网址: www.dxzq.net .cn ( 1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 - 6604 5529 传真: 010 - 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 金网网址: www.jjm.com.cn ( 2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 0532 - 85022326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 2 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 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 0755 - 23953913 传真: 0755 - 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2 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 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 028 - 86135991 传真: 028 - 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和 4008 - 888 - 818 公司网址:http://www.hx168.com.cn (2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2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660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sec.com (25)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一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文化创新工场四层 404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李美 电话:010-68292940 传真:010-68292964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2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刘聪慧/徐晓荣 电话:010-58170905/010-58170876 传真:010-5810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 27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 075 5 - 83655588 传真: 0755 - 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2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