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雅克科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天衡专字(2018)00003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天衡专字(2018)0000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7223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作为江苏雅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会计师,我们对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0. 申请材料显示:1)各个报告期末,科美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492.65万元、13,539.78万元和16,682.55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 7,739.42万元、8,508.99万元和7,880.19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92%、61.17%和118.22%。2)科美特的主要产品是 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气体,目前公司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和代理为辅的销 售模式。请你公司:1)结合科美特报告期末内的营业收入情况、主要客户的 信用政策及实际回款情况等,补充披露科美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个报告期末,科美特前 五大客户的名称、各个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3)以列表形式补 充披露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金额、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确认 原则;补充披露不同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收入成本确认政策是 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4)结合主要客 户实际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实际账龄情况、科美特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等,补充披露科美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 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结合科美特报告期末内的营业收入情况、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实 际回款情况等,补充披露科美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水平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科美特各期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实际回款情况 2017年1-6月主要客户营业收入、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应收余额 截至2017年10 月31日回款情况 期后回款 占比 1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40,780,348.56 35,256,861.06 29,686,439.82 84.20% 2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28,395,556.44 27,444,236.91 16,917,198.20 61.64% 3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16,373,368.47 8,935,101.66 8,721,025.66 97.60% 4 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13,773,888.88 2,308,140.00 125,450.00 5.44% 5 Stallion Enterprises 13,547,376.07 - - - 6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2,293,779.47 18,316,831.30 11,772,881.28 64.27% 7 山东电工电气日立高压开关有 限公司 9,929,888.89 14,006,283.00 6,601,100.00 47.13% 8 ABB集团 8,793,477.54 8,361,060.42 8,192,962.21 97.99% 9 上海昭和化学品有限公司 8,497,338.32 4,636,291.04 4,636,291.04 100.00% 10 Electronic Fluorocarbons,LLC 5,194,391.05 347,259.00 347,259.00 100.00% 合计 157,579,413.68 119,612,064.39 87,000,607.21 72.74% 2017年1-6月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11,961.20万元,占期末余额16,682.55 万元比例为71.70%。截至2017年10月31日,回款金额为8,700.06万元,期 后回款占比72.74%。 2016年主要客户营业收入、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应收余额 截至2017年6月 30日回款情况 期后回 款占比 1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71,014,836.46 27,955,960.20 26,596,016.76 95.14% 2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56,803,462.39 28,815,867.46 28,709,432.46 99.63% 3 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5,481,410.26 2,948,990.00 2,948,990.00 100.00% 4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20,805,098.24 10,646,053.07 10,568,177.07 99.27% 5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8,302,850.15 13,042,791.99 9,984,341.54 76.55% 6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9,888,378.62 1,375,854.94 1,375,854.94 100.00% 7 ABB集团 9,004,889.86 4,057,430.75 4,057,430.75 100.00% 8 西安华宇橡塑有限公司 8,013,435.04 4,034,130.00 4,034,130.00 100.00% 9 北京绿菱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6,861,774.64 1,039,790.86 834,790.86 80.28%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应收余额 截至2017年6月 30日回款情况 期后回 款占比 10 DAESUNGINDUSTRIAL GASES CO.,LTD 6,773,045.36 557,734.80 557,734.80 100.00% 合计 232,949,181.03 94,474,604.07 89,666,899.18 94.91% 2016年度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9,447.46万元,占期末余额13,539.78万 元比例为69.78%。截至2017年6月30日,回款金额为8,966.69万元,期后回 款占比为94.91%。 2015年主要客户营业收入、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应收余额 截至2016年6月 30日回款情况 期后回 款占比 1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61,558,741.94 45,098,079.48 41,932,848.64 92.98% 2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47,482,042.46 22,456,357.48 20,797,768.28 92.61% 3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23,839,846.90 7,122,084.75 7,122,084.75 100.00% 4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6,470,724.78 10,171,269.10 9,035,643.10 88.83% 5 北京绿菱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12,545,551.71 1,601,524.67 1,601,524.67 100.00% 6 ABB集团 10,163,497.36 9,227,240.74 9,167,328.32 99.35% 7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10,048,057.79 8,027,237.85 8,027,237.85 100.00% 8 通用电气公司 6,641,146.83 1,642,400.93 1,642,400.93 100.00% 9 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798,974.36 4,765,829.76 4,765,829.76 100.00% 10 Electronic Fluorocarbons,LLC 5,648,906.33 - - - 合计 200,197,490.47 110,112,024.76 104,092,666.30 94.53% 2015年度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11,011.20万元,占期末余额14,492.65万 元比例为75.98%。截至2016年6月30日,回款金额为10,409.27万元,期后 回款占比为94.53%。 (二)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科美特主要客户多为大型央企、重点电力施工企业及上市公司,信用状况 良好,同时对供应商信用政策提出较高要求;科美特报告期内经营现金流较好, 无任何金融机构借款,因此科美特在实际经营中会根据客户信用状况、采购规 模、合作关系等多种因素给予客户较为灵活的信用政策,一般情况下收款周期 为3-6个月。 (三)应收票据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科美特的应收票据余额主要明细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2017年6月30日票据 余额 2016年12月31日票据 余额 2015年12月31日票 据余额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23,010,320.50 24,619,127.00 22,631,037.66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15,400,000.00 25,777,979.04 22,230,850.00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13,624,050.40 8,140,000.00 9,454,000.00 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8,410,055.20 14,948,635.03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903,593.42 2,398,098.97 4,086,420.00 合计 64,348,019.52 75,883,840.04 58,402,307.66 占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例 81.66% 89.18% 75.46% 科美特主要客户多为大型央企、重点电力施工企业及上市公司,其向供应 商支付采购款多采用票据进行结算。 (四)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科美特主要客户主要包括泰开集团、平高集团、西电集团和上海思源等国 内大型电气设备制造商,大型客户对供应商信用政策要求较高,收款周期一般 为3-6月,随着销售规模上升,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科美特主要客户 经营状况良好,信用情况良好,期后回款状况良好,且历史上不存在无法收回 货款形成损失的情况。 科美特的主要客户多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故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处于较 高水平。 综上所述,科美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水平较高具有合理性。 二、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个报告期末,科美特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各 个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内,科美特的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应收账款余额 2017年1-6 月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40,780,348.56 35,256,861.06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28,395,556.44 27,444,236.91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16,373,368.47 8,935,101.66 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13,773,888.88 2,308,140.00 Stallion Enterprises 13,547,376.07 - 合 计 112,870,538.42 73,944,339.63 2016年度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71,014,836.46 27,955,960.20 报告期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应收账款余额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56,803,462.39 28,815,867.46 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5,481,410.26 2,948,990.00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20,805,098.24 10,646,053.0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8,302,850.15 13,042,791.99 合 计 192,407,657.50 83,409,662.72 2015年度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61,558,741.94 45,098,079.48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47,482,042.46 22,456,357.48 泰开集团有限公司 23,839,846.90 7,122,084.75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6,470,724.78 10,171,269.10 北京绿菱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12,545,551.71 1,601,524.67 合 计 161,896,907.79 86,449,315.48 三、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金额、销售收 入占比、销售收入确认原则;补充披露不同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确认时 点,收入成本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销售收 入的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直销、经销和代理的销售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科美特各期直销、经销和代理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型 2017年1-6月 占比 2016年 占比 2015年 占比 直销 150,502,084.90 76.79% 260,156,837.01 75.93% 218,096,881.48 75.28% 经销和代理 45,483,067.26 23.21% 82,482,016.10 24.07% 71,600,160.29 24.72% 合计 195,985,152.16 100.00% 342,638,853.11 100.00% 289,697,041.77 100.00% (二)不同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及收入确认时点 科美特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 现。 1、直销模式 科美特与国内主要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针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一般约定: “卖方将订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办妥验收手续后,订货品的所有权从 卖方转至买方。”直销模式下确认收入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买方为原则。销售收入以产品已经发出并经对方验收,取得经对方确 认的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确认以对方收货并验收合格的时点为确 认销售收入时点。 2、经销和代理模式 科美特与国内经销代理客户签订合同针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一般约定:“买 受人在标的物到货前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在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买 受人或买受人指定的人签收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销售收入以 产品已经发出并经对方验收,取得经对方确认的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收入确认以对方收货并验收合格的时点为确认销售收入时点。 科美特与国外经销代理客户主要签订订单,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为原则,一般为货物报关出口或将货运提单交付买方后 确认收入实现。收入确认以出口报关日期或货运提单日期为确认销售收入时 点。 综上所述,科美特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 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核查 针对科美特是否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审计人员进行了以下核查: 1、根据收入明细账,抽查客户的订购单/合同、发货单、验收单据、报关 单、提货单及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并关注订购单/合同约定供货日期、 发货日期与验收单据日期的勾稽关系,经核查,相关收入均计入了正确会计期 间。 2、对报告期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交易金额进行函证: (1)选取报告期各期销售金额并从高至低排序,然后从高至低选取发函客 户并将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销售客户包含其中,针对上述客户实施了函证程序; (2)保持对函证过程的控制,包括独立发出函证、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回函 并进行查验; (3)编制回函清单及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回函不 符以及未回函的情况,实施了函证替代程序,包括:检查与交易有关的原始凭 证,如购销合同、购销订单、发票、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检验出库单据以及 期后收款记录等,验证与其相关的真实性。 (4)报告期内,函证及回函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报告期交易金额 195,985,152.16 342,638,853.11 289,697,041.77 发函金额 139,374,094.24 254,982,685.93 202,627,289.10 回函确认金额 117,595,486.04 207,574,325.97 180,874,472.64 发函比例 71.11% 74.42% 69.94% 回函比例 84.37% 81.41% 89.26% 报告期各期未回收的函证均已实施替代程序,经核查,科美特报告期收入 均是真实发生,并已计入了正确会计期间。 3、抽取主要客户的订购单/合同进行穿行测试,检查发货单、验收单据、 报关单、提货单、发票、收款单据等原始单据,经核查,相关收入均计入了正 确会计期间。 4、对报告期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测试。报告期各期末,按照重要性原则随 机选取截止日前、截止日后30日一定金额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经核查,相 关收入均计入正确会计期间。 (四)核查意见 综上,科美特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收 入,并在收入实现同时,按照加权平均法结转相应的产品成本,科美特收入成 本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实施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相关核查程 序,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四、结合主要客户实际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实际账龄情况、 科美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补充披露科美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一)科美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法 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根据其账龄按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至2年 20% 20% 2至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款项实际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科美特的应收款项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账龄 2017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60,974,484.96 8,048,724.26 5.00% 1至2年 4,438,817.04 887,763.41 20.00% 2至3年 1,412,195.50 706,097.75 50.00% 3年以上 合计 166,825,497.50 9,642,585.42 5.78% 账龄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29,669,827.48 6,483,491.37 5.00% 1至2年 5,136,482.12 1,027,296.42 20.00% 2至3年 591,521.80 295,760.90 50.00% 3年以上 合计 135,397,831.40 7,806,548.69 5.77% 账龄 2015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41,437,300.53 7,071,865.03 5.00% 1至2年 3,064,918.30 612,983.66 20.00% 2至3年 295,250.01 147,625.01 50.00% 3年以上 129,026.81 129,026.81 100.00% 合计 144,926,495.65 7,961,500.51 5.49%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科美特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492.65万元、13,539.78万元、16,682.5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796.15万元、780.65万元、964.26万元。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来看,科美特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的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 龄 多氟多 [002407.SZ] 杭氧股份 [002430.SZ] 凯美特气 [002549.SZ] 巨化股份 [600160.SH] 科美特 1年以内 5.00% 4.00% 5.00% 5.00% 5.00% 1至2年 20.00% 8.00% 10.00% 10.00% 20.00% 2至3年 50.00% 20.00% 30.00% 20.00% 50.00% 3至4年(3年以上) 100.00% 50.00% 50.00% 60.00% 100.00% 4至5年 50.00% 5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注:凯美特气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科美特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 5.00%、20.00%、50.00%、100.00%,等于或大于可比上市公司同等账龄应收 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坏账计提政策谨慎合理。 (四)科美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科美特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国有企业、国内上市公司以及与公司多年业 务往来的客户,这些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良好,信用情况良好,支付保障水平较 高,回款风险较低,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内,科美特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95.00%以上,账期 较短、期后回款状况良好,且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按谨慎的坏账政策充分计提了 坏账准备。 此外,对比分析同行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科美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更为谨慎,不存在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科美特 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五、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美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水平较高具有合 理性;科美特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收入和成本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不存在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科美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1.申请材料显示:各个报告期末,科美特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839.59万 元、4,797.85万元、5,624.02万元。存货主要构成为包装物和原材料。科美特 的主营产品为特种气体,特种气体出售时需要使用压力容器作为包装物,故 各个报告期期末包装物占存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重超过50%。请你公司:1) 结合科美特原材料采购周期和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主要客户订单要求的供 货周期、科美特现有的生产能力、现有在手订单情况、与原材料供应商的合 作关系等;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标的资产存货构 成和存货水平的合理性。2)结合科美特主要产品的特性,补充披露科美特各 个期末存货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方法、盘点过程、盘点结论。3) 结合科美特主要产品特点,进一步补充披露科美特包装物水平的合理性,与 库存商品水平的匹配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结合科美特原材料采购周期和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主要客户订单 要求的供货周期、科美特现有的生产能力、现有在手订单情况、与原材料供 应商的合作关系等;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标的资 产存货构成和存货水平的合理性 (一)科美特报告期期末存货构成及存货水平 科美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构成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061.49 18.88% 871.09 18.16% 731.80 19.06% 在产品 411.24 7.31% 153.18 3.19% 314.09 8.18% 库存商品 504.13 8.96% 162.35 3.38% 327.46 8.53% 发出商品 451.15 8.02% 678.72 14.15% 471.02 12.27% 包装物 3,196.01 56.83% 2,932.50 61.12% 1,995.22 51.96% 合计 5,624.02 100.00% 4,797.85 100.00% 3,839.59 100.00% (二)从采购周期、供货周期以及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角度说明科美特存 货构成及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美特原材料采购周期及供货周期、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主要 影响科美特存货中的原材料水平及结构,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构成、采购周期及合作关系 (1)原材料构成 科美特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其他材料和生产耗用材料两类。 其他材料包括镍板、铜排和钢板等材料,这些材料主要用于生产设备部件 的正常耗用和更换。其他材料通常为一次采购、一次发货入库,并且单位价值 相对较高,耗用速度较慢,故在原材料余额中的占比较高,约为70%-80%。 科美特生产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工业氢氟酸、硫磺和制氟碳板,这些材料 尽管每年的耗用量较大,但由于通常采用一次采购、分期分批发货入库的采购 模式,主要考虑到供应商的资质良好,故库存余额相对较低,在原材料余额中 的占比20%-30%。 (2)采购周期及供应商关系 科美特报告期内生产耗用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①工业氢氟酸 工业氢氟酸用于电解制氟,系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科美特采取大宗采购 方式定期向供应商采购。科美特为锁定采购价格,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 成本的短期影响,通常采取预付的形式锁定价格,供应商分批送货方式。 ②硫磺 硫磺的供应商主要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 油气矿。科美特通常与该供应商在上年末签订《年度销售总协议》,科美特根 据次月生产需求,于当月和供应商签订《硫磺购销确认单》,确认次月的购货 数量与金额。科美特在提货前一次性支付货款。 ③制氟碳板 碳板的供应商主要为吉林科工碳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碳板供应 商,其提供的碳板是根据科美特的生产需求专门定制的。一般情况下,科美特 每年与供应商签订一次性大额《买卖合同》,供应商通常每两个月向科美特供 货一次,每次供货可供科美特维持一季度的生产耗用。 科美特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长期稳定。经核查,科美特与工业 氢氟酸的供应商贵州瓮福,自2009年开始合作至今;科美特与硫磺的供应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通过中间商或直 接采购的方式,自2009年合作至今;科美特与制氟碳板的供应商吉林科工碳 业有限公司,自2007年合作至今。科美特在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就采购产 品交付、产品质量、货款交付等方面,未发生过重大纠纷或诉讼。根据供应商 的反馈,认为双方合作关系良好且稳定。 2、原材料供货周期及合理性分析 生产耗用量较大的工业无水氢氟酸等原材料,由于供应商的供货周期短暂 且供应量稳定,通常1-2天会发货一次,故科美特的库存量不高,其余额通常 保持在维持科美特3-4天生产所需的水平;逢节假日期间,为了避免因运输管 制带来的影响,通常会将这些原材料的库存增加至8-15天的保有量。按照氢氟 酸2016年采购总金额约4,000万元计算,氢氟酸库存金额约为160万元,符合 生产耗用材料占原材料的比例。 科美特原材料中其他材料,包括镍板、铜排和钢板等材料,这些材料多为 定制生产,用于电解槽内的正常耗用。基于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采购价格和 其他材料易于储存等多方面考虑,一次性采购量较大,但耗用速度较慢,2016 年至2017年科美特采购镍板约1,000万元,导致其他材料占原材料的比重较大。 (三)从现有的生产能力与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的角度说明存货结构及水 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美特现有的生产能力与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主要影响科美特 存货中的在产品水平及结构,具体分析如下: 1、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生产周期 目前科美特具有年产8,500吨六氟化硫和1,200吨四氟化碳的生产能力。 科美特主要产品为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这两种产品的产能可以相互转 化。科美特生产计划的制定过程为:公司根据上一年度签订的大宗合同数量, 以及企业制定的年度销售计划来确定当年的生产规模;采取“以销定产”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氟化碳的生产计划,剩余产能用于生产六氟化硫。 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的生产,与一般化工类企业具有类似的生产特点,即 连续化生产,通常以一段时间生产的产品作为一个批次进行管理。六氟化硫生 产过程中,每24个小时生产的产品作为一个批次,进行充装入库;四氟化碳 生产过程中,每6个小时生产的产品作为一个批次,进行充装入库。一般而 言,六氟化硫从充装到检测合格入库,最快需要24小时,根据质检人员工作安 排通常为1-4天;四氟化碳从充装到检测合格入库,最快需要24小时,根据质 检人员工作安排通常为1-4天。 2、合理性分析 科美特的在产品为生产系统中的在制品和从生产环节输出后已经充装、但 尚未检测合格入库的待检品。待检品的生产周期基本上为1天左右,待检周期 则与检查人员工作安排、订单的紧急程度等有关,通常为1-4天左右。在制品 则根据生产原材料的领料、耗用、产出等情况估算,通常为2天左右的生产量。 综合来看,科美特的在产品余额大约为5-6天的平均日产量。 按照科美特每天可生产六氟化硫26吨和4吨四氟化碳,结合科美特产品价 格、毛利率水平估算,科美特的在产品水平基本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 (四)从历史期产销率、现有在手订单情况和主要客户订单要求的供货周 期说明存货构成和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美特历史期产销率、现有在手订单情况和主要客户订单要求 的供货周期主要影响科美特存货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水平及结构,具体分 析如下: 1、产销率和在手订单 报告期内,由于下游客户对于科美特产品的高度认可,科美特的产品产销 率较高,具体如下: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六氟化硫产销率 100.45% 99.64% 95.49% 四氟化碳产销率 87.69% 97.26% 94.21% 截至本反馈意见出具日,科美特的2018年在手订单中,六氟化硫的订单 数量为3,259.20吨,四氟化碳的订单数量为7.5吨。根据历史期的合同签订时 间,预计2018年初,随着下游客户开始启动招标程序,实际订单数量将逐步 增加。 2、主要客户的供货周期 根据平高集团、西电集团、泰开集团、新东北和思源电气等主要客户订单 的具体要求,特大型订单客户要求的供货期一般为15日左右,普通订单的供 货期一般为7-10天,加急订单的供货期一般为3-4天。由于科美特的库存商品 存在一定库存量,其收到订单到发货时间一般为1-2天。根据实际交货地点, 物流运输时间通常为2-7天。综合来看,主要客户订单要求的供货周期在3-15 天内,科美特实际的供货周期在3-8天内;考虑到六氟化硫产品运送地点通常 为电力设备项目施工现场,备货发货时间受项目进度、气候气温、节假日等因 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3、合理性分析 科美特的库存商品为检测合格入库的商品。库存商品的余额与生产能力和 订单数有关。由于科美特产品受下游客户的认可度较高,订单数量有充分保证, 产销率较高,故科美特的库存商品余额总体水平较低。考虑到客户发出订单的 时间存在小幅波动,科美的库存商品余额也存在小幅波动,通常为5-9天的日 产量。 科美特的发出商品为已经发货且客户尚未验收的产品。科美特在手订单数 量充裕,其备货发货周期较短,故科美特的库存商品余额总体较低,随着具体 订单备货和发运安排的时间有所波动。由于六氟化硫产品运送地点通常为电力 设备项目施工现场,备货发货时间受项目进度、气候气温、节假日等因素的影 响,不一定能及时签收收货单,导致科美特发出商品余额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综合来看,科美特的发出商品余额,与供货周期3-8天的累计日产量基本一致。 另外,由于科美特的库存商品量较低,当面对客户发出加急订单时,科美 特将通过加班加快检测入库、加速发货的方式来应对,这种方式可能造成短期 内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量降低、而发出商品的量增加。2016年12月31日,科 美特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较同期更低,而发出商品的量较高,即由于前述原因 造成。 (五)包装物结构及水平的合理性分析 科美特的包装物为特种气体充装需要的钢瓶。在科美特产能和实际产量较 高的情况下,由于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余额相对较低,包装 物在存货中的占比相对较高。具体分析请见本题回复“三、结合科美特主要产 品特点,进一步补充披露科美特包装物水平的合理性,与库存商品水平的匹配 性”。 (六)从同行业可比公司角度说明科美特存货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美特及可比公司的存货水平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存货金额 存货/资产 总额 存货金额 存货/资产 总额 存货金额 存货/资 产总额 杭氧股份 91,604.44 9.05% 79,314.10 8.00% 78,667.46 8.08% 凯美特气 979.04 0.86% 750.72 0.65% 1,221.73 1.02% 多氟多 77,173.56 12.45% 56,512.61 10.75% 43,330.84 11.33% 巨化股份 94,209.88 7.22% 63,841.30 5.38% 78,202.63 8.51% 科美特 5,624.02 8.78% 4,797.85 8.41% 3,839.59 7.48% 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科美特的存货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在7%-9% 之间,变动幅度较小,与杭氧股份、多氟多和巨化股份的存货水平较为接近。 凯美特气的存货水平,明显低于科美特及其他可比公司,主要与产销率较高、 发货频率高等原因相关。 通过与可比公司存货水平比较,可以看出报告期内科美特的存货水平具有 合理性。 综上所述,结合上述角度,科美特期末的存货水平及构成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科美特主要产品的特性,补充披露科美特各个期末存货的盘点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方法、盘点过程、盘点结论 (一)科美特存货相关的管理制度 科美特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包装物。公司 建立《存货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 行实地盘点,具体为:月末由仓库、物流部、生产部对主要原材料、库存商品 全面盘点,其他材料抽查盘点,由财务部门进行抽查;年(中)终,由财务部 门及公司各部门,实施全面盘点存货资产。此外,公司制定的《存货盘点计划》 对盘点责任人、职责分工、产品特性及盘点方法、盘点过程中注意事项、盘点 报告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二)科美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盘点方法和过程 1、原材料 科美特原材料主要为氢氟酸、硫磺、制氟碳板;其他材料包括镍板、铜 排、氟化氢钾等。盘点情况如下: (1)主要材料 氢氟酸为液态气体贮存于800L压力容器罐中,每罐定量储存650公斤。尚 未投入生产的氟化氢,存放于氢氟酸专用仓库;投入生产的氟化氢,放置于车 间现场装置自动监测报警仪器的电子台秤上,以便于实时监测其使用状况。 对于尚未投入生产的氢氟酸,盘点人员逐个清点容器罐数量,在清点完毕 后,随机抽取3-5罐运至电子台秤处称重,以复核其重量。盘点人员根据清点 的容器罐数量计算氢氟酸的总重量。对于已投入生产的氟化氢,盘点人员直接 现场抄录台秤显示的剩余数量。 硫磺为危险化学品的固体物,标准包装为每包净重50公斤,单独存放于 专用仓库。盘点时,盘点人员现场清点硫磺数量(包),计算得出实存总量。 制氟碳板为按特定规格型号定制的,整齐排放于原材料仓库,盘点人员逐 块清点碳板的数量。 (2)其他材料 主要的其他材料为镍板、铜排、氟化氢钾,其中:镍板的盘点方法及过程 参见“制氟碳板”盘点;氟化氢钾为袋装,标准包装为每包净重25公斤,其盘 点方法及过程参见“硫磺”盘点;铜排盘点:根据不同规格型号、摆放区域,盘 点人员进行抽盘,清点其数量并进行称重。 2、在产品 科美特在产品主要为已进行定量充装,仍存放在车间尚未检测入库待检 品。公司划分了专门的摆放区域,并标识为六氟化硫待检区、四氟化碳待检 区。盘点时,盘点人员按区域逐瓶清点各类待检品的数量,并进行加总,再根 据不同型号的压力容器瓶的充装定量计算六氟化硫、四氟化碳的待检重量。 3、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定量充装并检测入库的六氟化硫、四氟化碳气体,公司 在检测后将其存放于成品仓库中。盘点时,盘点人员随机抽查产品的质检报 告,与库存台账进行核对,验证产品的种类,再按区域逐瓶清点各类产品的数 量,并进行加总,再根据不同型号的压力容器瓶的充装定量计算六氟化硫、四 氟化碳的重量。对于发出商品,科美特定期与客户对账,并检查发货记录、发 运单。 4、包装物 包装物为储存特气的钢瓶压力容器,报告期各期末包装物包含厂内包装物 及厂外包装物。针对厂内包装物,公司按不同规格型号的钢瓶划分区域进行摆 放,盘点时,盘点人员现场逐个清点,并汇总计算总数量;针对客户处包装 物,主要为已随产品发出在客户那保存尚未返回的钢瓶,由科美特业务人员负 责管理、并与客户定期核对,同时就此事项纳入个人考核。 (三)科美特报告期期末盘点结论 科美特每月末对存货进行盘点,年中及年末进行全面盘点,公司严格按照 《存货盘点计划》实施盘点,存货盘点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公司报告期各 期的盘点报告,除发出保存在客户处存货外,其他存货抽盘比例均为90%以 上,账实核对一致,不存在较大存货盘盈、盘亏情况。综上,科美特存货管理 较好,盘点结果可靠。 (四)存货核查程序 根据科美特的行业特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存货特点进行了如下核查工 作: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的存货盘点制度,访谈了公司财务负责人、仓 库负责人,检查了公司相关存货管理制度,并在存货监盘时观察制定的盘点程 序的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存货的盘点; 2、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盘点记录,并关注实物台账与盘点结果 是否存在差异; 3、关注公司报告期内存放存货的仓库的变动情况,以确定公司的盘点范 围是否完整; 4、2017年6月30日,审计人员对存货进行了实地监盘,具体情况如下: ①取得公司《存货盘点明细表》,复核公司盘点计划; ②在公司盘点存货前,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 经适当整理和排列; ③在监盘过程中,观察和检查了存货的状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残次、毁 损、陈旧、过时的存货; ④在盘点过程中,根据按区域摆放的六氟化硫、四氟化碳产品,随机指定 存放产品的钢瓶,在审计人员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公司专业检测人员从指定的 钢瓶中抽取气体,并通过专用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测,当场出具检测结果; ⑤执行了存货抽盘程序,针对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抽盘 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账面金额(万元) 抽盘金额(万元) 抽盘比例 原材料 1,061.49 863.12 81.31% 在产品 411.24 262.76 63.89% 库存商品 504.13 336.59 66.77% 发出商品 451.15 包装物 3,196.01 1,128.46 35.31% 合计 5,624.02 2,590.93 46.07% ⑥存货盘点结束后,取得并复核盘点结果汇总记录,与账面记录核对。 ⑦根据监盘数实施了存货倒推程序,将监盘时点数据倒推至报告期各期 末。 5、实施的其他程序 (1)针对公司发出商品未实施抽盘的实际情况,审计人员实施了函证的替 代程序,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金 额 发函金 额 回函金 额 回函比 (%) 账面金 额 发函金 额 回函金 额 回函比 (%) 账面金 额 发函金 额 回函金 额 回函比 (%) 发出 商品 451.15 286.42 277.90 97.03 678.72 412.39 351.19 85.16 471.02 315.06 289.33 91.83 (2)科美特公司包装物主要为钢瓶,数量众多,单个价值较低,随着产品 最终使用地分散在项目现场和公司厂区内,实施抽盘难以达到较高的覆盖率。 针对该情况,审计人员结合客户的业务特点,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①获取科美特报告期按具体客户名称详细登记的存放于客户处的包装物台 账、并随机抽取公司发出及回收的原始单据与台账进行核对,并进行分析性复 核。 ②审计人员结合客户的特点,选取了部分客户前往现场就包装物事项进行 了专项访谈,存放于被访谈客户处的包装物余额约占2017年6月30日包装物 余额的45.00%。访谈内容包括:针对科美特存放客户处钢瓶日常管理、钢瓶存 放数量、结算方式等,客户相关人员对于访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并签字 确认了访谈记录。 6、核查结论 经核查,科美特存货管理较好,账实一致,不存在较大存货盘盈、盘亏情 况。 三、结合科美特主要产品特点,进一步补充披露科美特包装物水平的合 理性,与库存商品水平的匹配性。 科美特六氟化硫及四氟化碳都属于特种气体,其中六氟化硫是电解产生的 氟气与硫磺在高温下反应制得,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臭、无毒的气体;四 氟化碳通过电解产生的氟气与碳在高温下反应制得,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 臭、不燃的气体,挥发性较高的气体。六氟化硫及四氟化碳产品均需压缩充装 至压力容器(钢瓶)进行储存。 钢瓶不仅需要满足库存商品,还需要满足在产品、发出商品等的储存需 要,因此包装物随着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期末的数量增多同时增 加。另外,因为钢瓶返回时间长,回收的钢瓶需要清洗和检修等原因,为了不 影响连续的生产需要,科美特根据实际生产订单情况,综合考虑钢瓶清洗时 长、生产管理经验,合理估算钢瓶的需求量,购置空瓶以便备用以满足产品的 储存需求。此外,科美特综合考虑成本效益、自有库房容量、资金情况,合理 购进包装物以备公司后续使用。综上所述,科美特包装物水平具有合理性。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美特报告期末存货构成及存货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 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12.申请材料显示,各个报告期末,科美特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分别为 570.92万元、130.01万元、338.53万元;请你公司按照成本费用归集口径,以 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个部门员工人数与职工薪酬费用情况,并结合报告期内 员工人数、业务发展规模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和职工薪 酬费用情况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按照成本费用归集口径,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个部门员工人数与 职工薪酬费用情况 科美特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与员工薪酬相关成本费用主要 包括工资、年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其 中主要为工资和年终奖金。 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单位人均薪酬成本具体情况及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部门 平均人数 薪酬总额 平均年薪酬 归集科目 2017年1-6月 管理部门 35 1,893,766.90 54,107.63 管理费用 生产部门 162 8,309,639.03 51,294.07 生产成本 销售部门 8 435,866.63 54,483.33 销售费用 合计 205 10,639,272.56 51,898.89 2016年度 管理部门 33 3,800,850.22 115,177.28 管理费用 部门 平均人数 薪酬总额 平均年薪酬 归集科目 生产部门 178 18,242,175.21 102,484.13 生产成本 销售部门 7 856,224.66 122,317.81 销售费用 合计 218 22,899,250.09 105,042.43 2015年度 管理部门 33 4,117,249.84 124,765.15 管理费用 生产部门 182 17,713,941.37 97,329.35 生产成本 销售部门 6 736,231.57 122,705.26 销售费用 合计 221 22,567,422.78 102,115.04 注:平均人数=各月人数之和/1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年薪酬水平未有明显异常波动。具体 分析如下: 2016年包含年终奖的平均薪酬水平较2015年略高,主要因为2016年销售 业绩有所增长,年终考核奖金有所增加;2017年1-6月平均薪酬水平比2016 年略低,主要因为公司销售部门的业绩主要在年终考核,2017年1-6月的平均 年薪酬未包含销售部门的年终业绩考核奖金。 二、结合报告期内员工人数、业务发展规模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付 职工薪酬余额和职工薪酬费用情况的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职工薪酬计提与发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发放 期末余额 2017年1-6月 1,300,073.99 10,639,272.56 8,554,069.03 3,385,277.52 2016年度 5,709,188.54 22,899,250.09 27,308,364.64 1,300,073.99 2015年度 4,509,005.62 22,567,422.78 21,367,239.86 5,709,188.54 2015年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包含年终奖443.48万元及12月份工资122.67万 元,该部分工资及奖金在2016年1月全额发放;2016年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主 要为12月份工资125.23万元,2016年度的奖金均于当年度全额发放;2017年 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包含奖金225.62万元、6月工资108.14万元,报告期末尚未 发放。 (二)科美特职工工资及奖金与当地平均工资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1-6月(年化)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2017年1-6月(年化)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当地平均工资 - 61,330.00 57,480.00 科美特人均工资 88,129.28 90,913.05 87,169.86 注:当地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成都市统计局、成都统计公众信息网公布的数据。 科美特人均工资(不含社保)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主要因为公司业绩较好, 人均产值较高。 (三)报告期内职工薪酬费用情况和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美特销售收入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营业收入 平均人数 其中:生产员工平均人数 2017年1-6月 199,616,784.18 205 162 2016年度 347,660,730.74 218 178 2015年度 293,967,902.83 221 182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收入逐年上升,但公司生产员工人数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科美特不断对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优化,调整优化了电 解槽温度控制、电解槽电流电压控制以及电解槽结构等,优化了DCS系统, 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了生产员工人数;科美特于2016年开始提高自 动化控制效率,改变以前人工控制加酸的模式,现场巡检操作人员有所减少。 审计人员查阅了公司薪酬考核制度,核实报告期各期职工薪酬的计提依 据;审计人员按部门随机选取部分职工进行现场访谈,核实薪酬实际发放情 况,以确认薪酬真实和准确;分析报告期职工人数变化情况与薪酬变化的勾稽 关系,并抽取工资表与个人纳税申报表核对;对职工薪酬期后发放情况进行核 查。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美特薪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合理。 13.申请材料显示:各个报告期末,科美特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516.38万元、495.95万元和582.64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70%、3.03%和6.14%。请你公司结合科美特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原材 料采购情况、固定资产新增情况、付款周期等,补充披露科美特各个报告期 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答复: 一、科美特各个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合理性 (一)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科美特专注于含氟类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提纯与销售。目前,科美特 的主要产品为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科美特通过向氢氟酸、硫磺、碳板等供应 商采购原材料,在企业自行研发的生产工艺指导下,生产出高纯度的六氟化硫 和四氟化碳产品,经充装且质量检测合格后,销售给境内外客户,并与客户进 行销售结算。 科美特位于四川省彭州市工业区,其工业级六氟化硫产品的客户主要包括 山东泰开、平高集团、西电集团和上海思源等国内大型电气设备制造商和印度、 海湾地区等国外的电气设备制造商,其电子级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最终销售给 日本、台湾和美国等国外的半导体产业制造商。 经过科美特多年的技术改造与业务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六氟化硫和 四氟化碳生产商,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科美特目前生产的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主要受下游电气设备行业和半导体 行业的需求影响,同时与科美特自身的产能有关。目前,科美特的产能基本能 够满足现有业务的开展。 报告期内,六氟化硫的产品销量呈增长趋势,其产量及销量如下: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产量(kg) 4,764,111.40 8,226,053.25 7,215,657.39 销量(kg) 4,785,547.70 8,196,573.60 6,890,245.23 产销率 100.45% 99.64% 95.49% 报告期内,四氟化碳产品销量呈增长趋势,其产量及销量如下: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产量(kg) 446,910.50 645,439.90 422,649.16 销量(kg) 391,879.90 627,742.84 398,174.60 产销率 87.69% 97.26% 94.21% (二)原材料、能源采购及付款情况 科美特主要原材料为氢氟酸、硫磺、制氟碳板、镍板,其中氢氟酸作为科 美特最主要原材料,其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约30%,其作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 较大,公司依托充裕的资金优势,为锁定价格,多采用预付结算的方式。硫磺 主要是按月到货并按月付款,碳板主要是货到票到后5日内付清货款,镍板主 要是采用预付方式结算。 科美特生产主要消耗的能源是电力,其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达35%以上, 为了保持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科美特与生产所在地的发电厂签署了长期合 作协议采购直购电,公司均采用预付款结算。 因此公司的原材料、能源采购事宜在报告期末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体现较 少。 (三)固定资产新增情况 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机器设备 51.34 36.33 - 专用设备 30.77 1,678.47 - 运输设备 28.68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122.08 252.80 59.08 合计 232.87 1,967.60 59.08 其中2016年度新增专用设备主要为电解槽,新增账面原值1,366.38万元, 于当年7月投入使用。因科美特资金充裕,主要的新增固定资产在3个月内结 算完毕。 因此新增固定资产在报告期末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体现较少。 (四)付款周期 原材料中工业氢氟酸多采用预付结算的方式;硫磺主要是按月到货并按月 付款;碳板主要是货到票到后5日内付清货款;镍板主要是采用预付款方式结 算。能源耗用主要为电费,采用每月预付款方式结算。新增固定资产支出,主 要在3个月内结算完毕。综上,科美特主要原材料、电费及新增固定资产付款 周期较短,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各个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合理性 各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采购款 154.07 65.50 238.71 应付费用 310.57 336.35 277.67 应付非流动资产购买款 118.00 94.10 合 计 582.64 495.95 516.38 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部分材料采购款、应付运输费用及零星 工程款。科美特报告期内销售状况良好,销量逐年增加,为保证原材料和能源 持续、稳定供应,与供应商主要采用预付款结算;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的主 要应付款项,在较短周期内结算完毕。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各个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少符合科美特的 生产经营特点,具有合理性。 14、申请材料显示:1)各个报告期期末,科美特其他应收付款期末余额 分别为11,929.40万元、8,047.79万元和7,299.12万元。科美特的其他应付款 主要为往来款和保证金,各个报告期期末,保证金账面余额分别为1,871.26 万元、3,166.56万元、5,273.32万元.2)科美特的保证金系向客户收取形成。 科美特的主要产品为特种气体,销售过程中需要使用压力容器作为包装物, 公司向客户收取一定保证金,在客户使用完产品后退还包装物时退回保证 金。请你公司结合包装物的流转过程,补充披露科美特包装物相关的会计处 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科美特包装物流转过程及会计处理 (一)包装物流转过程 科美特的主要产品为特种气体,产品在生产、储存及销售过程中必须使用 压力容器(钢瓶)作为包装物。科美特的钢瓶流转过程如下: 1、钢瓶采购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同时考虑实际产量水平、市场价格因素,按 需向钢瓶供应商采购钢瓶。 2、钢瓶入库 采购钢瓶运回厂区,经检测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开具入库 单据,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实物入库,要求区分规格型号按指定存放地点整齐 摆放。 3、钢瓶发出 钢瓶经清洗、检测合格后将特气产品进行充装,并经检测合格后办理入 库。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公司将特气产品连同钢瓶一并发货。钢瓶发出后,公 司在业务系统进行登记,在客户产品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一定金额的钢 瓶保证金。 4、钢瓶回收 针对公司与客户约定钢瓶有原价回收义务的条款,客户在使用完气体产品 后,将钢瓶集中返还,公司收到返还的钢瓶容器时,办理好入库手续,定期与 客户核对已发货钢瓶退回的数量,同时退还客户钢瓶保证金。 (二)钢瓶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1、钢瓶购进 公司向钢瓶容器供应商采购钢瓶,在同时到货到票时,经验收入库后记入 存货;在货到票未到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到货数量暂估入账,待收到发票时, 调整暂估金额。 2、钢瓶发出 (1)根据合同约定有回收义务的钢瓶,因钢瓶的风险报酬未转移,公司仅 在业务系统中登记发出台账,不做账务处理;在客户产品验收后,公司根据与 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价款确认保证金,并记入其他应付款。 (2)根据合同约定无回收义务的钢瓶,因钢瓶的风险报酬已转移,公司在 客户产品验收后,确认钢瓶销售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3、钢瓶回收 针对有回收义务的钢瓶,在收回钢瓶并验收后,定期与客户结算并退还钢 瓶保证金,冲销其他应付款。 综上,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原价回收义务的钢瓶,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未发生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未将 其确认收入;公司收取的钢瓶保证金属于应付、暂收款项,根据会计准则规 定,在其他应付款核算。 (三)保证金余额的合理性分析 科美特在销售产品时对有回购义务的钢瓶确认其他应付款-保证金,在钢 瓶回收时才冲销保证金余额。科美特产品销售良好,但由于工程项目实施周期 长等原因,钢瓶的回收时间滞后且相对较长,导致报告期内在客户处待回收的 钢瓶持续增大,进而导致钢瓶保证金的金额持续增加。 科美特的钢瓶采购主要考虑公司实际产量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按需向 钢瓶供应商采购钢瓶,报告期内不同规格型号的钢瓶的平均采购成本约为 150-350元/支,钢瓶在存货-包装物科目按照加权平均方法进行成本归集,截止 2017年6月30日,每支钢瓶的成本约为230元。 根据科美特产品性质,钢瓶属于特种气体必备的包装物。为了保证包装物 的有效管理,在科美特与客户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钢瓶的保证金价格,若钢瓶 遗失,客户将向科美特赔偿该钢瓶保证金,同时为了保证钢瓶的回收,约定的 钢瓶保证金的价格明显高于钢瓶的采购成本。报告期内钢瓶的保证金确认价格 约为400-600元/支(根据客户及钢瓶型号的不同保证金略有不同)。截止2017 年6月30日,存货-包装物的余额为3,196万元,其中在客户处存放的存货-包 装物余额约为2,500万元,结合保证金和钢瓶成本的价格关系,2017年6月30 日其他应付款中保证金余额为5,273万元,综上所述,保证金余额符合科美特 的业务实质,具有合理性。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美特的包装物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 15. 申请材料显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 月30日,科美特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分别为1,777.50万元、970.55万元和 1,037.21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季度科美特公司所得税预缴情 况和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增值税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余额,所得 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勾稽关系。2)结合报告期内科美特的纳税情况,补充披 露相关税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各季度科美特公司所得税预缴情况和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增 值税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余额,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勾稽关 系 (一)报告期各季度所得税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情况 报告期内,科美特的各季度公司所得税预交情况和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缴税季度 预缴所得税 汇算清缴缴纳所得税(注) 2015年 2016年 2017年1-6月 2015年 2016年 2017年1-6月 一季度 2,299,100.00 2,400,000.00 二季度 4,462,050.00 4,000,000.00 7,602,331.93 11,511,050.05 5,169,115.58 三季度 1,000,000.00 4,950,000.00 四季度 6,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 17,711,150.00 6,400,000.00 7,602,331.93 11,511,050.05 5,169,115.58 注:当年汇算清缴为缴纳上一年度所得税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各期缴纳所得税合计数为8,602,331.93 元、29,222,200.05元、11,569,115.58元。 (二)增值税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科美特的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缴纳 期末余额 2015年 2,518,581.34 30,485,469.05 26,140,288.72 6,863,761.67 2016年 6,863,761.67 33,182,477.10 33,305,291.34 6,740,947.43 2017年1-6月 6,740,947.43 20,212,126.54 14,961,196.79 11,991,877.18 (三)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余额,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增减变动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缴纳 期末余额 2015年 9,156,564.09 17,220,737.11 8,602,331.93 17,774,969.2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