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远海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9:03:32 中财网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8-00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
“中远海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8
年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11名。有效表决票为11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1.1推举梁岩峰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推举顾旭先生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 推举张卫华女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梁岩峰先生
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进一步扩大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
事会成员中所占比重,中国海运提名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担任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顾
旭先生、张卫华女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相同。如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关议案获股
东大会正式通过,将于当日辞任公司独立监事职务,届时公司将进一
步履行披露义务。


梁岩峰先生、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的董事薪酬,将按照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梁岩峰先生、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
的简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
有关规定。同意将梁岩峰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顾旭先
生、张卫华女士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申


请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
款30亿元人民币用于置换借款,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公司董事会
届时将根据董事长的决定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岩峰先生



1965年生,梁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
交通运输部经济师评委会委员。历任中远(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总
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兼员工管理处处长、中远
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中远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中远
(集团)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四川省泸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挂职)、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大连远洋运
输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顾旭先生



1964年生,顾先生有着20多年的金融证券行业从业资历以及丰富的
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曾主持及参与上海凤凰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英
雄(金笔)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AB 股) 的
改制、发行和上市,以及成功主持多起企业的并购、重组等。在公司
财会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管


理等方面有着极为丰富的理论及实际经验。现任上海东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中原联创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00080.HK)执行董
事(董事局主席)。






张卫华女士



1961年生,毕业于澳州南昆士兰大学商学院(USQ Faculty of
Business),获工商硕士学位,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0999)合规总监,兼任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张女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
裁助理、稽核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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