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双债加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1月)

时间:2018年01月09日 11:31:42 中财网
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4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双债加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62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5月27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
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
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和基金业绩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
日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
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
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
派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
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
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
产管理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
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
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
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祝松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市分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投资及理财产品组合投资管理;招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
部,担任代客理财投资经理,从事人民币理财产品组合的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1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02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02月担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03月担任鹏华产业
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3月担任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担任鹏
华丰华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2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担
任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担任鹏华丰茂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2月担任鹏华丰盈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担任鹏华丰惠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担任鹏华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任鹏华永安定期开
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5月担任鹏华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祝松先生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4年02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02月担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03月担任鹏华产业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2月担任鹏华丰华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2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6月担任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6月担任鹏华丰茂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担任鹏华丰盈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担任鹏华丰惠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担任鹏华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永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5月担任鹏华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3年05月至2016年10月 初冬先生

2015年03月至本更新招募书截止日 祝松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 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6,019.1447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 6622 369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
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
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18年来,北京
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
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
中心城市设立30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
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


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
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7年6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2.24万亿元,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11.55亿元。成
本收入比21.02%,不良贷款率1.18%,拨备覆盖率为237.03%,资本充足率11.13%,各项经
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价值排名中国区域性发展银行首位,品牌价值达
365.86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73位,连续四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被誉为
中国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银行。20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
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向社会捐助超过1亿元,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
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
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
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
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受尊敬银行”、
“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
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
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
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
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
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
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
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
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
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
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
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
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
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
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001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吴群莉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930 室

法定代表人:张利国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930 室

联系电话:(010) 66553388;(0755)23993388

传真:(010) 66555566;(0755)86186205

联系人:张清伟


经办律师:张清伟、殷长龙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企业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
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侧重双债,双债是指企业债和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其
中企业债为广义上的企业债,包括企业所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双
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
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
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
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之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
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
础上,以企业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企业债收益率受信用
利差曲线变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首先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情况,其次分析标的债
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
确定本基金企业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企业债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最新信用级别所对应的
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
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企业债进行投资。


(2)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其他相关因素的研判调整组合久期。如果预期


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
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一,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
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
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
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
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
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
更多的安全边际。


(5)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
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6)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或含赎回或回售权的债券等,这类债券赋予债
权人或债务人某种期权,比普通的债券更为灵活。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具有债权的属性,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可转债到期,得到本金与利息收益;也
具有期权的属性,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因此,可转债的价格由债权
价格和期权价格两部分组成。


本基金将采用专业的分析和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可转债的久期、票面利率、风险等债
券因素以及期权价格,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获得超额收益。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这类债券基本情况进行研究的同时,重点分析附权部分对债券估值的影响。


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将按照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权证部分将在可交易
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
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
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
并获取超额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以精选个股为主,发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从定量
和定性两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潜力。


定量方面综合考虑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包括净资产与市值比率
(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ashflow-to-price)以及销售收入/
市值(S/P)等价值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收益增长率以及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率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多种因素,精选流
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货币利率之一,反映了居民闲置资金
在银行存入三年定期存款所能获得的年收益率,扣除利率税后为实际可得收益率。该利率
可反映本基金目标客户群体风险收益偏好,可以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
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0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1,226,777.99

16.93



其中:股票

11,226,777.99

16.9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1,373,153.47

77.47



其中:债券

51,373,153.47

77.4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02,390.49

3.92

8

其他资产

1,107,066.25

1.67

9

合计

66,309,388.2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7,040.00

0.07




C

制造业

7,137,545.49

10.9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288.00

0.00

J

金融业

1,703,966.00

2.61

K

房地产业

26,250.00

0.0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6.0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1,132.50

3.54

S

综合

-

-



合计

11,226,777.99

17.21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145

中金环境

178,360

3,017,851.20

4.63

2

002343

慈文传媒

45,950

1,778,724.50

2.73

3

603686

龙马环卫

47,400

1,552,350.00

2.38

4

002518

科士达

77,000

1,353,660.00

2.07

5

601336

新华保险

13,600

770,712.00

1.18

6

601600

中国铝业

74,000

560,180.00

0.86

7

000001

平安银行

50,000

555,500.00

0.85

8

300133

华策影视

48,800

532,408.00

0.82




9

601688

华泰证券

16,700

377,754.00

0.58

10

600038

中直股份

7,400

323,454.00

0.5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2,994,300.00

4.5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4,002,997.50

67.4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375,855.97

6.7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1,373,153.47

78.7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4304

PR合川投

100,000

6,086,000.00

9.33

2

122388

15华泰
G1

60,450

6,024,447.00

9.23

3

122366

14武钢债

60,000

5,986,800.00

9.18

4

122873

10通经开

50,240

5,029,526.40

7.71

5

124028

PR诸城投

60,000

3,664,800.00

5.6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无。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无。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15华泰G1的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华泰证券”)分别于2016年11月29日和2017年1月2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证券发行人,认为华
泰证券作为中国证监会BBB级综合类证券公司,行业地位较为突出,经营较为稳定,上述
行政措施中涉及的问题不会对华泰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重大影响。上述行
政监管措施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
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6,998.6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40,067.6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07,066.2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20001

16以岭EB

807,397.00

1.24

2

113011

光大转债

679,662.00

1.04

3

113009

广汽转债

506,840.00

0.78

4

128010

顺昌转债

297,705.87

0.46

5

110033

国贸转债

264,621.60

0.41

6

132004

15国盛EB

232,049.50

0.36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


1

300145

中金环境

3,017,851.20

4.63

重大事项

2

601600

中国铝业

560,180.00

0.86

重大事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3年05月27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
12月31日

-0.30%

0.09%

3.75%

0.02%

-4.05%

0.07%

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14.02%

0.14%

6.22%

0.02%

7.80%

0.12%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17.36%

0.41%

5.37%

0.02%

11.99%

0.39%

2016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1.04%

0.32%

4.76%

0.02%

-3.72%

0.30%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9月30日

4.25%

0.21%

3.55%

0.01%

0.70%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9月30日

40.53%

0.28%

23.65%

0.02%

16.88%

0.2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8%

0.32%

100万≤ M <500万

0.4%

0.12%

M≥ 5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30天

0.75%

30天≤T<3个月

0.5%

3个月≤T<6个月

0.3%




6个月≤T<1年

0.1%

T≥1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
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和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八部分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九部分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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