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航集Y1: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发..

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1:34:29 中财网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
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
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
可续期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7]2393文核准。



2、
发行人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分期发行,其中本期
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亿元
(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
100元
/张。



3、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
资产为
686.60亿
元(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
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23亿
元(
2014年、
2015年及
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
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
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
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10%-6.1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8年
1月
15日(
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18年
1

16日(
T日)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
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登记公司的相关规
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
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
发行”之“(六)
配售”。



9、
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
者。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

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
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
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
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
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
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

国南
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年
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

期)
(面向合格
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8年
1月
12日的《
证券
时报
》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
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

指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经发行人2017年集团公司第28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7]1201号”批复,并经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2393号”文核准的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
人民币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意愿的
程序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
员组成的承销团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发行首日、网
下认购起始日
(T日)

指2018年1月16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
始日期



指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在登记
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投资者
适当性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交易日
、工作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正常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本期债券
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分期
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
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
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5、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
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行使不受到次数的
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
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利息递延支付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如有递延,
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的
簿记建档结果在询价利率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
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
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原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
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


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原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7、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
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
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
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
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
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
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的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
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
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
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
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
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
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
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
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
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
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
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0、清偿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1、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
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
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2、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3、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4、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5、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
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定
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8、起息日:2018年1月18日。


19、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1月18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
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
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20、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
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对应的利息(包括兑付日之前递延的利息,如有)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8、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股权投资。


3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2、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工作事项


T-2日



2018年
1月
12日)


公告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8年
1月
15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8年
1月
16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
中国南
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配售缴款
确认及
通知书》


T+2日



2018年
1月
18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披露
发行结果公告






2018年
1月
19日





注: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
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
合格
投资者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为在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开立合格
A股
证券账
户且符合《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10%-6.1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年
1月
15日(
T-1日),参与询价的
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8年
1月
15日(
T-1日)
13:
00至
16:00间将《
中国南方
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
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年
1月
15日(
T-1日)
13:
00-16: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以下文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1)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
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1、
010-66025282;
2、
010-66025241;
3、
010-88005027;
4、
010-88005028。



咨询电话:


1、
010-88005079;
2、
010-88005066;
3、
010-88005024。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即
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8年
1月
16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
发行对象为在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开立合格
A股
证券账
户且符合《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
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可超额配售
不超过
20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手(
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
1,000万元)的整数
倍,
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
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个交易日,即
2018年
1月
16日

T日)至
2018年
1月
18日(
T+2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A股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8年
1月
15
日(
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
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
。簿记管理人
向合格投
资者发送《配售
确认及
缴款通知书》。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年
1月
15日(
T-1日)
13:
00-16:00之间将以下资
料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簿记管理人
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
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优先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
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
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年
1月
18日(
T+2日)
15:00前足额划至
簿记管理人
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

格投资者全称

“18航集
Y1认购资金
”字样




收款单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
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584002910


联系人:
吴华星


联系电话:
010-88005040


传真电话:
010-8800509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8年
1月
18日(
T+2日)
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
簿记管理人
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7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昌顺


联系人:杨斌


电话:
020-8612 3424


传真:
020-8611 3527


邮政编码:
51040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14层
1408室


法定代表人:何如


项目负责人:王俊、李梦迪


项目经办人:王忠、柯方钰、周磊


电话:
0755-8213 0833-701385


传真:
0755-8213 3436


邮政编码:
518001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项目负责人:许进军、侯强


项目经办人:王宇


电话:
010-8357 4559


传真:
010-6656 8704


邮政编码:
100033


(四)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天圆
祥泰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周杰


项目负责人:陈辞、熊婧


项目经办人:李弘宇、张文汐


电话:
010-8802 7267


传真:
010-8802 7175


邮政编码:
100029


(五)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5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负责人:陈洁怡、米捷


项目经办人:何嘉颖、石哲


电话:
020-8755 5888


传真:
020-8755 7978


邮政编码:
510620


(以下无正文)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办公地址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申购信息

簿记建档利率区间5.10%-6.1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1





2





3





4





合计





重要提示

1、债券简称/代码:18航集Y1/ 143948;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期限3+N年;主体
评级:AAA;起息日:2018年1月18日;缴款日:2018年1月18日。


2、请将此表填妥及盖章后,于
2018年
1月
15日
13:00-16:00之
间连同: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业务许可登记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公章);5)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
盖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66025282、010-66025241、010-88005027、010-88005028,现场电话:010-
88005079、010-88005066、010-88005024。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申购有比例限制请在该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填表前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
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2、填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加盖公章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
销的要约,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收到传真时点为准;

3、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承销商制定的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承销商按照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
配售金额,并接受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只能对经核验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申购人进行配售,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
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
资者确认函(附件

)、
风险揭示书(附件二)
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
专业
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申购人所做
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
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
协商后,发行人及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
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投资者为:请在()中勾选。簿记管理人经核验,将认定符合相
关条件的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


(一)专业投资者.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专业投资者Ⅱ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1: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
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
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
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投资者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
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
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
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
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
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
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
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
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
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
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
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
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
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
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
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投资者签署栏
: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投
资者)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国信证券处,但应被视为本认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认购申请表》、附件一《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附件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亿元
,申购上限不超过发行
规模。


3、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
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4、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每一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
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5.10%-6.1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60%

1,000

5.70%

3,000

5.80%

5,000

合计

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5.6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60%,但低于5.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70%,但低于5.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9,000
万元。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010-66025282、010-66025241、010-88005027、010-880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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