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能达: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调整的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10日 19:01:0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0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调整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了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
华验字[2016]第4842000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
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珠海华润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广东
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等8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
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布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未有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调整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以下简称“LTE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7,349.8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LTE项目募集资金
实际累计投入62,546.18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330.9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4.5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0000100000173560

127.76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744567660348

36.56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44250100000800000704

20.24

合计

184.56



为提高支付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公司拟在LTE项目的募集资金现有银行专项账
户之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将公司原暂借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20000100000173560)的募集资金4,950万元归还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账号:44250100000800000704);


2、将公司原暂借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20000100000173560)的募集资金950万元归还到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募集
资金专户储存(账号:744567660348)。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措施

1、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进行调整是为了合理的安排募集资金使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调整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公司会严格把控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决策、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调整后,公司将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
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加强募集资
金的监督和管理。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
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进行调整是为了合理的
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进行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募
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在现有专户间进行调整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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