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银全球: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公告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第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全球股票( QDII ) 基金主代码 486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 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40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115,968,982.8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7,984,491.4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1.66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六次分红, 2018 年第 一次分红 注: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六次分红, 2018 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1.660 元。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首次募集初始面值; 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 益分配不少于一次,每年收益分配至多 4 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 收益的 5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8 年 1 月 1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7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注: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8 年 1 月 17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 、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除息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 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 (400 - 811 - 9999) 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 间结束前(即 2018 年 01 月 12 日 15 : 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 者 在权益登记日前 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 5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 、 咨询办法 1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icbccs.com.cn 。 2 )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 7 、本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恒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厦 门证券有限公司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时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弘 业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 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 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通华财 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 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 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晟视 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京西票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 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济安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 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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