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指证券:关于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8 年 1 月 1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50104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7 年 12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 法规和《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 8 年 1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 8 年 1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 8 年 1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 8 年 1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 8 年 1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指数(LOF)A(场内 简称: 全指证券)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指数(LOF)C(场内 简称 : 证券 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047 50104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1 、 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2 、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将于 201 8 年 1 月 18 日 开通。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 trade.99fund.com ) 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 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 、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同时申购 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3 、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4 、对于场内申购 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 1 )场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 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 申购费率 M < 50 万元 0.80% 50 万元≤ M < 100 万元 0.50% M ≥ 100 万元 1000 元 / 笔 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 2 )场内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 、 “ 金额申购 ”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时,需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登记机构对申购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或 相关公告中进行更新 ; 5 、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通过场内申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 账户 (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 6 、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 外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 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 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2 、对于场内赎回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 1 )场外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结构,其场外赎回费率具体 如下: 持有期限( N )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1.5 0 % 100% 7 天≤ N<30 天 0.10% 100% N ≥ 30 日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 2 )场内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 、 “ 份额赎回 ” 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时,需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登记机构对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或 相关公告中进行更新; 6 、投资人通过场外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通过场内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 账户 (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 7 、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 平性。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仅办理场外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 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 期限 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 www.99fund.com )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 基金的赎回 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 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 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 × 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 × 赎回费率 补差费= ( 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 补差费率 ÷(1 +补差费率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 ÷ 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 )举例: 1 、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 7 天的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LOF ) A 类份额 10 万份 场外份额 转换为汇添富 优势精选混合 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066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1.001 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 1 % ,汇添 富 优势精选混合 基金申购费率 1. 5 0% ,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A 类份 额 申购费率为 0 . 8 0 % ,申购补差费率为 0. 7 0% 。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 100,000×1.0066 = 100,660 (元) 赎回费= 100,660×0. 1 % = 100 . 66 (元) 补差费= (100,660 - 100 . 66 ) ×0. 7 0%/(1 + 0. 7 0%) = 699.02 (元) 转入确认金额= 100,660 - 100.66 - 699.02 = 99,860.32 (元) 转入确认份额= 99,860.32 /1.001 = 99,760.56 (份) 2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 7 天的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 C 类份额 10 万份场外份额转换为汇添富 优势精选混合 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066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1.001 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1% ,汇添 富 优势精选混合 基金申购费率 1.50% , 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C类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补差费率为 1.5 0 % 。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 100,000×1.0066 = 100,660 (元) 赎回费= 100,660×0.1% = 100.66 (元) 补差费= (100,660 - 100.66) ×1.50%/(1 + 1.50%) = 1486.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 100,660 - 100.66 - 1486.10 = 99,073.24 (元) 转入确认份额= 99, 073.24 /1.001 = 98,974.27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 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 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基金、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 基金、汇添富蓝筹稳健混合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 ( A 类、 B 类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 A 类、汇添富精准医指数基金( A 类场外份额、 C 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指数基金( A 类、 C 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 环境治理指数基金( A 类、 C 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指数基金( A 类、 C 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基金( A 类、 C 类场外份额) 、 汇添富中证500指 数(A 类、 C 类场外份额 )、汇添富沪深300指数( A 类、 C 类场外份额) 、 汇添富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A 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 指数(LOF)(A类、C类场外份额)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3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 C 类、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 基金、汇添富策略回报 混合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基金、汇添富双利债券基 金、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基金、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基金、汇添富深证 300ETF 联接基 金、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基金、 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基金、汇添富美丽 30 混合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基金、汇添富 现金宝货币 基金 、 汇添富沪深 300 安中指数基金、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基金、汇添富 添富通货币基金( A 类、 B 类)、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基金、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基 金、汇添富外延增长股票基金、汇添富成长多 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基金、汇添富主要消 费 ETF 联接基金、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基金、汇添富国企创新股票基金、汇添富民营 新动力股票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基金、汇添富 盈鑫保本混合基金、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基金、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基金、汇添 富盈稳保本混合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上海国企 ETF 联接基金、汇添富新 睿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高端制造股票、添富添福吉祥混合、汇添富盈润混合 、 汇添 富民丰回报混合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4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 得低于 1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 、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汇添富货币基金( A 类、 B 类)、添 富通货币基金( A 类、 B 类) 、汇添富 现金宝货币基金 份额不足 0.01 份,其他基金份 额不足 1 份的, 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仅办理场外份额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 2 、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 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 构的具体规定。 4 、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 低定投金额。 5 、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 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 、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起查询定投 的确认情况。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不 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 trade.99fund.com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 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 广州证券 华鑫证券 新时代证券 安信证券 国都证券 江海证券 信达证券 渤海证券 国海证券 九州证券 兴业证券 财达证券 国金证券 开源证券 银河证券 财富证券 国联证券 联储证券 长城国瑞证券 财通证券 国融证券 联讯证券 长城证券 大同证券 国泰君安 南京证券 长江证券 德邦证券 海通证券 平安证券 招商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 恒泰证券 上海证券 中航证券 东方证券 华安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中金公司 东海证券 华宝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中泰证券 东吴证券 华福证券 世纪证券 中信建投 东兴证券 华龙证券 万联证券 中信证券 方正证券 华融证券 西南证券 中信证券(山东) 光大证券 华泰证券 湘财证券 中原证券 广发证券 2) 办理本基金份额转换的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 广发证券 华鑫证券 信达证券 安信证券 广州证券 江海证券 兴业证券 渤海证券 国都证券 九州证券 银河证券 财富证券 国海证券 开源证券 长城国瑞证券 财通证券 国金证券 联储证券 长江证券 大同证券 国联证券 联讯证券 招商证券 德邦证券 国泰君安 南京证券 中航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 海通证券 平安证券 中金公司 东方证券 恒泰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中泰证券 东海证券 华安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中信建投 东吴证券 华宝证券 世纪证券 中信证券 东兴证券 华福证券 西南证券 中信证券(山东) 方正证券 华龙证券 湘财证券 中原证券 光大证券 华融证券 3) 办理本基金份额定投的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 款金额(元) 代销机构 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 款金额(元) 爱建证券 200 江海证券 100 安信证券 300 开源证券 100 财通证券 100 联储证券 100 德邦证券 300 联讯证券 300 第一创业证券 100 平安证券 100 东方证券 10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500 东吴证券 100 申万宏源证券 500 方正证券 100 世纪证券 100 广发证券 200 万联证券 200 广州证券 200 西南证券 100 国都证券 100 湘财证券 100 国海证券 100 信达证券 100 国金证券 100 兴业证券 100 国联证券 100 银河证券 100 国泰君安 100 长城国瑞证券 200 海通证券 100 长江证券 300 恒泰证券 100 招商证券 100 华安证券 100 中泰证券 100 华宝证券 100 中信建投 100 华福证券 100 中信证券 100 华龙证券 100 中信证券(山东) 100 华融证券 100 中原证券 100 华鑫证券 100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 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 8 年 1 月 18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 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99fund.com)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 400 - 888 - 9918 )咨询相关信息。 2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 3 、基金销售机 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 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 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 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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